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被赵飞扬给单打成功,可德里克.罗斯依然没有选择反击。他的反应很是冷静,冷静到似乎周围的一切都难以影响到他。 而之后的时间里,罗斯的进攻选择几乎都是中投,很少再出现之前那种爆炸性的打法,连他炸裂的运球过人也不再出现,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全新的打法。 就连快攻上篮时面对无人的篮筐,罗斯也没有跟以前一样选择用暴扣解决,而是一记上篮轻轻把球抛入篮筐中。 谁都看得出来,罗斯是完全收着力在打。 赵飞扬目睹这一切的时候,他也明白为何对方不肯跟自己挑战!如果只是以这样的进攻状态,那对方根本不可能是自己的对手。 他相信,罗斯之所以这样做,一定不会因为他想这样做,而是他的身体素质已经不足以支撑他去做那些炸裂的动作。 或许说,为了职业生涯的长远考虑,他不得不选择用一种新的方式来维持自己的nba生涯。 “唉!” 赵飞扬轻叹一声,为曾经的那个男人而感慨万千。 比赛的上半场很快结束。 随着赵飞扬的强势表现,下半场公牛队跟森林狼队的比赛基本没什么悬念,一直到双方打到最后一节还剩下不到3分钟时,公牛队终于默契地选择放弃。 比分打成106比90。 16分差距让公牛队没有任何反败为胜的可能。 除非.......他们能把巅峰期的特雷西.拉玛尔.麦克格雷迪搞到手!再让他重现当年的那一场神迹! 嘀。 计时器停止的声音响起。 森林狼队拿下比赛胜利。 双方球员握手击掌。 吉米.巴特勒主动走到赵飞扬面前,给了他一个拥抱,还一脸赞扬地说,“伙计,你真是一个对比赛充满激情的家伙,能跟你这样的人做队友一定是种很棒的体验......” 赵飞扬也给予回应。 “吉米,如果你说的是真的,那么希望有一天我们会有机会合作......” 说完之后,赵飞扬还下意识瞧了一眼坐在球队席上跟队友打闹的安德鲁.维金斯。 作为状元秀,维金斯的天赋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说是历史级别的,比起巴特勒这样的普通球员来讲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但天赋只是所有关键因素的一部分,虽然很多时候没有天赋其他的因素再多都不行,可仅凭着天赋肆意挥霍而不努力那也是肯定不行的。 “要是安德鲁能跟吉米百分之八十的努力,那他一定会成为联盟超一流的球星......我们在三号位上也一定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当然,这也只是赵飞扬心中的期望。 他并没有任何嫌弃维金斯的想法。 毕竟,从这个赛季开始,维金斯的态度相较于上赛季而言已经有了极为明显的变化。 之所以说还不够努力,那只是因为此前他的态度实在太过佛系。 巴特勒走后,赵飞扬走向正在跟其他人打招呼的罗斯。对于这个昔日他最喜欢的球员,他的情绪是很复杂的。 击败喜欢的球员是一件令人畅快的事情,只不过,击败的并不是巅峰时期的对方。 “嘿,德里克!” 见到赵飞扬主动打招呼,罗斯也走上前。 他主动伸出手跟赵飞扬握在一起。 “伙计,你的进步实在太快了......我记得第一次见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名大龄新秀......” “恭喜你,你成功改变了这个联盟对你的认知!能跟你交手真是一件愉快的事情!只可惜我已经不是当初的我......” 罗斯的话语中带着些许遗憾,赵飞扬也能理解。 两人击掌拥抱,对着彼此报以微笑。 比赛结束,明尼苏达森林狼队在赵飞扬的带领下拿下自己的二连胜,将坠入泥潭中的双腿又一次用力地往出来拔。 球队很快返回明尼阿波利斯市。 在连胜的高涨士气下,球队很快迎来第三个对手。这一次森林狼队在主场标靶中心球馆迎战夏洛特黄蜂队。 黄蜂队上赛季战绩一般,以东部倒数第五的成绩结束整个赛季的征战。 本赛季他们阵容稍有变化,战绩也有了些许提升。 赛季开局以来,黄蜂队大部分情况都在东部第六第七的位置上徘徊。 从实力上来看的话,黄蜂队是无法对森林狼队构成威胁的。 这样的球赛一般来说并没有特别多人关注,尤其是对华夏的球迷而已。 不过,真实的情况是,这场比赛的转播收视率比上一场森林狼队对阵公牛队都要高出许多。 仅仅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华夏球迷们一直期待的“双雄对决”。 没错,曾经在nba打出过“林旋风”名气的林书豪本赛季成功跟黄蜂队签约。 自从离开休斯敦火箭队以后,林书豪的职业生涯似乎就开始走下坡路。 纽约尼克斯队是他职业生涯的正式起点,在那里,他抓住被解雇前的最后机会一战成名,成功替自己争取到了改变命运的合同。 只可惜,尼克斯队是卡梅隆.安东尼的球队,对于这个抢了自己风头的人,卡梅隆.安东尼并不是很乐意见到他继续留在球队的。 况且林书豪的打法需要大量持球,这对于喜欢掌控球权的卡梅隆.安东尼来说也是一个大问题。 显然,两人是无法顺利融合到一起的,更不可能发出完美的化学反应。 去到休斯敦的时候,林书豪是带着希望去的。 一是火箭队开出了一份当时林书豪无法拒绝的合同,二是火箭队一开始确实是希望把林书豪当成首发去培养的。 没曾想,他跟詹姆斯.哈登并没有多好的默契,与德怀特.霍华德也更是产生不了化学反应。 加之他的伤病影响,爆发力和状态也逐渐不如之前。 被火箭队放弃后,林书豪辗转去了洛杉矶湖人队。 如果说火箭队的日子还算勉强能过的话,那么在湖人队的日子一定是他职业生涯最不快乐的时光,甚至没有之一。 主教练拜伦.斯科特为了自己上位疯狂迎合科比.布莱恩特,偏偏科比并不喜欢林书豪,双方的比赛画面中都能看到科比一言一行表现出来的强势与不喜欢。 尤其令球迷们印象深刻的,是那一场洛杉矶湖人队对阵孟菲斯灰熊队的最后时刻。 主教练拜伦.斯科特要求林书豪不去犯规,等待比赛结束,而球队老大科比则完全是不同意见,不仅呵斥林书豪上去主动犯规,见林书豪没反应后还亲自扑上去。 这种事情很难说谁对谁错! 可事实上,极大概率还是主教练拜伦.斯科特的问题。 站在林书豪的角度来说,不论怎么选择都是尴尬的。如果听科比的话,他会被主教练斯科特所厌恶;可要是听斯科特教练的,科比一定会让林书豪混不下去。 这是一个两难的抉择。 后来斯科特教练承认,也正是那一场球赛,让他跟林书豪两人决裂。 只不过他没提及的是,那是他执教湖人队的第一个赛季。 作为球队的新任主帅,毫无疑问他必须看球队当家球星科比的脸色行事。 而为了能获得科比的支持,斯科特发挥了无下限的“舔狗”功夫,不仅抛弃自己作为主教练的职责跟风度,还跟一个小弟一般把科比的一切命令都奉为圭臬。 从以前的战绩看,斯科特并不是一个差劲的主教练,相反是少数教练中执教过上千场比赛的人,还曾经两次带队进入总决赛。 只不过,他在湖人队并没有发挥出他应有的执教水平。 他对林书豪的厌恶,也导致了林书豪的再度离开。 来到夏洛特之后,林书豪再也不是当初那个备受期待的“林疯狂”,事实上,连他自己都明白“林疯狂”已经成为过去式。 好在他欣然接受这一切,在黄蜂队的这些日子,他的表现一直都较为稳定,跟队友们也总能打出精彩的配合。 如果说湖人队是他职业生涯的乌云密布,那么现阶段的黄蜂队对他而言怎么看都算是雨过天晴。 尽管不被当做主力培养,可他在这里过得很开心,也始终是球队主要阵容的一份子。 正式开打前,赵飞扬主动跟林书豪打招呼。 两人作为联盟唯二的黄皮肤球员,也自然对彼此很有好感。在一起友善交谈一阵后,就分开等待比赛开始。 “今天的首发阵容不变......” “黄蜂队对我们的威胁不大,我们肯定能拿下这场球赛的......” 主教练诺曼.托马斯布置完阵容后叮嘱说。 就在即将上场跳球前,赵飞扬又回过头来瞧了一眼替补席。 早在之前霍华德就说过会到现场观战,哪怕自己不能出场也一定会给队友们加油,可现在,替补席上压根儿没有霍华德的身影。 “搞什么?这家伙又迟到了?” “还是干脆不来了?” 赵飞扬也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 嘀。 计时器开始的声音响起,双方球员走上球场。 裁判站到球场中间,高高举起篮球,片刻后朝半空中扔去。 啪。 森林狼队中锋戈尔吉.吉昂率先拍到篮球,球权落入赵飞扬手中,他将球传给扎克.拉文,由后者带球推进到半场那边。 比赛正式开打。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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