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风水集录_第一千七百五十四章 补药碧莲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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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饭菜送到,我和潘浩早就饿的眼冒金星了。
  我抄起筷子一边狼吞虎咽,一边暗自在心里打鼓。
  说句实话,唐枫……
  实在算不上个能让我省心的主。
  自打我认识他到现在,他曾经反反复复好几次露出了令人禁不住起疑的痕迹,可每一次我都能主动找出给他洗白的证据。
  一年半之前,他新购置的宅子出了问题,由此牵出了关外熊家这条重要线索。m.biqubao.com
  可随着唐果儿被任诗雨接纳,认作妹妹,之后她又拼尽全力帮我走出了九凶之地,自己被混沌之气侵体,让我打消了对唐家父女俩的任何怀疑。
  他的亲弟弟唐桦曾经协助唐果儿想要在烂尾楼里暗算我,但经过了一番细致的调查,这压根儿就跟唐枫没有一毛钱的关联。
  之后黎木木意外的查到了唐枫跟青竹台的高层有数额巨大的利益往来,可时间过去了这么久,青字号早已物是人非,看起来唐枫也只是单纯的追逐利益,而无意中被卷进了这潭浑水而已。
  其他的一些小疑点,也统统被楚寒楼全盘背锅。
  表面上看起来,唐枫就只是个唯利是图,满身铜臭气的市侩商人,甚至命运还有点儿悲惨。
  二十多年来同床共枕的妻子心中一直念念不忘我的生父,而且在年轻的时候交际甚广,批发了不少绿帽子免费扣在他脑袋上。
  唯一的亲生女儿唐果儿一直昏迷不醒,虽然不至于丧命,但情况也足够让一个做父亲的日夜揪心。
  平心而论,我都不忍心怀疑他有什么问题,甚至还因为楚凌暗恋我的父亲而对唐枫心怀愧疚。
  但是这一次,跟之前的所有情况都完全不一样了。
  他“碰巧”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而且还躲过了我的神识探查,让我瞬间就推翻了印象中对他的一切认知。
  无论刚才唐枫有没有认出我的身份,都不影响一个明摆着的事实。
  他会法术,而且……
  很高明。
  单凭这一点,就足够让我对唐枫心生警惕了。
  不过与此同时,我的心中又有一个巨大的问号,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他毫无征兆的打了我个措手不及,却没有乘胜追击,揭穿我的身份,反而是识趣儿的转身离开,这……
  到底是为了个什么呢?
  肯定不只是想要给我个意外惊吓,逗着我玩吧?
  这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故意在我面前转悠一圈儿,引起我的关注,难道说……
  他是在给某个人打掩护,让我不得不把注意力全都放在他身上,以此来给他想要掩护的人分担火力?
  如果这种推测成立的话,那他想要掩护的人是谁?
  会不会是……
  楚凌?
  说起楚凌,自打我上次在铁红和刘叔的私家菜馆“请”孙侯吃了顿饭,她亲眼目睹了孙侯残废之后,就已经沉寂了很久。
  我也不知道她有没有相信,我是真心诚意的想要把唯一一个能进入酆都大殿的宝贵名额交到她手里。
  但那天,她当着我的面表演了一次楚家逆转经脉的法术绝学,也让我大跌眼镜,颠覆了之前确认她毫无法力的判断。
  我瞬间就感觉脑子有点儿不够用了,即便是有了日渐觉醒的人王之力的加持,也让我突然间心力交瘁,一股绝望的情绪隐隐的涌上了心头。
  我算是看出来了,但凡是出现在我身边的人,就没有一个是身份干净的。
  所幸,在我面前胡吃海塞的潘浩和胡磊,还算的上是我能够无条件信任的寥寥无几的数人之二。
  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无声的叹了口气。
  即便是生命闰角给了我两年宝贵的时间,可就目前的形式看来,也不怎么宽裕。
  看来想要成功的阻止三才合一,跟任诗雨重新过上恬淡度日的美满生活……
  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哎师父,您今儿个过来找我,不会真的就是来吃我一顿这么简单吧?”
  胡磊塞了一嘴酱肘子,含混不清的问我,我的思绪瞬间就被打断。
  “哦,还真有个生意想让你挣俩零花钱儿。”
  我总算想起了此行的目的,胡磊顿时就两眼放光的看着我。
  “你还记着上回你帮我踅摸了个黑色的水晶球吗?这次还是这活儿,不过用不着品质那么好的东西,就零散的水晶碎片就成,越多越好。”
  “嗨,我还当什么大活儿呢,就这个啊。”
  胡磊的神色有点儿失望,翻了翻白眼儿,继续飞起筷子跟潘浩抢菜。
  “得,包我身上,明个儿一早反正也用不着去跑过户手续,就先给您把这事儿解决利索了。”
  我一声就笑了起来,“早点儿办妥了,也好早点儿把我们两座瘟神打发走,省的再蹭你一顿午饭了是吧?”
  “嘿嘿,您还甭说,真有点儿这意思。”
  胡磊笑道,“二百斤水晶碎片都挣不出这顿饭钱,您二位要是在我这儿吃上个十天半月,我还真得把房子卖了去换嚼裹了。”
  “小气劲儿。”
  我笑着伸腿踹了胡磊一脚,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儿。
  “哎,我问你个事儿啊,上次你鼓捣水晶球的那家店……是个做什么买卖的?”
  胡磊手里的筷子微微一顿,紧接着就灵巧的避开了潘浩的防线,抢到了一块油亮的鸡胗塞进嘴里。
  “您也在琉璃厂混了那么久了,街面上一共就那么几家店,肯定门儿清啊,那是个旧书店。”
  “嘿,这就怪了啊。”
  我放下筷子,意味深长的看着胡磊。
  “正经八百卖水晶的店里找不着尖儿货,反倒要去个旧书店里淘换,这是什么道理?”
  “哎师父,您这话儿可就不讲理儿了,哪条法律规定的旧书店老板不能收藏点儿水晶了?”
  胡磊梗着脖子咽下一口菜,噎的眼珠子都大了一圈儿。
  “我愿买他愿卖,这就是周瑜打黄盖,谁也管不着。再说了,可着整个儿琉璃厂,真不是每个人都有我胡大头这么大的面儿。不信您自己个儿去那旧书店里试试,老板指定跟您说俩字,没,货。”
  “哟,是吗,敢情你胡老板这张脸这么值钱呢?”
  “那是。”
  “得,那这么着,明个儿……我跟你一起去旧书店里,没别的意思,就想沾沾我高徒的光,顺便让他们认识认识你师父,以后在琉璃厂这地儿也能看在你的名号上给我三分薄面,成不成?”
  “不成!”
  胡磊“啪”的一声把筷子拍在桌子上,一脸严肃的摇晃着他的大脑袋。
  “师父,咱俩情分归情分,可这规矩是规矩,您也是在琉璃厂有头有脸的场面人,这钻别家被窝的瞎事儿可不兴干!”
  我早就料到了这个结果,也没打算坚持,笑着岔开了话题。
  吃饱喝足,我跟胡磊约定明天上午过来取货,又补药碧莲的讹着潘浩付了买水晶的费用,这才和潘浩离开了胡磊家。
  回去的路上,潘浩坐在出租车上抱着肚皮打饱嗝,而我却感受到了一道等待了很久的气息……
  正在身后逐渐靠近。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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