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老爷见胡夫子听进去了,握住他的手,轻轻拍了拍:“虽然发生了点冲突,但我们的旧日感情,我是忘不了的。 嫁女我舍不得,但娶亲却不碍事。 我那个在你手里读书的儿子,今年十六岁,还未娶亲。 你要是不嫌弃,就让他做你家的女婿吧,不知道你家是否有年貌相当的儿子?” 宋玉善和秦缘双双震惊。 这是舍不得嫁女儿,但是却去坑儿子吗? 乍一想,娶个狐狸媳妇儿好似没什么,都是在自家,不像嫁女那般。 妖与人接触,也不像鬼那样有许多坏处。 可人妖殊途也不是说着玩的,当好友还好,结为夫妻可就艰难了。 胡夫子闻言十分高兴:“我有个妹妹,比公子小一岁,化了形,长得也不丑,就让她嫁给公子怎么样?” “不怎么样!”宋玉善接过了话头。 胡夫子差点压不住自己的火气,但看着那灵韵非常的棍子,还是忍了下来,只说:“宋掌柜愿意教鹅妖读书,本以为您不是那迂腐之人,竟也看不起妖吗?” 宋玉善没有回答他,只跟袁老爷说:“袁世伯,娶狐妖进门,乍一看不会影响你家的生活,但妖与人结合,依旧有许许多多的阻碍,尤其这子嗣上,生出正常孩子的几率极小,不可轻易做决定。” 就算化了形,生殖隔离也是存在的。 袁老爷听了,还真犹豫了,他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可能让他绝后的。 “生正常人类小孩很难,但母亲是狐狸精,生一窝正常小狐狸却没问题!”胡夫子说:“小狐狸修炼成精了,不比人类小孩活的久,聪慧吗?” “呵!”宋玉善冷笑一声:“不若胡夫子说一说,您那位妹妹,年方几何,不是从化形算起,而是从出生算起,真的只有十多岁吗?” 胡夫子深色变换,她妹妹已经算是化形早的了,可也是一百多岁才化形。 “一只上百年不能化形的小狐狸,能在只有百岁寿数的凡人家庭里,接手家业吗?” 宋玉善把胡夫子问的说不出话来了。 不过她也不是硬要为难人,若是胡夫子的妹妹和袁恒弟弟与杨夫子苗小姐一般,早就两情相悦,不惜一切也要在一起了,她也不会做这个恶人。 但他们不是,甚至还从未见过,这就没有成婚的必要了。 “我观世伯与夫子,不过是因为交情甚笃,想亲上加亲罢了。 亲上加亲的法子那么多,也不是非得冒这个险,结儿女亲家。”宋玉善说。 “还有什么亲上加亲的法子?” 一筹莫展的胡夫子和袁老爷都看向她。 “结干亲呀!”宋玉善说:“各自嫁娶,但两家情同一家。” “对啊!”袁老爷豁然开朗,抚掌大笑:“先生,我们拜把子,结干亲吧,以后我儿女称你为义父!” “好!”胡夫子高兴起来。 这下他确认,袁老爷是真不嫌弃他是妖了。 他其实也不是硬要与袁家结亲,如宋掌柜所说,他只是想亲上加亲而已。 袁公子已经教导的差不多了,若是不能亲上加亲,他和袁老爷的情谊,怕是也要慢慢褪去了。 如今结干亲,确实是更稳妥的法子。 “多谢宋掌柜提醒,胡某此前得罪了!”胡夫子郑重道歉。 宋玉善受了这一礼:“夫子虽学问深,与人相交,需要考虑的还有许多。 我听闻,恒弟已经出师了,夫子若有兴趣,可带家中狐子狐孙,来临江郡城妖怪书院一观。 到时候到大江之北,翠屏山甘宁观寻我便是。” 宋玉善目光落在了那一群狐兵身上。 看着都是人形,实际上怕只是胡夫子的障眼法罢了。 开智的只有五只,未开智凑数的,有一二十只之多,可以凑齐一个班级了。 郡城修士势大,找妖学生也不易,如今这现成的,自然不能放过。 “妖怪……书院?”胡夫子是真惊讶了:“全是妖怪的书院?” 宋玉善点头:“妖野性未失,需从教化,才可入凡间修行,不至于为祸世间,我欲教妖向善,融入人群。” 狐狸兵们都骚动了起来。 上学?哪个不想上学? 他们狐狸洞的老大便是小时候躲在一乡间私塾外偷听才习字,后来四处找人族的书院偷听,历经艰难险阻,才学了这一身学问,这才这么快完全化形了。 可惜小狐狸人人喊打,不是谁都有偷学的机会,受得住那个苦的。 他们狐狸洞因为有老大在,开智的都比别的山头的狐狸多些,所以深知读书的重要性。 胡夫子深悔自己此前的妄言,还好她没有放在心上:“宋师大德,我一定带狐子狐孙上门拜访!” 宋玉善叮嘱他们,郡城修士众多,要小心行事后,就告辞了。 此行所获甚丰,她心满意足的与师姐离开了袁府。 秦缘今日也大开眼界:“人与妖拜把子真的没有问题吗?” “能有什么问题?”宋玉善说:“袁世伯能多一群身怀异术的妖相护,狐狸们也能多一人间富贵翁助他们入世修行,这是双赢!” “确实是双赢!”秦缘摸着并不存在的胡子说。 “这么多狐狸,真到了翠屏山,杨夫子一人,能教的下来吗?”秦缘有些担心。 “这不是还有一位夫子吗?”宋玉善扬起了嘴角。 秦缘一愣:“感情你还瞧中了胡夫子?你这主意打的!” 宋玉善得意一笑:“胡夫子学问还是不错的,略教一教,把那冒失自卑的性子改过来,就能用得上了。” “冒失倒是有,为何说他自卑?”秦缘疑惑。 “他求娶袁家女这一出,不过是怕失去袁世伯这个人类朋友罢了,与人相交,患得患失,硬要亲上加亲才能安心,不是自卑是什么?”宋玉善说。 秦缘恍然大悟,叹了口气:“妖化形,得入世模仿人类,学着学着,就把人类想的过于高大,轻视了自己,也难怪了。” “妖为祸乡里,一是野性未驯,二是好心办坏事,没有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才需要教化啊!”宋玉善说。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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