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她们甘宁观祖上,就有足足三位前辈,死磕制符,最后倾家荡产了。 这就要提到,制符成功的两个基础条件了。 一是制符,指完美无误的把符画出来。 二是成符,指符咒成功。 只有既完美的画出了符,最后又成符也通过了,才能得到一张成品符咒。 而成符的成功率就和制符天赋有关。 制符天赋越高,成符的成功率就越高,但最高可能会达到百分之百,但最低不会到零。 这是《符咒入门》这本书上对制符要领的解释。 但在宋玉善的一品符师传承中,对于成符成功率的说法却有所不同。 传承中说,成符的成功率取决于对符咒的领悟程度。 领悟程度越高,成功率越高。 怎么领悟符咒,传承中也说了,多画就是了,画符千遍其义自见。 宋玉善感觉《符咒入门》上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天赋高的人,越容易在画符过程中感悟到符文的含义,领悟的更多,自然成功率也就越高。 不过这个天赋关乎符咒领悟程度的话,对她来说是好事。 这意味着就算她的制符天赋不佳,也能用功德提升悟性,间接给自己提升“天赋”。 宋玉善有了能成为符师的底气,剩下就是练了。 她结合《符咒入门》这本书和她的符师传承,选出了自己准备学的第一张低级符咒——保鲜符。 《符咒入门》上一共收录了八种符咒:点火符、凝水符、平安符、驱邪符、安神符、保鲜符、甘霖符、神行符。 从收录的符咒数量,和当初前辈们买这两本书的价格,就能看出,符咒知识比阵法要便宜许多。 这八种符咒的复杂程度和绘制难度是递增的。 点火符和凝水符跟入门级点火术和凝水术的效果差不多。 买这两种符,还不如用火折子和水壶,基本上没什么用处,就算它们便宜,也没什么人会去学它们。 平安符能帮凡人挡普通灾厄,驱邪符能帮凡人祛除阴气,安神符能帮凡人安定心神。 这几种,一般都是做了卖给凡人富户赚钱的。 宋玉善不缺钱,也就不想选这些。 最后三种,属于修士有时也会花钱买的,性价比还不错。 低级保鲜符能给符纸周围一立方空间里的食物保鲜一个月。 低级甘霖符能在小范围内降一场雨。 低级神行符相当于加持了入门级神行术,每张能生效两个时辰。 宋玉善选了这三种中,最简单的保鲜符先学。 这也是她最感兴趣的一种符咒。 箱子里贴上保鲜符,效果比前世的冰箱还要好! 她现在有三个乾坤袋了。 每个都有一间小屋子大小。 功德换的那个乾坤袋还能装普通乾坤袋。 等她学会了,就把一个乾坤袋贴满保鲜符弄成保鲜库。 这样金叔就再也不用担心她出门在外或者埋头修炼,吃不好饭了! 为了她的保鲜库,她学起来也格外有劲头。 有学阵法时的经历在前,宋玉善已经做好了花功德的打算。 却没想到,她用普通纸墨练了三天,换了买来的灵血墨,在符纸上正式尝试的时候。biqubao.com 只花到第五张,就成功了。 一点功德都没用,她就成功画出了一张保鲜符! 而且前四张符,都是画到一半,就失败了,是有几个地方绘制的时候没有注意到。 成功的这张,是她第一次把整张符完整画下来。 “我不会就是那成符成功率百分之百的天才符师吧!” 她当时整个人都激动了起来。 然后就是失败、失败、失败。 连着失败了三次,她才又冷静了下来,又失败了两次,才成功了。 她沉下心来,认认真真画了整整一百张符,中间还用聚灵阵恢复了几次真气。 最后一共成功了二十一张。 成功率大概在五分之一左右。 画符第一天,就有五分之一的成功率。 这说明她即使不用功德,也有成为符师的潜力,而且算是天赋很不错的那一拨。 * “哐当!” 一个崭新的大橱柜被宋玉善从乾坤袋里抖落了出来,重重的落在了膳堂本来的碗柜旁边。 “这是……?”正抱着一篓子菜进来的金大好奇的问:“小姐怎么又买了一个橱柜?” “嘿嘿~这个橱柜可不一般!” 宋玉善说着,拿出了一沓符咒来,取出了其中一张,注入了一点真气,往橱柜里一贴,一股淡淡奶白色灵气铺展开来,蔓延到了周围不大不小一立方的范围内: “好了!金叔,你看!这是保鲜符,只要贴上四张,这个橱柜里的东西,就不会永远保持刚放进去时的状态,还不会串味儿!一张就能生效一个月! 有了这个,金叔你就不用天天做饭了!” 金大其实知道保鲜符是什么,他已经拿到了妖宠令,去过城里很多次了。 仙客来就有一个小仓库,专门存放稀有食材的。 他也去城里卖符咒的店里看过保鲜符,最普通的低级保鲜符,一张都要五百两银子。 也只有仙客来那样定价那么高的店,才能用的起。 “小姐,我愿意每天给你做饭的,这个太贵了!不划算!”金大说。 他一个人的人工,一个月也值不了五百两银子,更别提这四张,一个月就是两千两,太多了! “金叔,你放心,这个是我自己画的,没那么贵!”宋玉善今天画的符全部塞给了金叔:“您拿着用!用妖力催动就行了。” 金叔捧着保鲜符的手都在发抖。 秦缘刚走进膳堂,就听见了宋玉善的话:“师妹!你这就学会制符了?” 真看到符了,秦缘感觉受到了打击:“我没记错的话,昨天我去城里,才帮你买回的灵血墨?你一天就画出来啦?还画出来了这么多?” “没,我之前还用普通纸墨练了三天来着。”宋玉善说。 秦缘:“……” 三天?三天很多吗? 三天只够她把一个术法的手诀都练熟的。 花师姑到底收了一个什么样的徒弟啊! 莫玉鸣和宁丹霞听了怕是都会被吓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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