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庄遭到倭寇袭击,泰州军快速出击,姜将军指挥得当,士卒们英勇作战,于一夜之间全歼倭寇…… 只要报告写得好,军功赏赐少不了。 泰州隶属淮南,所有情况都得先上奏扬州府,恰好扬州府中的主簿是廖恒,不过一纸文案,一个流程。 对于泰州的老百姓而言,不论是谁覆灭马家庄,都是一件大快人心之事,连高兴都来不及,谁还会在乎其中的蹊跷? 马家庄的火,足足烧了两天两夜才平息,马家族人包括十里八乡来贺寿的权贵豪绅,没一个活着出来。 可纵使如此,仍有漏网之鱼。 那夜姜云天领骑兵直冲寿厅,将马家至亲斩杀殆尽,却并未发现马家老大马优的身影,也许他没来贺寿,也许他恰好不在,也许当时太混乱被他给逃了,也许大火已将他烧死…… 但无论如何,马家都已成为历史,即便还有余孽遗世,也难以翻身。 宋澈在泰州的任务已结束了,也就没有必要再留下。 虽然彭三死了,却已得知王直藏身之处,待火炮这一杀器问世,舰队形成战斗力,打一场轰轰烈烈的海战,来一次空前绝后的胜利。m.biqubao.com 到那时,不论两浙、淮南,即是河北,京东,闽广,倭寇一听见大梁水师之威名,便夹着尾巴闻风而逃! 十二月初。 宋澈辞别姜云天,踏上前往楚州之路。军器所的火炮应该已成型,他必须亲自回去把把关。 “先生,您与宁姐姐是吵架了么?” 马车内,可可小声问,生怕赶车的宁叶红听见。 宁叶红要将楚世轲的骨灰带回楚州,便也跟在了一路。 今日风和日丽,难得好天气,宋便将车帘撩了起来,方便欣赏宁女侠婀娜背影。 “事实上,我们是‘打架’了。”宋澈笑道。 宁叶红微微偏头,投来个嫌弃的眼神,自那夜缠绵过后,她便刻意保持距离,再也没与宋澈说过一句话。 沉默挺好。 沉默是金。 从泰州到楚州,车程再快也得两天一夜,好在民生不断恢复,沿途驿店客栈也多了起来,累了便喝杯茶,吃点果子小吃,一路上不再乏味。 入夜前夕,恰好经过一小镇,反正也不赶急,宋澈便在镇上寻了家最好的客栈,开了三间上房,今夜便在此住下。 长途跋涉,不乏疲倦,在解决晚饭后,三人便各自回了房间。 宋澈枕着脑袋,平视着房棊,越安静越容易胡思乱想,也是这几日来,最惹他烦恼的问题: 咋办呢? 到楚州之后,便要与她分道扬镳,此次一别,又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相见。 这个女人,他是真的很喜欢。 可爱上一匹野马,家里却没有草原。 若牵绊于她的感情,就避免不了她的仇恨。 为了一个女人,惹上一些不必要的麻烦,究竟值不值得? 想着想着,困意渐浓。 然就在他半梦半醒之间,忽然脑海中的女人出现在他面前。 “宁——” “嘘……” 宁叶红做了个噤声的手势。 “你放心,可可早就睡了,她听不见的……” 宋澈满心欢喜,女人一旦主动来找,便说明她心软了。 哪儿知宁叶红却骂道:“好色之徒,你想什么呢!”她指了指屋顶平棊,“有人。” 宋澈急忙屏住呼吸,空气绝对安静,“沙沙沙……”房顶有细声,瓦片微微颤动。 “谁?” “上房揭瓦之人,非奸即盗。”宁叶红低声催促:“这间客栈有鬼,不能再待了,咱们赶紧离开。” 女侠的直觉,向来不容置疑。 宋澈赶忙下床穿衣穿鞋,与宁叶红蹑手蹑脚往客房外走,哪儿知刚跨出门槛儿,便碰到个手持烛台的店小厮。 客栈伙计总共只有三人,眼前此人却十分面生。 宁叶红当即拔剑,直刺店小厮。 店小厮不再伪装,从烛台下抽出一柄匕首进行反击。 趁着他们交战之际,宋澈踹开隔壁房门,将正在熟睡的可可从床上抱起。 宁叶红刚将店小厮刺死,又见三个持刀黑衣人冲上楼来,“哗啦!”房顶忽然瓦碎,五个黑衣人从天而降,将宋澈等人围堵在过道。 “你们跟在我身后!” 宁叶红想要一鼓作气,杀出一条血路,可今夜围堵显然早有预谋,所来的黑衣杀手个个技艺精湛,她以一敌八,首尾难顾,根本难进半步。 “可恶!尔等何人?可敢报上名来?”宁叶红呵声问道。 那个黑衣人压低声音说道:“奉我们家主子命令,特来请宋先生一叙,他有笔生意要与您谈谈。” “哦?”宋澈反将宁叶红与可可护在身后,问那黑衣人:“既是来‘请’我,又为何黑衣蒙面,手持利刃?” 黑衣人微微摆手,其余黑衣人放下兵器,他又冲宋澈行了个礼:“请宋先生跟我们走一趟吧?” “宋澈,你莫要信了他的鬼话,我拼死相搏,未必能怕他们!” 宁叶红持剑欲上,宋澈却赶忙将她拽住,摇了摇头,冲那黑衣人道:“我可以跟你们走,但她们两个是无辜的,应该放她们离开。” 黑衣人眼神阴冷,显然不太愿意。 “宋澈……” “先生……” 宁叶红抓着宋澈的手,可可挽着他的臂膀。 宋澈却很从容:“他们既是来找我做生意的,便说明我对他们有价值,在生意没完成前他们是不会伤害我的,反倒是……” 宋澈突然举起手枪,对准自己的额头,冲那黑衣人道:“我死了,你家主子的生意也黄了。” “哈哈哈……”黑衣人突然大笑:“宋先生果真是生意人,竟舍得拿自己的命来威胁别人。” “我当然不会开枪,老子是什么人?老子的命有多珍贵?” 宋澈冷冷一笑:“我只是在教你,当奴才便要有个当奴才的样,不要去掺和你主人家生意,他给你骨头,你接着啃便是……放人。” 黑衣人眼皮直跳,终还是摆了摆手,黑衣人让开一条道。 “宋澈……”宁叶红依依不舍。 宋澈却将她与可可搡开,叮嘱道:“下楼后,取一匹快马,马不停蹄,头也不回,懂了么?” “先生——” “婆婆妈妈!快走!”宋澈呵斥。 宁叶红毅然决然,拉着可可往楼下跑去。 “都给我别动!”宋澈冲黑衣人呵道:“等她们的马蹄声消失,我自会跟你们走,生意人向来是讲诚信的。”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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