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里吵吵闹闹。 林辉笑着转过身。 沙漠里的风,干燥又炙热。 冲着他的面庞呼啸扑来,吹得他满脸干涩。 大量的沙砾打在脸上,却反倒是让林辉清醒不少。 对于他这样一个善于丛林作战的兵来说。 这一眼看不到头,无边无际的沙漠,让他内心充满震撼。 仿佛是来到了另一个世界一般。 林辉发了一会愣,手不由自主的摸到对讲机上。 他低头看了看,只要按下去,王忆雪那边就能听到他的声音。 现在,他真的很想和王忆雪好好说说话。 他的人生当中,从来没有像如今这一刻,这么迫切的想要听到王忆雪的声音。 他很想把自己拿到全军第一的好消息告诉她。 也真的很想听到分开这段时间,王忆雪到底经历了什么,又做了哪些事。 可犹豫了良久,他还是把对讲机给放了下来。 毕竟人太多,王忆雪能听到,旁人也能听到。 这是属于他们之间的悄悄话。 就算有千言万语,他也不想让其他人听到。 铁汉柔肠也只有自己的女人可以知晓。 林辉叹口气:“算了算了,等上军舰再说吧。这么长时间都等下来了,也不差这么一点时间。” 林辉回头看了眼,王辰和叶凌空已经从吵闹变成“扭打”起来。 “让你在我面前装逼,让你在我面前装逼!”叶凌空气的一拳拳砸在王辰背上。 王辰也是一拳拳往他胸口砸:“老子就是装逼,老子就是比你牛逼,你们卫戍算个der,我们西南才是天下第一……” 林辉摇了摇头,哑然一笑。 普通人可能无法理解军旅。 总以为当兵的从早到晚都很严肃,都很古板,冷冰冰的。 大部分普通人对军人的普遍印象,可能就是首都升旗台前那些屹立不动的军人形象。 但其实,军人也是人,也是从每一个家庭里出来的普通人。 他们也有感情,也会哭也会笑。 私底下也和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 即使是到了王辰和叶凌空这样的程度,性格也和普通人没太大不同。 林辉迎着沙漠的热浪,看向窗外热气蒸腾缥缈的沙漠。 这倒是一个不错的训练场地。 他心中暗暗想着:“等回去以后,一定得好好申请一下,有机会把老虎团也带到沙漠地带训练去。” “老虎团不仅仅是丛林之王,任何地形,我们都得是王!” 与此同时,某辆卡车的车厢里。 王忆雪靠在最里侧,曲腿坐着。 身体随着车辆不停的颠簸。 但在她的双腿之上,却放着一个厚厚的包袱。 王忆雪脸上满是甜蜜,双手紧紧按照包袱,仿佛这里就是她的一切一样。 “小王。”旁边一个中年妇女乐呵呵的看着她:“真是没想到啊,你日念夜盼的对象,居然长得这么帅?” “看到你们的时候啊,我才真的明白什么叫郎才女貌。” 王忆雪顿时脸一红:“赵姐,哪有你说的那么夸张,我什么时候……日念夜盼啦?” 赵姐嘿嘿笑道:“小王,你就别装了,大姐是过来人,你那点小心思我还看不出来吗?” 旁边的中年男人也跟着笑起来:“小王啊,虽然我是个大老爷们,但我们也是从你那个年纪过来的。” “平时工作之余,咱们都能看得出,你对那个小伙子有多么在意。” “就是啊。”一个戴着眼镜的妇女捂嘴轻笑:“你晚上时候还说梦话呢,我在旁边听得清清楚楚。” “辉,辉辉……一晚上起码喊了两百次,可黏糊了。” 车厢里的人全部哈哈笑了起来。 弄得王忆雪的脸更红了。 “别,别乱说,我可不是那样的人。” 赵姐笑呵呵的搂着他:“好啦,你就别不承认了,你这个对象真的很优秀,上级能派他来营救我们,说明他的前途无量啊!” 旁边一个随行军官说:“刚刚我们也看到了,那么多敌人都被他给消灭了。” “咱们国内都和平那么多年了,你男朋友还能那么厉害,绝对是个将才!” “小王,你可真是有福啦,能找到这么帅,又这么优秀的男朋友,要是再年轻个二十岁,我都想回去把我们家老公换了……” 其他人哈哈大笑:“你就想屁吃吧,小王的命可不是谁都有的……” 王忆雪虽然满脸通红,但心里却是无比的甜蜜。 曾经的林辉不但让她厌恶,更想让她远离。 在王忆雪的印象里,他就是个玩世不恭,并且天生叛逆的世家纨绔。 除了花天酒地,做些个奇奇怪怪的事,整个人生都没有任何意义。 即使他刚穿上军装的那会儿,在王忆雪的印象里,也只觉得他是来混日子镀金的。ωWω.GoNЬ.οrG 甚至,她都觉得林辉是在侮辱这身军装。 可现在,林辉在她心目中,完美无缺,没有任何人能替代他。 即使林辉再度变回当初那个玩世不恭的少爷,凭他能万里迢迢地来救自己。 就冲这一点,这就是她值得托付一生的男人。 不管发生任何事,都不会变。 自己的男人能得到这么多人的认可和赞美,她心里说不出的美。 “小王啊。”赵姐继续说道:“你们年龄看起来也都不小了,回去以后也该结婚了吧?” “是啊,那小伙子指挥那么多人,军衔应该也不小,也该结婚了。” “结婚的时候别忘了我们啊,我们可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必须得叫上我们才行。” “是啊,要是不能到场给你们新婚祝福,我们会遗憾一辈子的。” “对啊小王,人生大事,必须少不了我们,我们可都是你们的见证人啊……” 王忆雪笑着冲大家点头:“大家放心,经历了这么多,大家早就是战友了。” “回去以后,就算是天涯海角,只要我结婚了一定喊你们。” “好!一言为定啊!” “我一定要看着你穿上美美的婚纱,和那个小伙子结婚的场景。” “以后我们就是你娘家人了,他要是敢欺负你,我们为你做主!” 大家有说有笑,其乐融融。 王忆雪甜蜜蜜的把脑袋靠在大姐的肩膀上。 脑袋里已经幻想自己穿上婚纱,挽着林辉手腕,步入婚姻殿堂的景象了。 以前,她总以为自己会是个女强人,单身一辈子。 但这一刻,她真的真的很想和林辉一起走下去,一起到天荒地老。 …… “长官!第二分部向您报告,目前我们距离你们还有二十分钟路程,正在全速赶来……” “报告长官!第三分部向您报告,我们乘坐三架黑鹰直升机向您驶来,路程稍微有点远,但四十分钟必定赶到……”m.biqubao.com “报告长官!第四分部已经集合好所有人手,三分钟之后就出发,一定会以最快时间赶过来……” 车上,史密斯对讲机里不断传来一道道声音。 可他的眉头却一直紧皱着。 越是靠近出事地点,他的心情就越是不好。 事情已经发生了,就算来再多人也弥补不了自己的损失。 现在,他只能尽力的去补救。 突然,对讲机里传来一道沙哑的声音:“史密斯,我已经亲自带人过来,你们现在在什么方位?” 史密斯立马拿起对讲机,郑重的说:“老枪,感谢你能率部支援我,这个情谊我一定不会忘记,我马上把坐标发给你!” 老枪微微一笑:“咱们之间就不用客气了。公司把我们派到这里来,虽然我们是不同区域的主管,但出了任何事,我肯定得帮忙。” “我相信,如果我出了事,你也一定会帮忙的。” 史密斯感激的点点头:“好,那咱们待会见!” 说完,他就立刻让手下把坐标发过去。 “长官!”一个手下说:“前面就是剔刀失联的地方,我们到了!” 史密斯眼睛立刻瞪了起来:“快,赶快过去!” “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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