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六点。 聂超凡眯了两个小时就醒来,磕磕绊绊的做了一个梦,梦里那被女干杀的女孩坐在地上,抱着他的右脚喊救命。 “救救我...呜呜...救我...” “警察叔叔...救救我...我不想死...” 哽咽着声音,慢慢抬起来小脑袋。 一双没有眸子的空洞眼睛,直直“看”了过来! “呼...” 聂超凡坐在床上,汗水已经浸透了他的床单和内衣。他摸了摸自己的胸脯,感觉心跳还没有完全平息下来,呼吸也有些急促。 过了片刻,聂超凡擦掉额头上的冷汗,反复深吸几口气,起床。 冷静下来的聂超凡,面色沉稳,缓缓穿衣的动作从容而有力度,他重新恢复成了往日刑侦大队最资深的干警。 即使聂超凡心里明白,虽然在刑侦干了二十年,得过的勋章挂在胸前能当防弹衣了,可这些年来由他主导的案子大多是绑架勒索、涉枪涉爆和有组织犯罪。 命案是有,可遇上的几个都是证据能砸脸上的那种激情犯罪。像这次什么线索都没有案子,是一起都没有摸过。 可在刑大待了这么多年,知他底数的那批人走的走、提的提,留下的年轻人或者从外单位调入的领导只知道他是全大队资历最深的干警。 这次他又主动要求调入重案中队。 案子,自然就由他挑了起来。 这是他梦寐以求的好事。 可昨夜尸检搞了半天,一堆的法医凑在一起却愣是没有在女孩的YD里找到半点精液。 搞了半天,难不成凶手是个阳痿,只能猥琐?biqubao.com 聂超凡沉着脸走到二楼综合办公室一看,里头热闹的像是所有人都没睡觉似的。 也确实没睡。 这种情况属实正常。 命案发现的最初72小时是最宝贵的时间,这是专家给出的意见。这是正确的,但不完全正确。比如早年通讯还不发达,案发后的其中一项任务就是走访当地附近的居民。人的短时记忆最多只有七十二小时,所以如果三天后再去拜访,就算是目击者可能都会遗漏关键线索,更别提其他的细枝末节了。 不过最重要的一点还在侦办的警察身上。发生命案后,警察基本都是连续作战,而人能坚持的极限就是72小时,到点了晕头转向的谁都受不了。可只要一松懈,这人就懒了,拉都拉不住。所以前三天搞不定的案子,接下来估计得用几倍的时间,或者十几倍的时间,结果可能还是搞不定。 “查到人了吗?”聂超凡进门就问一句。 “聂探,这是老曹给的尸检报告。女孩的YD里没有找到精液,不过指甲里的DNA已经提取送到市里的检验室了,估计还得半天的才能出图谱。死者的身份信息倒是查到了......”被问到的民警刚回一句,就见一群人从隔壁办公室涌了过来。 “聂探!”人群中有小马,见到聂超凡,连忙跑过来报告,“在监控里查到载着王夏过来的卡车了!车主也查到了,叫赵志国!男的!” 要是女孩指甲里的DNA比对上这个叫赵志国的,这个案子也就破了。还别说,这科学技术真是不错......聂超凡一直提着的心总算放下了半截。 国内最早运用DNA技术来破案是在80年代后期,但不普遍。真正将该项技术推广到基层用于办案的,大约是在2002年左右。基层DNA实验室的建设,也是在这个时间点上陆续铺开。至于DNA库,那是到2011年左右才正式对办案单位开放。当下效果最好的是Y库,比较著名的就是白银案和南医大案就是通过Y库破获的。 聂超凡想想,叮嘱道:“稳妥起见,即使已经定位了赵志国,案发现场的摸排走访还是不能少,更不能拖。嗯,等会儿吃完早饭我们再去一趟现场。对了,这个叫赵志国的行踪轨迹你们尽快弄个申请表出来去技侦那边导出来。” “申请表已经弄好了,就等早上的上班时间一到我们就给送过去!”小马自信的拍着胸脯,“聂探,你放心,该做的工作我都做好了。” “嗯嗯,那就好。对了,王夏和赵志国是不是一个村的?亲戚,还是朋友?”聂超凡也是要印证下自己的判断。 “查过了,都在一个乡里。既然能跟着上车跨省跑这么远的路,那肯定都是认识的!”小马说得挺详细,语气也兴奋。 聂超凡听的点头:“接下来的工作重心就是抓人!抓这个叫赵志国的人!” 在所有强女干案中,犯罪行为实施者和受害者完全不认识的典型强奸只占到总数的8%,再刨去不愿意透露的2%,剩下的90%全部是双方拥有一定关系基础的熟人强奸。 聂超凡接过小马手里提着的厚厚一叠卷宗,掂了掂重量,才道:“小马,你们去早饭吧,我先扫一遍卷宗。对了,吃完早饭马上去技侦那边拉材料。” 小马一口应了,边走边说:“明白!聂探,这次抓人可得带上我!” 年轻人就知道抓人,殊不知前期的排查却是最磨人的工夫......聂超凡无奈摇摇头,提着卷宗就往自己的办公座位走去。 虽说这案子破的容易,可由于媒体肆意的发酵,当下的社会影响力是惊涛骇浪般的朝公安局涌来。 对于主办的聂超凡来讲,这可是好事情。 社会影响越大的案子,破案后对他的助力肯定是越大。 警察办案为什么会挑着案子去办?一则是警力确实有限,没办法做到案案皆有结果;其次就是警察会将手里的案子排序,什么案子先办,什么案子后办都是有讲究的。 领导交办的、社会影响恶劣的、侦破的难易程度等。不过不管如何,案子还是要办的,任何一名刑警都不会摸鱼偷懒将摆在面前的案子置之不理。 想到这里,这位从业二十年,敢与持枪歹徒赤手搏斗的铁骨硬汉眼眶发红,难得露出一丝懦弱的神色。 近段时间,妻子对他的态度愈演愈烈,偶尔回家时的视而不见算轻的了。难得一次通电话,除了“天天不着家”的指责就是“抛弃妻子”的谩骂,但聂超凡对此无可辩驳。 年过四十的聂超凡不是没尝试过放下工作。自此父母年岁渐大、孩子亦是逐渐懂事,他思考良久是不是该从现在的岗位上退下来,反正以他当下的年龄调离刑警岗也算不得逃兵。 可,他心里还有一股子气。 “啪!” 聂超凡猛地一拍桌子,咬牙道:“最后再搏一次!这案破了,不管能不能提干,都走!” 原本黯淡下来的眼睛,一点点开始亮堂起来。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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