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豪商_第二百九十一章 正月诗会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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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住!对不住大家!也不知是哪个顽皮的孩童,扔了个炮仗在马蹄前,吓得马儿失了控制……”
  车夫连连与群众道歉。
  姜云天跳下车辕,只道:“好在今夜无人受伤,否则喜庆的日子见了血,可就不吉利了!”
  那千钧一发之际,飞身救人的白衣男子,个头儿不高,带着一张灰色面具,他起身扶正小女孩儿,擦了擦小女孩儿的眼泪,拾起地上的糖葫芦,轻轻问了一句:“还要不要?”
  小女孩儿摇了摇头,转头便扑进了娘亲的怀抱。
  “那我要了。”
  白衣男子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擦去糖葫芦上的污垢,取下一颗从面具下放进嘴里,心安理得地便要离开。
  “哎,这位小兄弟,你见义勇为的精神值得嘉奖啊,方才那个距离,连我都不一定有把握能将人扑出去。”
  姜云天热情上前打招呼。
  白衣男子轻轻一句:“没什么。”
  “在下素来喜好结交英勇之士,咱要不找个地方喝了两杯?”姜云天邀请道。
  白衣男子却未搭话,举着糖葫芦便钻入了人潮。
  姜云天挠了挠头。
  “看来,不是所有江湖人士,都有姜大侠这般豪爽。”宋澈笑道。
  廖恒也笑道:“虚惊一场,还是快些去参加诗会吧,寻思着应该快要开始了。”
  ……
  慧兰斋本是茶馆儿,与青楼一样,都是文人雅士聚会的场所。
  江南水乡才子佳人无数,特别是在苏州这座温文尔雅的城市里。
  宋澈却没怎么接触过,原因便是圈子不同。
  古代的圈子,通俗而言便是阶级,入仕者最高,譬如贺秋,廖恒这类人,其次则是这些读书人,最后才是商人。
  商人再有钱,在读书人的眼里,也一身俗气。
  文人风骨,向来清高,可恰恰是这份清高,显得百倍庸俗。同样是人,何必分三六九等?
  慧兰斋前相对清净,布衣白丁有自知之明,进出者皆是手持纸扇,头戴赞花的儒道君子。
  门口有好几家摆摊卖面具、画扇、画屏、簪花儿的小贩。诗会有规矩,进出不能以真面目示人,必须戴面具。
  “宋兄,姜兄,买朵簪花如何?这艳色蛮喜庆的。”
  “不可能!”
  姜云天果断拒绝,“我堂堂八尺男儿,岂能将这种东西戴在头上?又不是娘们儿!”
  作为现代大直男的宋澈,也连连点头应和,他实在无法接受,一个大老爷们儿往头上戴花。
  廖恒刚拿起的簪花,又给放了回去,叹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男子戴簪花合乎常理嘛。”
  “我反正是接受不了这类恶心的东西——”
  “哦,是哪儿来的乡野痞夫?不解风情便算了,还当街卖弄自己的无知,不觉羞乎?”
  这文绉绉的话,一听便知来刺儿了。
  见三五成群的儒袍男子、华服佳人,即便带着面具,也能瞧见他们那趾高气扬的姿态。
  说话者走在最前头,穿一身绿色衣裳,扣一张赤色面具,戴一朵大红簪花,别容臭香囊,持白纸画扇,装玉树临风。
  “老子最听不得这种阴阳怪气的话了!”
  姜大侠何许人也,能动手从来不吵吵,撸起袖子便要上前“理抡”。
  宋澈赶忙将他拽住,“算啦,算啦……”真要动起手来,对面得哭着叫娘。
  廖恒挺身而出,冷声问那青年:“当街贬人,自抬清高,我们没有风情,你们也不见得有什么风度吧?”
  “嘿!倒是出来个人样,不像他后面那两个,一个大老粗,一个暴发户。”
  “欧阳先生,莫要与这些俗人多计较,这天底下啊,插葱装象之人比比皆是,咱还是入诗会吧。”
  “有理,有理。”
  众儒入斋。
  “哎呀,你拦着我做什么?我又不打他们,对付这类人,我吼一声他们便会害怕。”姜云天叉腰抱怨。
  宋澈笑道:“既是诗会,自然以诗歌决胜负了,走走走,去瞧瞧他们的真才实学如何。”
  三人入斋。
  慧兰斋大堂分左右,左边是男宾席位,右边以屏风纱幕相隔,坐的都是女宾。
  大梁是个很开放的王朝,每每佳节盛会,女子都能出阁,上赌场下馆子,因此这诗会男女双方,各一半一半。
  席位已不多,恰好空了三位。
  “咦,你不是先前那位见义勇为的小兄弟么?”
  倒数第四席,坐的正是先前在街上救小女孩儿的白衣男子,他走时糖葫芦还剩五颗,这会儿吃得只剩两颗了。
  白衣男子用眼角余光,瞥了一眼他们三个,不礼貌,也不嫌弃,只是一言不发。
  姜云天还想上前招呼,却被宋澈摁在席位上,摇头示意,莫要再以热脸对冷屁股了。
  很快,宾客满座,主持的博士,关掩半扇大门,清了清嗓子,来到堂中央:
  “正月初一,新年开春,欢迎各位光临慧兰斋……”
  一番文绉绉的致词后,才正式进入主题:
  “本次正月诗会,采用‘打擂制’,分两程——第一为唱诗,第二为对子。唱诗由我出一个主题,主七律诗,次五律诗,大家可自由攻守擂台,最终守擂成功者,便是今夜正月诗会的‘诗王’;biqubao.com
  至于对对子嘛,老生才疏学浅,只能找一位才子佳人来打头阵出上联,同样的道理,若能守擂成功,便是今夜‘对王’——大家请看彩头!”
  博士一指堂上,仆人揭去红布,一把金扇子,一朵金牡丹:
  “这两件彩头,乃是本次诗会的主办,白玉楼刘老板,特地嘱咐楼中能工巧匠,以纯金打造,诗王得金扇子,对王得金牡丹!”
  先不说荣誉如何,便是这两件彩头金子的分量,那也是不小的财富。
  满堂宾客,跃跃欲试。
  “这金扇子,今夜非我莫属!”
  “还等什么?快快说主题吧!”
  “呃……老生本还想吟诗一首呢,可见诸位已迫不及待,就不在这儿献丑了,”博士顿了顿,大声道:
  “江南苏州好,江南苏州妙,那么今夜正月诗会,便以‘苏州’为主题,人文,风情,地理,题材不限,只要与苏州挂钩皆可!”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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