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死不见尸?”温绮南愣了一下,眼泪再次滑落下来。 她和萧云霆已经经历了一次生离死别了,不想再经历第二次了。 岳不礼倒是坦诚:“死不见尸,那就证明他还活着,你不用担心,我已经派人去打探了。” “你现在最重要的,是养好身体,这次大战,你的胎相十分不稳。” 岳不礼挑了挑眉。 踢到肚子里的孩子,温绮南的情绪才逐渐稳定下来。 是的。 她现在必须照顾好孩子,养好身体。 “那清霜县主呢?”想起了那个明媚的女孩,温绮南问。 “她和王长林都找到了,只是伤势过重,正在太医院治疗,等养好了身体,我就带他们过来见你。” 最起码王长林和清霜县主还活着。温绮南的心情也终于好转了些,皱着的眉舒展了。 见他状态有所好转,岳不礼又接着道:“我先去忙,这段时间你就安心住在这儿,好好修养身体。” 说完,做事就要离开。 “等等!” 温绮南叫住了岳不礼, 待他回眸后,问道:“太子殿下,在战场上,你本无意帮我,可现在,又为什么将我们带到这皇宫里来?” 言下之意,是想询问乐部里是否有软禁自己的意思。 岳不礼虽然纨绔却也是个通透的,立马就领会到了他话里的意思。 摇头笑了笑,说道:“我没那么卑鄙,不是那种趁别人病,要别人命的人。” “我之所以带你们回来,一来,我和萧兄是莫逆之交,二来,我说过了,你长得像我母亲。” 说到母亲,岳不礼脸上闪过一丝伤色,很快又消失不见。 温绮南捕捉到了。 不过,她可不觉得岳不礼是把自己当做了母亲的替身。 难道…… 温绮南产生了一个大胆的猜测:“太子殿下是有意于我?” 换作是别人,他万万不会直接说出口的,可是个人是越不理。 直觉告诉她,岳不礼虽然表面纨绔不羁,但内心实则光明坦荡,是个正人君子。 不然,也不可能和萧云霆成为莫逆之交。 岳不礼听罢,眯了眯眸子,耳朵立马泛粉。 却装作毫不在意的模样,戏谑的道:“以你的颜色,哪个男人会不喜欢?” “只不过你是枭雄的妻子,按照人伦纲常,我得叫你一声嫂子。” “兄弟妻不可欺的道理,我还是懂的。” 说罢,不等温绮南开口,转身就跑了。 虽然没有得到正面的回答,但温启南对乐部里的人品也是放心的,就安安心心的在东岳国皇宫住了下来。 …… 南梁,皇宫。 萧誉一出兵就立马平了梁山之乱的消息,也传到了皇宫里。 上朝的时候,萧云清特意宣布了这个消息。 文武百官皆是神色各异,有喜有忧。 忧的,就数赵尚书最甚。 下朝以后,一些与赵尚书统一战线的官员立马围来府上商议此事。 所有人都唉声叹气,大家都没有想到,南梁以往的战神,会这么不堪一击。 就在赵善书一筹莫展之时,管家突然通报门外有人求见。 人进来了,却是一约摸十五六岁的小乞丐。 一进门,就从脏兮兮的口袋里掏出一封信递给赵尚书。 赵尚书打发好小乞丐后,把信里的内容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信上说,先皇萧宁冥可能还活着。 信上还说,萧云霆只是在养精蓄锐,望他们能够鼎力相助,在皇宫为萧云亭铺出一条阳光大道。 这真是一个令人振奋的消息。 不过赵尚书不敢大肆宣张,只留下了两名心腹。 几人商量一番后,制定了周密的计划。 门口,那小乞丐刚出了巷子口,就被一只纤细的手拉了过去。 “小贱人,信送到了?” 说话的人,正是温绮秀。 原来,这信是安国郡主安排温绮秀送的。 因她久居深宫,又有萧云清的人日日看守,想要往宫外传话,须得有一个可靠的人。 思来想去,安国郡主觉得,温绮秀最合适。 就在宫变发生后没多久,温绮秀就生产了。 只可惜,她生下的孩子,是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病儿。 周家不喜,周承嗣整日流连于烟花柳向,一回府,就温绮秀非打即骂。 想要摆脱这种日子,要合离,就得有一个靠谱的娘家。 可,萧云清即位以后,有意削弱前朝的王侯势力,给温府定了个通敌的罪名,所有人都压入了大狱。 温老太太年纪大了,入狱以后没撑过一周就死了。 温建中则至今还在狱里捱着呢。 连带着周宁侯府的爵位被收了回来,从此,周承嗣就成了庶人。 如此一来,温启秀是彻底没了指望和依靠了。 而安国郡主的出现,恰恰成为了温绮秀生活的那一道光,成为了带她脱离泥沼的唯一救命稻草。 所以,每次办急事来都是豁出命去的。 小乞丐惧怕的连连点头送到了,送到了。 温绮秀满意了。 可因为手接触了小乞丐的衣服,他放在鼻边闻了闻,嫌弃的皱了皱眉。掐着兰花指,从袖中掏出一锭银子扔在地上:“这是你的奖赏,拿着滚吧!” 脸上满是骄傲之色。 小乞丐。 见了银子,立马两眼发光,跪着爬着捡了,一溜烟跑了。 大抵人性都是如此,喜欢欺负弱小,喜欢施暴、虐待带来的快感。 温绮秀骄傲的安起了头颅,迈着小碎步,朝周府走去。 …… 日子一天天过去。 转眼间,温绮南已经在东岳国呆了一个月有余。 王长林和清霜县主的伤也养的差不多了,经过岳不礼的允许,两人搬来了琳琅水阁和她同住。 因为一直担忧萧云霆,温绮南吃不好,睡不好,瘦了一大圈。 好在岳不礼及时带来了消息。 “嫂子,有萧兄的消息了。” “他在北龙渊。” 岳不礼亦是一脸兴奋。 温绮南一听,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心里的石头哐当一声落了地,苍白的脸上立马有了血色。 只是…… “北龙渊是什么地方?”温绮南不解的问,心里又担忧开了。 提到北龙渊,岳不礼的目光变得悠远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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