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琳娜神经兮兮的戳了戳桃乐丝的后腰。在对方转过头的同时,凑近了点。 她低声说道: “这里不对劲,有人……有人刚才看着我。” 如果是一般人恐怕会将梅琳娜当做神经病,顶多当做一个漂亮的神经病。 但桃乐丝是最了解自己的人。 她一听这话,就敏锐的抓到了一丝自己在原本世界的感觉,简单来说,就是【又有哪个避灾小子来送了?】的感觉。仇家多,喜欢自己的人也多(想把她关笼子里的病娇女妖),因此桃乐丝从来都抱有高度警惕性。 这应该也算是一种本能天赋,而不是后天锻炼出来的东西。 佐证就是梅琳娜也有。 她机警的快速左右扫了一圈,并忽略了正在吃吃喝喝的发条猫们的‘没有啊,我们没有感觉啊,喵嗷!’的嘀咕声。 最后确定了目标。 桃乐丝看向了法弥雅修德……身边的一个陌生的女妖,一個看着人美心善的高贵淑女女妖。 “就是她!” “她?”梅琳娜看了一眼,先看了眼对方的脸,再看了眼对方的身材,最后品鉴了下这位淑女女妖的身腿比例,评价为93分,满分100分。严格的小梅观察员嘀咕道:“我又没有惹她,她也应该和我无仇无怨吧?” 桃乐丝自信满满: “一定是她,这个人叫阿丽莎,她现在是女妖魔法专家,未来会担任危险女妖评级。她阴阳怪气了我们好多次,并且我们‘轮椅人’的称号就是这个货给的,她一定早就讨厌我们了…” 桃乐丝卡了下壳。 随后表情极为惊喜,她对梅琳娜说: “哈啊,阴阳家,避灾小子,我就知道她早就对我有意见了!没想到那么多年前,她就已经这样盯着我了,不可原谅!” 桃的表现更像是找到了正当理由去正当报复的纯粹的坏女人。 梅琳娜咬了咬唇,她惯例是不愿意用坏的目光去盯着别人的,也不愿意在知道对方未来不可期的时候就…唉,好嘛!人家就是有点点双标而已啦! 这下思想统一。 梅琳娜也跟着桃乐丝皱着眉头瞪着那个叫做阿丽莎的淑女。不过她还没有桃乐丝那么癫,还是准备走和平路线解决这件事情! … 法弥雅修德捧着酒杯,她绝对无法相信,就是身边的这个自己的好友阿丽莎,在多年以后给自己写了本自传,叫做《女妖历史最悲情舔狗》。 她表情稍微有点复杂。 虽然梦不代表现实吧… 但目前来说,她梦的命中率大概在99.95%左右。 “哎呀,你看我干嘛?” 阿丽莎笑的像个笨蛋美人,绝对让人想不到这人会写出这种句子的人: “梅琳娜并不是训狗的女人,她不是我朋友法弥雅修德悲剧的原因。狗的悲剧仅仅是狗自来的,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中午,被一个笑容蛊惑,就付出了终身制的忠诚。” 以及: “但还是淦他娘的梅琳娜,坏女人,坏死了!” 还有: “梅琳娜不无辜,艾莉丝那个写同人文的出生也不是好东西。你给梅和法写什么同人文啊?我朋友哪怕重启两千万次世界线都追不到梅的。” 法弥雅修德难得表情有点扭曲,舌尖碰了碰自己的唇珠。 试探性问道: “你最近有什么新的写作计划吗?” “写作?我不写小说的,哈哈,我还有几个魔法论文没有写完呢!真是的!法弥雅修德你该不会把我和艾莉丝认错了吧?” 笨蛋美人笑得开心。 法弥雅修德严肃的摇摇头: “你没她漂亮。” “……” 瞧,爱是无缘无故直击心脏的狙击子弹。而恨?可能只是战场上的流弹。即使让法弥雅修德梦见两千万次自己被好友‘代写自传’的经历,她也猜不出来为何外表是个笨蛋金发美人的阿丽莎为何会在书中对自己如此无情。 现在的她安慰自己:还好,好歹阿丽莎现在还是个正常人。 法弥雅修德忧郁的抿了口酒,又引得不少女妖偷看她。 她的嘴唇天生上弯,是天然风情万种的笑唇,再加上红色眼影的妖艳感觉,总让人觉得她神秘莫测且有种勾人魅力。 她的腰忽然被肘了一下。 有点大力了……她抿着唇看向旁边,一脸无事发生,依旧相当阳光傻乎乎的阿丽莎。金发灰瞳的美丽女妖小声在她旁边说: “看那边!” 顺着阿丽莎示意的方向看去,法弥雅修德首先被两张几乎一模一样的精致脸蛋给暴击了。 一黑一白的晚礼裙设计,黑裙的那个气质更成熟一些,饱满的身材被黑色的裙子微微束缚,露肩的设计让人能看见前置的妖娆丰腴的曲线。biqubao.com 白裙的则是有过一面之缘的梅琳娜,气质要更为纯净一点,摆着一张似有似无的嫌弃的表情。让人感觉她就像是被身上的裙子与高跟鞋给束缚了一样。 确实… 很好看。 法弥雅修德的嘴角微微动了动。 不过这两个女人的眼神… “她们一直在偷偷看我诶!”阿丽莎兴奋的小声嘀咕道,“你说她们是不是双胞胎?嘶,好可爱好漂亮啊,伱说我有没有机会要到她们的私人电报号?喔噢噢,一直看我诶!” 法弥雅修德脑海里回荡着阿丽莎点评梅琳娜的名句: “长着人皮的恶魔,同样是一个纯粹的选手,一个纯粹的女妖,在作恶方面已经超越了世人。” 现在看来,时间还早,所以完全改观了? 法弥雅修德很难不在内心嘲笑一下她。 随后拍了拍阿丽莎说道: “别想了,她们说不定只是觉得你的帽子好看。” “诶?你也觉得我的帽子好看是吧~”阿丽莎声音上扬。 法弥雅修德严肃的点了点头: “根据你的标准,你又进步了。” “……” … “法弥雅修德和那个女人认识?” 梅琳娜小声问。 桃乐丝有点疑惑: “应该?吧。我记得法弥雅修德被阿丽莎给点评过破防很多次的,大概率以前是朋友?所以才能找到精准破防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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