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侄,这话可不敢乱说。”欧萌萌忙停了下来,立即说道。左右看看,还不错,自己的屋里的事,倒是没人敢乱传。 而因为王夫人这边,贾璮、贾瑛要守孝,于是把同安他们都放到孟家,两位嬷嬷也跟着去了。一是帮着孟音把孟家理顺,二也是避开,让同安,妙玉好不受干扰的出嫁。她和孟夫子也说了,帮着尤氏姐妹挑人了。中等人家即可,重点在人。 这时王子腾这么喊上一句,回头别说同安,就算是皇家也不得与贾家好过。他们贾家有什么资格能说替郡主来选婿?她有那个本事,还能急急的进宫见皇后? “原本就是一家人,侄儿对着老太太,也没什么不能说的。”王子腾没接那话,笑着一拱手。掩饰了刚刚的失态。 欧萌萌冷瞅了他一眼,现在知道史鼎为什么后来能活着,而金陵其它几家全完了。看看史鼎接了活,就知道不是好事,来送寿礼都不进来,意思到就成。而这位,没事还要找事,往麻烦堆里冲,真真的不知死活了。 正在这时,贾赦和赵崇终于来了。欧萌萌正好可以不说话了,忙笑着招呼,“来得正好,帮你王家舅父看看,刚他一进来,我就觉得这脸色不对。” 赵崇是贾赦的女婿,像他们这样的大家子,关系众多,真的分个子丑寅卯的,只怕孩子们也糊涂,而对亲戚们也不见得高兴,不如随意些,只要是舅老爷,甭管哪房的孩子,也都会混着一声叫‘舅父’。 贾赦怔了下,还是笑盈盈的坐下,“母亲说得很是,崇儿,好好给王舅父号下脉。” 赵崇倒是没笑,他是专业的大夫,若是连欧萌萌都觉得王子腾该看大夫了,那么赵崇这名医,看得就更多了。 忙请王子腾坐好,自己细细的号了两边的脉相,眉着皱得紧紧的,想想,“王舅父,要不,您去荣禧堂那边躺一会儿,孩儿给您先扎次针,等喝了药,再和老太太谈谈?” 王子腾正想说自己没事,但赵崇起身,他下意识的一抬头,赵崇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已经拿了一根针,扎入了他的颈后。王子腾真的响都没响就晕了过去。 “崇儿!”欧萌萌还吓了一跳。她叫赵崇进来,真的就是单纯的没事、找事,当然也有真的怕说王子腾在他们家病了,没地说理去。 “祖母,先别说了,来人,一是通知太医院正,就是我师父快点来;二是去王家,把王舅父之前看的大夫,带上药方;对了,来人,去药铺拿单架。”赵崇就跟着没头的苍蝇在老太太的堂屋里乱窜着,王子腾就在原处靠着,没一个敢碰。 药铺来得快,用单架把可怜巴巴的王子腾给抬到荣禧堂,欧萌萌没法和贾赦也只能跟着到了荣禧堂。这会子,他们作为当家人,总不能说,人病在自己家,自己完全不管事吧。只能老老实实的在边上等着。 赵崇看他被放平了,正想为他施针,不过被老太太叫住了,“你现在这么放着会有问题吗?” “对,等着你师父来,别碰他。”贾赦一听就知道老太太的意思,忙叫道。 赵崇无语了,这对母子还真的是,想想让人用鹿皮的袋子弄些凉水放在了王子腾的后颈。 欧萌萌目光一闪,这个有点像脑溢血后的冰枕啊,帮助大脑别热血上涌。想想,刚刚王子腾和自己说话时,眼睛是红的,脸也有些红,看着疲惫却有点兴奋。此时她的心啊,觉得自己还是有点小运气的。看看,若是真的跟自己说着话,他厥过去了,她还真的说不清了。现在很好,很完美。 不过,她又想到了王子腾之死上了,想想王子腾现在也五十多了,这个岁数有高血压,倒也没什么奇怪的。特别是军中的这些将领,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纵是身材保持得不错,有高血压很正常。 所以书里,王子腾只怕是半夜爆了血管,然后这时代,又没更好的办法,就说是庸医治坏了,但这么不讲理的人家,又是朝廷重臣,真的是庸医治坏了,那庸医还活得成吗?可是,书里就是那么轻描淡写了一句,就没事了。所以当时很多书粉觉得,那是一个政治的阴谋。 欧萌萌当时是不信的。现在倒是印证了自己的想法。想想,一个九省通制,谁没事要暗杀他? 皇家?真没必要。因为这是皇室的自尊心,哪个当了皇帝,杀个臣子还要用暗杀的,这皇帝得多没用啊? 政敌倒是有可能,不过意义呢?王子腾那时已经没有兵权了,说是九省通制,但那个后世也解说了,属于传统的明升暗降的戏码,一个没有兵权的退居二线的老头,谁有空去暗杀他?图啥啊? 第三条是最有可能的,报仇。不过这是曹黑胖写的,曹大师这本书里惟一的反派就是新帝。所有锅都该是新帝来背的。而王家人在他的心里,是可亲可爱的,是以保护者的姿态出现的。所以这一条,是不可能出现在曹大大的路数里的。 那么一想,王子腾之死,也许就是一个意外。甚至于,是一件丑闻。于是大家都想掩盖,于是在书中,就成了语焉不详了。 可能冰枕还是有点作用,王子腾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看着就像是睡着了一般。但这时,也就显出这几年他真的看着就苍老了。脸上的肉也松驰下来,看着嘴角还有泡,看着就是上火了。头发刚取了帽子,也都花白了。 所以,欧萌萌是自己有两个老儿子,于是没有在意,现在看看,王子腾比贾政大,又管着京营诸事,纵是这几年仕途不顺,但也是该做爷爷的岁数,却还在外奔波,想想,也是有点可怜了。 “母亲,他来看病的。”贾政正好进来,看了王子腾一眼,就忙笑着过来讨亲妈的欢喜。 欧萌萌看看贾政,再看看王子腾,得,这有福之人不用愁。这位知道啥叫愁事啊?顶着一张英俊的白痴脸,真是乐乐呵呵到五十啊!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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