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振雄能成为那么大的老板,当然不可能是笨蛋。 重生者这种事,那是绝对的隐秘,如果是真的,那萧阳告诉自己,他应该就是必死无疑了。 可他还是好奇,去桌子上拿过手机。 和自己的手机是一模一样的。 他把口袋里的手机拿出来,上面贴着钢化膜,前几天摔在地上,膜碎了,呈现出雪花状,方振雄的心颤抖着,因为萧阳拿出的手机,同样的位置,同样的裂痕,同样的雪花状,一模一样,纹路丝毫不差。 他虽然恐惧,但逻辑清晰,知道这是不能的事情,自己的手机钢化膜是随机摔的,另一部手机不可能造出一样的效果。 心跳在加速,他慢慢地把两个手机同时翻转。 透明的手机套,而在手机套和手机之间,放着一百块钱,老版的,有点破旧,那是当年他刚进社会,搬砖赚到的第一个一百元,他一直没用,这些年手机换了不少,但无论换什么手机,他都会把钱放在后面,他认为那是他的护身符。 一样! 萧阳的手机里也有一张一百元! 他手都已经颤抖了,打开两个手机的手机壳,把两张一百元拿出来对比,同号,同样的破旧,所有的破旧点都一样,上面还有一个人的名字,王金鹏! 他当然不认识这个人,当初收到钱的时候,王金鹏的名字就在上面,现在两张钱上的名字一模一样,他其实学过笔迹鉴定,恰巧他身上还带着放大镜,伸手拿出来,对着那字体认真看,最终确定,两个字绝对一样,就好像是印刷上去的一样,可明显不可能啊。 慢慢放下钱,他打开了萧阳给他的手机。 时间线果然到了未来几个月。 打开自己的好友。 完全一样! 去看里面的聊天记录,也全都相同。 空间,相册,信息,电话号码,自己的桌面设定等等所有参数都一样。 方振雄就觉得腿发软,最终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他抬起头,眼神中满是恐惧,看着萧阳,很显然,他已经有些相信了。 萧阳面带微笑,把手上的烟放在烟灰缸里熄灭,平静地道: “其实你相不相信无所谓,反正我只是想说出来,好了,现在你已经知道了最大的秘密,你说,还有什么理由能让我不杀你呢?” “老大,不要!” 原本坐在地上的方振雄直接跪了起来,因为他看到萧阳拿出了枪。 “恩,说说,我有不杀你的理由吗?” “老大,就算我上辈子得罪过你,可这辈子我和您根本不认识啊,我无罪啊,老大,这样,您给我一次机会,把我关起来!对!我现在已经没有任何势力了,和狗一样低贱,你把我关押起来就好,不用杀我啊。” “关着你还要食物。” “我的女人,我的女儿,让她们去给我弄食物,不用老大操心。” “可你不是已经把她们给我了吗?她们凭什么要管你?” "这......" 方振雄无语了,他忽然醒悟,自己是被玩了,今天他是必死之局,萧阳不过是在戏弄他而已。 他已经无计可施,却听萧阳道: “不如这样吧,我把她们叫进来,看看她们愿不愿意帮你?” “好啊好啊!她们一定愿意帮我的!” “恩,可是我刚才把最大的秘密告诉你了,你万一说出去......” “不会的不会的,我守口如瓶,不会说的,你放心,何况您有枪啊,如果我说了,您就一枪打死我!” 方振雄非常明白,自己就是砧板上的肉,不能反抗,只能希望萧阳改变心思,放自己一马,何况他就算把这秘密说出去,估计也是没人相信的。 “好吧,既然这样,就把她们叫进来聊聊。” 说话间,萧阳拿起对讲机。 一会后,门打开一条缝,四个女人和一个男孩进来了,萧阳把让人把她们身上的绳子也解开,自己一枪在手,并不怕。 萧阳其实有点顾虑,方振雄可杀,他的两个老婆可杀,两个成年的女儿也可杀,可这男孩要怎么办呢?杀人不杀全家,那就是给自己找麻烦,可问题是孩子很无辜,他没有人性泯灭到要把一个孩子也杀了的地步。 这并非圣母,只是基本的人性而已。 所以他把外面的人叫进来,聊聊再说。 她们再见方振雄,都有点惊讶。 这哪里还有一点大老板的模样,脸色差不说,额头上全是汗,好像还流眼泪了,眼白上全是血丝,眼中满是恐惧,衣服上都是褶皱,而且还跪在那里,嚣张了一辈子的坏人此时竟然给别人下跪,还真是难得一见的景观。 萧阳看她们进来了,笑道: “我想杀了方振雄,可他说让我把他关起来,但我不想给他提供食物,你们四个女人都算是他的至亲,如果你们愿意以后外出收集物资供养他,我倒是可以考虑他的提议。” 听萧阳如此说,方振雄好像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没问题的,你们快告诉萧阳老大,可以出去给我找食物,快点,告诉老大可以救我!快点啊!” 四个女人和一个小子都没说话,傻呆呆的模样。 萧阳差点笑出声,他对方振雄还是不够了解,没想到关键时刻女儿和女人们犹豫了。 方振雄很生气,可是在萧阳面前他不敢发脾气,而且这时他也不想得罪女人和女儿们,只能放缓语气道: “亲爱的,还有两位宝贝女儿,爸爸的命可就看你们的了。” 又是安静,足足过了半分钟,方花香忽然道: “真的能把他杀了吗?那就杀了吧,是他杀了我妈妈,那时一个保镖变成丧尸,扑向他,他把我妈妈从他身后抓出来,挡在了他前面,一个男人连自己的女人都不知道保护,活着没啥意义,杀了他吧萧阳老大。” 小姑娘脆生生地说话,把萧阳和方振雄都惊呆了。 “他可是你亲爹。” 萧阳随口问。 “亲爹把亲妈给杀了,亲妈含辛茹苦把女儿养大,如今亲爹要死,亲女儿需要去救吗?如果要救的话,对得起亲妈吗?老大,我虽然年纪小,但也有是非观,我继承了妈妈的温婉善良,原本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可如今我才发现,我也继承了爸爸的冷血无情,所以就让他死吧,我一点都不纠结不伤心,嘿嘿,还挺高兴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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