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 听闻刘芒在辽东和徐州等地,被当地百姓立下生祠祭祀,曹丕当真是不舒服。 按理来说,他已经完全抹黑刘芒,将功劳据为己有。 结果大魏百姓别说给他立生祠,顶多也就口头表演几句。 “这些不要脸的贱民!” 曹丕怒骂一句,心中颇为不爽。 “陛下又在哀声哉道,这些年魏国百姓过得如何,难道您心中没数么?” “粮食稀缺,战乱频繁,徭役却又愈加苛重!” 陈群心中感慨万千,武帝曹操时期,还懂得与民生息,可到了曹丕这里,却急功近利,巴不得一口气吞吴灭蜀。 “陛下啊陛下,您既然如此在乎虚名,又为何不学那刘玄德?” “若是假仁假义一辈子,那此人便不是伪君子,而是真君子啊!” “这等浅显道理您都不懂,还指望百姓为您立生祠?” 司徒王朗无奈摇头,至少曹丕跟刘备相比,实在是太嫩太嫩。 “陛下这是失心疯了不成?比我吸五石散还要癫狂!” “完了!陛下不会发现,我给太子送了些五石散吧?” “我在朝中还是谨言慎行,毕竟老子只是个假子!” 何晏油头粉面,肤白貌美堪比女人,眼见曹丕看向自己,赶紧低下了头。 “何晏!之前你那五石散之计,压根什么用都没有!” “炼制的那些个五石散,除了被你自己拿去用,根本没有人买!” “朕要罚你这混蛋俸禄半年,以儆效尤!” 群臣都清楚,何晏这是成了陛下的撒气桶。 只是没有一个人,肯为粉面何郎开口求情。 开什么玩笑,曹丕在洛阳大兴土木的时候,他可没有想过前来服徭役百姓的死活。 想让人家给你立生祠,至少你也要有拿得出手的政绩才行。 “怎么?一个个都哑巴了不成!” “好!好!好!刘长卿他不是要做圣人,要做那济世安民的大英雄么?” “来人啊!将那些个罹患天花的贱民,全都送去刘长卿处!” 曹丕大手一挥,丝毫没有愧疚之感。 健康能够为他曹丕种地的,才能称得上魏国百姓。 如今半死不活,还要浪费药材医治之人,分明是叛逃去大汉的逆贼。 “陛下,微臣有一计,倒是可以与这些难民并行。” 说话之人,正是司徒王朗,身为从江东润到中原的顶级润人,王朗向来对大汉没什么归属感。 “哦?王司徒有何妙策,速速道来!” 只要能让刘芒吃瘪,曹丕如今是无所不用其极。 “陛下,眼见马上就要到秋收时节,我大魏占据中原富饶之地。” “粮食产量肯定远远高于那蜀汉!” “反观荆州一整年都苦于战事,又遭遇天花之乱,定然十分缺粮!” 王朗侃侃而谈,诸如荀攸、陈群、司马懿之流,显然已经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届时,我大魏便可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 “我大魏也可以成立商队,抬高粮食价格,赚他刘芒一笔!” “若是从交州运粮,要通过荆南四郡,且路途遥远,消耗也不少!” “反倒是从宛洛买粮,对于刘芒而言,才更为合适!” 王朗轻抚胡须,群臣闻言都忍不住点头。 果然,姜还是老的辣。 王司徒这厮不愧是老奸巨猾之人,难怪能逼迫献帝退位的时候,能够脸不红心不跳。 司马懿有些恼怒,这等缺德伎俩他心中早有计较,奈何却被王朗先行说出。 “诸位,汝等觉得王司徒之计,可能行之?” 曹丕俾睨群臣,他内心已经认同了王朗的做法。 卖粮食大赚一笔,又能让刘芒出血,岂不美哉? “陛下,我等认为王司徒之计可行。” 贾逵率先表态,其余群臣纷纷点头。 王朗志得意满,看向陈群、司马懿等人,满脸不屑之色。 “什么颍川士族,中原世家,还不是不如老夫?” “诸葛亮堪称卧龙,庞统妄称凤雏!” “在老夫面前,不过是土鸡瓦狗!” 曹丕大喜过望,笑道:“王司徒之计,与朕驱赶贱民正好相辅相成!” “来人啊!之前被俘获的鲜卑人和匈奴人,不是都患上天花了么?” “将他们一并送去给刘芒!朕倒要看看,这位拥有生祠的大英雄,会如何处理!” “哈哈哈哈!刘长卿还是太嫩,想做英雄就要付出代价!” 曹魏群臣显然不会放过此等溜须拍马的机会。 “陛下英明!” “诸位爱卿,实不相瞒,这天花来的正是时候,让我大魏能够换过一口气!” 曹丕心中清楚,若不是这突如其来的天花,恐怕汉军攻势如潮,被夺取的就不仅仅是长安了! …… 荆州,新野。 庞统有些头疼,襄阳、新野、江陵等地,全都因为战乱,而导致粮食欠收。 本来富饶的荆南四郡,因为年初的暴雨原因,反倒要从交州运粮接济。 “再从交州运粮,显然耗费人力物力颇大!” “莫非当真是老天不灭曹贼?中原各州倒是收获颇丰!” “贼老天!先是弄出天花,又让我军粮食欠收!” 眼见庞统有些恼怒,关羽、张飞等人也是颇为无奈。 他们都是决战于沙场之上的名将,却无法保证粮食能够丰收。 “先生,长安城的状况,恐怕也不容乐观。” “毕竟我军一路东征,好在诸葛先生打一路收一路。” “军队补给倒是够,却也要从汉中运粮。” “何况还有之前收成不高的凉州,那也是吃粮大户。” 刘芒将详细情况和盘托出,至少给了庞统一些个安慰。 “在我看来,我军迟早会一统天下!” “到时候百姓生活富足,自然不会因为粮食而头疼。” “如今的困难只是一时而已!中原既然丰收,粮食价格定然不高。” “到时候,我让糜氏商队前去收购便是。” 刘芒坦然一笑,给出了解决方案。 糜氏商队的手段,众将都有所了解。 如今提起糜竺、糜芳两兄弟,可不再是蜀汉吉祥物,而是真正的大金主! “殿下,若能得糜子仲兄弟二人相助,定能解荆州燃眉之急!” 庞统大喜,只是看到传令兵前来,让他有些不祥的预感。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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