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朱丽还是婉拒了陈书的好意。 毕竟俩人分属不同单位,陈书也有自己的工作要完成,而且刚刚还熬过一夜。 站在路边望着载有朱丽的警车离去,陈书忽然有种莫名的惆怅。 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也许是因为那段在NJ与之一同调研的日子里,也许是因为这次一同破获命案的经历,总觉得心底里涌出不一样的情绪。 想到这里,陈书又觉得十分好笑。 朱丽在NJ给人的感觉是那种很利落、很有胆识,性格直接爽快的女汉子,而且还很善良,这从她执意跟着特侦队上一线担任急救医生,以及后边一直陪着陈书在医院疗伤这两件事情上就能看出来。 可这次在河边研讨案情和剖析浮尸,朱丽却又是冷静、专注的另一面,总爱板着个脸。 还挺好看...... 要是前年他听张局的意见,去了刑大,也许...... 陈书摇摇头,将这些乱七八糟的念头甩掉,转身进了高尔夫,开着车前往单位。 时间尚早,他也不想回家挨着母亲的八卦,就准备去单位玩玩新买的3A大作。 开进特警大队的大院,隔着老远就见到大队长李达牵着一条体型不小的大白狗在院子里溜达,满脸喜色。 陈书下车后和李达打了声招呼,李达嘴上应着,眼睛可全挂在大白狗上。 “李大,这是我们队里的大狗?” “什么大狗?防暴犬!拉布拉多猎犬!”李达有些嗔怪陈书的没眼色。 这大狼狗仿佛能听懂人话一般,狗头一仰,鼻孔喷气,发出了不屑地哼唧声。 接着看向陈书,冲着“嗷呜...嗷呜...”的叫唤几声,那眼神明显在表示自己的不满,就好像在说:你才狗呢,你全家都是狗。 原来是拉布拉多......陈书一愣,这家伙都胖的看不出来品种了,怎么性格还这么吊。 “哈哈,陈书,你看看,这家伙可聪明得很,都听得懂!它在跟你耍脾气呢!对了,这家伙可是接受过缉毐训练的!今晚上街巡逻,把它给带上,指不定得做点什么成绩出来!”李达信心满满,一副识犬之明的表情。 这把陈书一下逗乐,觉得大队里多一只警犬也挺有意思。 东州属于治安很好的城市,监控覆盖率高,街面见警率也不低,警犬很少用到。当年陈书也是因为要去看守所提讯,而警犬大队驻地正好挨在看守所边上,才见过几次。 自从调任正明特警大队,陈书也是第一次在队里瞅着警犬,这会儿见大队长如此宝贝,也是稀罕的围了过来。 “大灰。怎么样,这名字是不是一听就感觉很威武雄壮?我取得!” 看得出来,李达对这只新来的警犬非常喜爱,连名字都亲自给取上了。 等陈书走近了才发现,这哪是威武雄壮,分明是条膘肥体壮的胖家伙。虽说大灰看着一米多的个头,可在陈书的记忆中,警犬应该比较壮实和英武才对。 哪像眼前这家伙,毛色倒是油亮发光,可这圆滚滚的身体让人很是怀疑它短小的四条狗腿能不能撑得住。 其实已经不能用胖了,得用膨! 在聊天中,陈书得知,他们的上级机关,也就是东州市特警支队为了在全市范围内提升特警的正面形象,特地从直属警犬大队抽调精英警犬,给下属的市区几个大队都给配发了一条。 就这,还精英警犬? 莫不是在警犬大队混不下去只能下派到咱大队了吧。 陈书勾了勾嘴角想吐槽,可看着李达爱不释手的模样,终究还是忍了下来。 想起后备箱里还存着中午和朱丽在西餐厅聚餐时打包的战斧牛排,陈书转身去了停在不远处的车上将打包袋顺手装在电脑包里,准备拿到办公室当晚饭吃。 毕竟这么贵的东西,浪费了可不好。 正当他往办公楼走去时,突然觉得提着电脑包的右手一紧,低头一看,哎哟我去,大灰不知道为啥死死咬着不放。 李达噗嗤噗嗤跑过来,比大灰还兴奋地往陈书身上凑:“陈书,你这袋子是哪来的?里面装的是什么?” 这一下子防不胜防,搞得陈书也是一头雾水,愣在当场。 第一反应是西餐厅里的牛排可能涉毐,也许去他家厨房能发现点什么;第二反应是前几天去的浮尸现场,也许是因为沾染了重案的引诱,所以惹得这警犬反应如此强烈。 “李大,这...这...” 陈书虽然从警多年,可也是第一次和职业警犬互动,脑子里又在回忆白天的场景,一下说不话来。 这神情落在李达眼里,更是坐实了他的怀疑。 他笃定道:“陈书,这袋里的东西是你亲手放进去的吗?我学过,这警犬要是蹲坐在边上,就是说明有情况的意思!” 当时赶着出门追朱丽,确实没注意袋子里放了什么......陈书迟疑片刻,摇了摇头。 李达深吸一口气,看着此时依旧咬着陈书袋子死死不放的大灰,激动的声音发颤。 “陈书,我就说嘛!你这袋子里的东西肯定有问题!当时我领着大灰出门的时候,他们的训导员可是万般不舍,说这家伙是他们大队的宠儿!诶,那俩小伙子,看着眼泪都快出来了!” 陈书也是受李达的影响,脑筋一下没转过弯来:“李大,其实还有一件事我没向你汇报。” “说!” “我两天前带着这袋子,出过一起命案的现场。” 话音刚落,李达狠狠一拍自己的大腿,两眼发光道:“陈书,你看看你看看,这就是精英警犬啊!前面和你说,你还不信?” 陈书往高提起袋子,大灰俩后腿一支跟着立了起来,就是不松口。 “李大,怎么办?” 李达微微一笑:“学着点,晚上巡逻兴许用得着。” “放。” 没反应。 咳嗽几声,李达朝着大灰大声喝道:“注意!放!” 这次大灰不负众望,依依不舍的松开大嘴。 陈书蹲下,有些紧张的将电脑包里的笔记本、鼠标、电源和白色打包盒,一一摆开放在地上。m.biqubao.com 结果,大灰看到装有牛排的打包盒,哈喇子止不住的滴溜。两只硕大的狗眼直勾勾地盯着盒子,是半分不愿移开。 同样闻到肉香的李达面色尴尬,做着最后的挣扎:“陈书,里边是什么?” “牛排...” 眼看着脸已经涨成猪肝色的大队长,陈书终于回过味来,适时的摸了摸下巴,沉声道: “可能有人把毐品藏在了牛排里,这样即使被警犬找出来也不会被发现。” 李达瞥了眼口水快淌到地上的大灰,不置可否的“嗯”了一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本文链接:
http://m.picdg.com/153_153433/732800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