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常胜惊讶的极了: “金老哥厉害啊!竟然开了自己的食肆!在什么地方?等完全化形了,我也想出去走走,说不定还能找金老哥你蹭顿饭呢!” 他既然问了,金大当然要显摆显摆: “青州临江郡城大江北岸圆楼集市最大的酒楼福满楼便是我开的,现在是我徒弟代管。你去了,报我的名字,免费请你吃一顿! 那里还有专门给咱们妖怪开的学院,城中随处可见开了智的妖怪呢!” “真的?还有这样的地方?给妖读书的学院?” 熊常胜之前只是奉承一下,现在真的有些想去了。 “对!不仅有书院,还有许多妖在旁边的鬼市开店呢!鬼市里有只蜂妖,卖的灵蜂蜜物美价廉,那叫一个好吃!有机会你一定要去试试!”金大推荐道。 熊有幸已经完全被吸引了:“青州临江郡城是吧?老弟我记住了!以后一定去!” 两妖走得也挺快的,没多久,熊有幸就指着前方大山山阴处说:“到了,我的洞穴就在那处!” 那是个后天开凿出来的石洞,洞壁上还有一个个的熊爪印。 “老弟这一身力气,真叫妖羡慕啊!这洞可真不错!” 金大感叹道。 熊有幸学着读书人,文绉绉的来了一句:“寒舍简陋,怠慢了老哥勿怪!” “这洞多宽敞,多规整,哪里怠慢!”金大说。 他也不算是瞎说,这洞里,真是桌椅条几样样不缺。 有面墙上还挂着一副黑熊掏蜜图,颇有意趣。 关键还特别宽敞,便是变回原形,在洞中活动,也不显拥挤。m.biqubao.com “我看老弟这儿也有灶台,不如我露一手?做几样小菜,咱们喝一盅,慢慢聊?” 金大提议。 熊有幸当然想见识见识能在郡城开酒楼的大厨的手艺,只是在人间混了这些年,还是知道些待客之礼的: “你是客,叫你忙活多不好意思啊!” “熊老弟,你这就见外了不是?咱们俩谁跟谁!” 金大当然不能答应,他还打算好吃好喝的迷惑他,再用灵酒把他灌醉了好给小姐打听消息呢! 不能他这么忙活一趟,啥都没打听出来吧! 他再三坚持,熊常胜才答应了,带他去了厨房。 金大一拍腰带,拿出了一大堆五花八门的材料,看得熊常胜眼睛都瞪大了: “这这这,这是怎么变出来的?难道金老哥你觉醒了空间之术?” “怎么可能!我只是一只普通的猪妖罢了!”金大说:“这是储物法器,修士炼制的,乾坤袋你知道吗?就是类似那样的!” “天啦!金老哥你混的可真好,连修士的宝贝你都有!” 熊常胜看看金大金光闪闪的腰带,再看看自己的大背篓,瞬间感觉被比到了尘埃里。 这会儿他是真羡慕了。 金大摆了摆手: “这有什么的,你攒点自己身上的材料,拿去临江郡鬼市的珍宝阁,就能换储物法器了。 别的不说,低级法器乾坤袋还是不难换的。 临江郡城好多开智的凡妖都买上低级法器乾坤袋了呢!” “真的?”熊常胜对临江郡城更感兴趣了。 金大给自家小姐的铺子又宣传了一波后,就做起了饭。 照顾熊常胜的口味,他做的偏甜口的。 等饭做好,端上桌后,熊常胜已经对金大佩服的五体投地了: “我现在算是知道你为什么能开大酒楼了!这可真是人间美味啊!” “别光顾着吃菜啊!来,干杯!这可是灵果酒,味道你肯定喜欢!” 金大给他倒了满满一杯。 这酒口感也偏甜,但劲儿大得很。 熊有幸尝过后果然很喜欢:“我本来是不怎么喜欢喝酒的,但今日老弟你这酒,一个字,好喝!” 这连一二都数不清了,金大感觉差不多了,便又把话题引回了赢县中的异状上: “熊老弟,你知道为何,这县中百姓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吗? 我听友人说,这里以前民风淳朴,如世外桃源一般,怎会变成这个样子?” 熊常胜此时已经把金大引为了知己,兄弟,加上有了点醉意,对他几乎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了: “我来的时候,就已经这样了! 不过啊!我觉得,赢县这地方是有点儿邪性的!” 来了!终于能说点儿有用的了!金大故作淡定:“哦?为何?” 熊常胜一边吃一边说: “我虽然来赢县时,赢县已经是这个样子了。 但比我晚来赢县的凡人可多多了! 像如今的县令,还有县中的一些商人,甚至乞丐,好些都不是本地人。 他们刚来赢县的时候,也和你一样,对赢县人好赌成性的样子感觉十分不可思议。 但只要赌了一回,无论输赢,从此就一发不可收拾了。 不出几日,就会变得和本地人一样好赌。 现在这位县令,当初刚到赢县赴任的时候,还对此地的情况感觉十分不解。 扬言要将上一任老县令告上郡城,要让全县戒赌,甚至连禁赌的告示都在拟定了。 结果老县令与他赌了一局,从那之后,就跟换了个人似的,不仅不反对赌博了,还把赌博纳入了审案流程中。 而且外地人染了赌瘾后,就算离开赢县,也会觉得和别的地方格格不入,十之八九都会重返赢县。 在赢县,还有这样一则得到了验证的传说,说赌仙大人总是十分眷顾走投无路的人。 要是谁兜里没有一文钱,快要饿死了,接下来就一定是他走运要赢钱的时候了。 所以赢县虽然可能一夜暴富,也可能一夜穷困潦倒,但饿死的人极少。 这样外地人来了不愿意走,本地人舍不得离开,又少有人穷到饿死的地方。 这么多年下来,照理说赢县早就人满为患了! 可实际上呢,赢县的人,不仅没有怎么变多,反而还变少了。 尤其这县城里,百年前比现在热闹多了。 你不觉得很不对劲吗?” “怎会如此?简直太不对劲了!人都去哪儿了?” 金大皱着眉,很是不解:“此地没有修士,也没有什么大妖,谁能造成如此大的影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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