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彻夜不停,叫人想休息都不成。 全家人一直守到清晨,开大门迎喜神,放完象征着开门红的鞭炮,吃了碗热气腾腾,团团圆圆的汤圆,才各自回房休息。 宋澈倒是很希望琴掌柜能一起来,反正床那么大,三个人怎么也睡得下。 沈文君不肯,琴若更不愿。 昨夜虽表明心迹,有了那层关系,却只在三人之间,家里二老还不知晓此事。 宋澈毕竟是上门女婿,自古以来都是老爷纳妾,从来还没有姑爷纳妾的先例。 于是单独为琴若安排了一间客房,到云水坊开张这段日子,她都住在沈府,与大家一起过年。 “姓宋的,我知道你的花花心思,你想左拥右抱,雨露均沾对不对?” 临睡前,沈文君骑在宋澈身上,面对面,肚贴肚,眼对眼,一副问责的姿态。 都改口叫“姓宋的”了,岂能招惹得起? 宋澈扪着胸口,义正言辞:“天地良心啊,咱老宋不是那样的人!” 沈文君轻哼了声,比出三根手指:“你想要纳琴若为妾,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行—— 第一,最重要的,得我这个正妻同意; 第二,首先你得要有自己的门户才行; 第三,要明媒正娶,八抬花轿,给人家平妻的名分。” 这第一与第三点,对于宋澈而言,那都不算是事。唯独这第二点的“自立门户”不太容易。 其实早在杭州,宋澈便有这个心思,他之所以会将周氏珠宝行改为“宋氏珠宝行”,就是为了日后脱离沈家,有自己的产业。 包括在洛阳举办蹴鞠赛攒下的四十万两飞钱,以及润发赌坊的收益,他都当做“私房钱”攥在自己手里,还不止于天下钱庄后期的收益,以及明年开春盐场的收益。 在丈母娘没怀孕前,他自立门户的心思还不算太浓,可如今沈家已后继有望,分家似乎也变得合情合理。 身为一个男人,他当然还是希望,孩子能跟自己姓宋。 “夫人,假设咱娘生的还是女儿,你会同意我自立门户么?”宋澈真切问道。 “当然。” 沈文君却未有半分犹豫,“俗话说得好‘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虽然此话有些不孝,可若真让我在爹娘与你之间选择一方,我会毫不犹豫选择你。” 她又道:“再说了,即便分了家,又不是不管爹娘,他俩年纪都摆在那儿,不论生儿生女,未来还不得靠咱们养老啊?我可不是个世俗之人。” 宋澈心中有说不出的欣慰与感触,正应了那句“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离不开优秀的女人”。 沈文君肯打破封建,抛头露面做生意,仅从这点便足以证明她是个不畏世俗的女人。 宋澈每每在外,她都能秉持温良,任劳任怨,将家里的生意管理得井井有条。 她大度,知性,勇敢,包容,似乎真找不出什么缺点。 有此佳人,夫复何求? 倒是宋澈,内心无比羞愧,许是现代思想在作祟,他出门在外,处处留情…… 沈文君似瞧出了他的心思,低声问了一句:“你可知,我为何会同意你纳妾?” 宋澈哑然失色,竟有些慌张,不知如何作答。 “哪个女人不自私呢?” 沈文君轻叹了声,“只是相比于这份自私,我更愿意变得大度些—— 你不知,琴若出生寒窑,从小无父无母,好在遇到爹娘德善,将她抚养长大。可十八岁那年,爹为了生意,竟想将她许给人家做小妾; 我当年十六岁,左手拿着擀面杖,右手拿着菜刀,冲到爹娘跟前,用刀架着自己脖子,一杖将脑壳敲破,威胁他们,若敢将琴若嫁出去,我便死在他们面前; 从那以后,爹娘再也不敢插手琴若的婚事了。” 说完,她高高昂起头,骄傲得不可一世。 宋澈默默竖起了大拇指,以沈文君不屈不挠的性格,这事儿她绝对干得出来。 也怪不得擀面杖出神入化,原来她从小玩儿到大。 “不论是琴若还是雅昭,她们都是我闺中密友,迄今为止,我还没见过有谁能值得她们托付终身,可岁月催人老,人间留不住,一旦成为老女人了,那便真的没人要了,于是乎退而求其次,叫那肥水不流外人田,便宜宋姑爷……吧!” 说完,她裹紧被子,侧身睡去。 宋澈的心,受宠若惊。 早听说古代妻子,会替丈夫挑选小妾,原本他是不信的,现在是信了。 “夫人你说错了一句话。” “是如何?” “我可不是‘肥水流田’,而是耕田的牛,同时耕这么多田,会累死的……” “花花肠子假正经,你就说耕不耕吧!” “耕,耕,现在便耕……” …… 昨晚守岁,一夜未眠。 梦醒时分,已是下午。 今儿个正月初一,天气干燥,春风送暖,不用想也该知道,苏州城会有多热闹。 但只有老百姓才会去勾栏里凑热闹,大户人家都是直接花重金请戏班子到府里来开专场。 将堂屋桌椅搬开,空出大片地势,堂上则当做戏台,堂下则摆上桌椅,设茶点果子,置了四口大铁炉,烧得满堂暖暖,沈家六十几口人,围坐于堂下,品茶吃点心赏戏曲。m.biqubao.com 满堂人看得津津有味儿,唯独宋澈强颜欢笑。 并非这“春晚”戏曲演得不好,而是他欣赏水平实在有限。与其闷在家里看唱戏,还不如到闹市里赏花灯。 “姑爷,府外来了两个人,说是您的好朋友。”阿坤跑进堂屋相告。 “哦?”宋澈眼睛一亮,摇头晃脑看向沈文君,“有朋自远方来,理当陪之,你说是吧,夫人?” 沈文君目不转睛盯着戏台,轻轻一句:“敢去寻花问柳,你就死定了。” 宋澈嘴角一抽,匿出堂屋。 沈府大门外。 姜云天与廖恒并肩而立,见宋澈出门,一人提起手中的酒坛,一人提起手中的烧鸡。 三人相视一笑,一切不言而喻。 哥儿三个,走起!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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