“等到了我做你的导游,好不好?”裴安凌开始把裴小乙当成个人对待了。 司机刘越是秦家的司机,她当人面不方便向裴小乙解释。 等到了秦家后,妉华不用裴安凌为她做介绍了。 她的意念一扫,许多信息滚滚而来。 不用意念也能收集到很多信息,谁会介意有只猫听自己的谈话? 结合裴安凌告诉她的,没两天,妉华对秦家秦家人有了大致的了解。 秦家的别墅很大,花园就有两千来平米。 这个别墅区里的别墅都差不多是这个规格,住在别墅区里的人非富即贵。 秦家属于富的,但祖上也有贵的成分,福泽延至到了现在。 秦家是裴安凌的家,又不完全是。 裴安凌的妈妈安素涓嫁给了秦家现在的当家人秦氏企业的董事长秦良川,裴安凌成了秦良川的继女。 秦良川有三个儿子,老大秦飞翼,比裴安凌大八岁,老二秦飞峻,比裴安凌大五岁,老三秦飞瑜,跟裴安凌同岁,但秦飞瑜的月份大些。 当时秦家三兄弟对安素涓和裴安凌母女的加入,都没什么意见,起码表面上是这样。 三兄弟早知道秦良川会再娶,他们的亲生母亲已去世四年了,而秦良川跟安素涓新近认识的。 秦良川娶安素涓的目的很明确,想有个人帮着打理秦家内部的一些事务,以及有个人跟他出席一些需要有夫人出席的场合。 夫人间的外交,有时能带来出乎意外的便利。 不是安素涓,也会是其他人。 所以秦家三兄弟对父亲的再娶没有意见。 对于身为初中生的裴安凌,又见她不是个多事的性子,三兄弟很快接受她住在家里的事。 多年来,裴安凌跟秦家人相处的还算融洽。 裴安凌在秦家生活了好几年。 直到裴安凌上了大学,她才半搬出了秦家,只在年节放假时回来。 等裴安凌大学毕了业,搬去了安素涓婚前的那套公寓里住下了。 也不算突兀,秦家老二秦飞峻,老三秦飞瑜平时也常住在自己名下的房子里,享受着自由时光。 秦家一直把裴安凌住的房间留着,之前裴安凌在年节时还会过来住个几天。 这一次裴安凌出了车祸,需要人照顾,秦良川派人去接了她过来,说让她在秦家好好养伤。 裴安凌接受了秦良川的安排,再住进了秦家。 裴安凌的房间本来在二楼,为了方便裴安凌使用轮椅,秦家人特意让人收拾出了一楼的一间客房,让裴安凌临时住在了里面。 在秦家安顿好,裴安凌去接了妉华回来。 裴安凌事先问了秦家人的意见,秦家人没人反对,她才去接了。 从一个猫的角度说,带有一个大花园的秦家,比裴安凌的小公寓舒适的多。 妉华这几天常呆的地方是花房的房顶。 成了猫之后,晒太阳成了一件相当惬意的事。 快中午了,眼看着阳光开始毒辣,妉华从花房顶跳下来。 回到别墅的挑空大厅里,时间刚好,裴安凌操控着轮椅从屋里出来。 她用的是智能轮椅,完全能自行操控着轮椅。 但外出的时候,刘越会帮她推轮椅,那是刘越的工作,她也坦然接受了。 裴安凌见到裴小乙嘴角会不由自主的上扬。 裴小乙太会为她着想了有没有?她是个网文作者,早饭之后是她习惯的写作时间,裴小乙会在这个时间里自己出去玩。 不用听裴小乙的心声她也知道,裴小乙是不想打扰到她,有意避出去,留一个清静的房间给她一人。 她何其有幸啊,拥有了这么好的一只猫。 “裴小乙,你真有时间观念,刚才张姨说,你的羊肉已经煮好了,我去帮你端来。” 裴小乙以前就不爱吃猫粮,现在干脆一点都不吃了,饭得另做。 虽然给秦家再添了些麻烦,但她麻烦到秦家人的地方不是一次两次了,她都记在了心上,等找到机会她会报答他们对她的好。 【正好饿了呢。】 裴安凌的嘴角上扬的更高了。每次听到裴小乙的心声,她都感觉跟裴小乙更亲近了一点。 裴安凌正要去厨房,只见从门外走进两个人来。 一男一女。 男的浓眉如墨,鼻梁高挺,薄唇,下巴上有一道明显的美人沟,脸上挂着丝玩世不恭的笑意。 与他俊朗面容相匹配的,是他高挑的身姿,剪裁得体的定制休闲装,把他的好身材表露无遗。 跨着他的手臂是一位穿着时尚款衣裙的女子。 女子化着十分精心的妆容,让她在人群里很夺人眼球。从中能看得出来,她本身的五官底子不错,妆容属于锦上添花,让她的容貌提升到了八||九分。 两人站在一起,才,看不出来,男貌女貌,很是相配。 妉华没见过男的真人,但见过他的照片,他是秦家的老二,秦飞峻。 女的没见过,应该是秦飞峻现任的女朋友。 秦飞峻这几年的女朋友没有常任,只有现任。 “二哥。”裴安凌喊了人。 秦飞峻把他的手臂从身边女子手中脱开,走上前,上下打量了下裴安凌,“这两天感觉怎么样,还疼吗?”面对着裴安凌,秦飞峻收起了玩世不恭的笑容。 裴安凌笑应,“不怎么疼了。医生说偶尔疼是正常的,再养几天疼感就消了。” 秦飞峻点着头,“是得好好养养。你想吃什么跟二哥说,二哥都能帮你弄来。” “好。谢谢二哥。” “飞峻,这位就是你提到过的安凌妹妹吧?”女子跟过来,笑容明媚地问秦飞峻。 “对,她是我妹妹裴安凌。”秦飞峻为裴安凌介绍女子,“许凌姗,我的女朋友。” 裴安凌向许凌薇伸出手,“你好。” “安凌妹妹好。”许凌姗伸出做了美甲的手握住了裴安凌的手,热情的很,“我们两人的名字里都有个凌字,多有缘分啊。“ 裴安凌不动声色的抽回了手,“是吗,很巧。”不是她多心,总觉着许凌姗的热情有点假。或许是因为许凌姗的长指甲刮疼了她的手指。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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