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球与现代曲棍球有异曲同工之妙,最大的差别在于,后者是人在地上击球,前者则是马背上击球。 马球亦是当代十分流行的运动之一,但由于门槛儿过高,无法做到平民化,因此知名度要远远低于蹴鞠,但在王公贵族与军营中常有举行。 马球非常考验击球手的御马术,在马背上保持平衡的同时,还得将拳头般大的圆球打入门框,难度可谓极高。 比赛两两对抗,每队八人,各骑骏马,击入对方门框则记一分,以分数定胜负。 ……对于这项运动,宋澈是门外汉,挑人选角以及训练,只能交给专业人士来办,他的任务是规划场地以及布置战术。 马球需要纵马狂奔,场地要比蹴鞠大得多,蹴鞠城地势太小,显然已满足不了需求。 宋澈便在蹴鞠城外觅了处空地,划分场地,安置球门,搭建专供王公贵族,文武百官观赛的看台,杂乱繁琐的事儿,三天都觉得紧巴巴。 比赛前最后一夜。 宋澈将十名球员叫到场地——考驾照还得先“合场”呢,提前熟悉场地,也能提高些胜率。 为国争光之事,自然要最好的人,最好的马,最好的装备,最好的战术。 十名选手,八名首发,两名替补,除姜云天外,绝大部分都是从禁军骑兵营里挑出来的好手,个个精明强干,配将军盔甲,所用的赛马,全全由太子提供,匹匹雄姿矫健。 “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通过我这几日探来情报,已基本掌握了对手的信息,我接下来的话,大家要仔细听好,它极有可能成为制胜关键!” 宋澈与众球员席地而坐,随后拍了拍手,南宫月推着一块“黑板”走至身后,黑板上画着一幅平面图。 “看黑板!看黑板!眼睛往哪里瞟?”宋澈用木棍敲了敲黑板。 “宋老板,您后面这位‘女施主’长得实在太漂亮了,有她在我们会分心的。”有人笑着打趣。 南宫月撇了撇嘴,拂袖遮面,隐退于黑板后。 “行了,下面进入正题。” 宋澈用木棍指着板上图画,讲解道: “这张方形图,画的便是咱屁股下的这块场地,左侧这八个圈,代表大梁球队,右边八个叉则是第戎队; 第戎的打法非常激进,五个在前场主攻,只留三个在后场防御,他们的阵型平面图上已大致标明; 第戎用这种打法,倒也符合其民族鲁莽的天性,但咱梁人不同,不仅有技巧,还有脑子; 明日我队首发阵容为‘三四一’,三名速度最快,技术最好的充当前锋主力,四名留守中场,最后一人别的不干,就侯在球门前,只要敌方进入危险禁区,不论用哪种手段,也要将球挡出去; 敌方阵容攻远大于守,最大弊端便是,若能突破他们前场五名主力,快速进行反击,敌后仅有三人,肯定无暇守门,可轻松破之; 当然,对方在前场安排五人,攻击性必然很强,但马球比赛场地非常之大,肯定不可能滴水不漏,必然会出现失误; 咱前场主力只有三人,万万不可冒然进攻,只需防好每一次来球,待敌人气竭,待敌人着急,待敌人失误,咱再当机立断,前场配合中场一起出击,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反正,咱们一切听宋老板的安排呗!” “非也非也,赛场上局势多变,大家也要懂得随机应变,比方防线出了漏洞,要及时上去协防,进攻遭到骚扰,应及时上前挡拆,总而言之,这里头的学问多得很,一时半会儿我也讲不清楚,诸位兄弟都是万里挑一、智勇双全的高手,不仅我相信你们,大梁千万同胞也相信你们,定能披荆斩棘,赢下比赛!” “啪啪。” 宋澈又拍两下手。 南宫月将黑板翻了个面,见上头贴着三幅人脸画像,一张留着山羊胡,一张留着大虬髯,另一个张额戴宝石发带。 “大家再看黑板,从左往右依次是第戎王子完颜烈,第戎使节塞班,第戎护卫长玛卡巴卡……不愧是鞑奴,连名字都取的一塌糊涂,不过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大家要记住这三个人的长相;” 宋澈顿了顿,又道: “此三人便是明日第戎队的主力,有诗云:‘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只要将这他们严防盯死,第戎便会大大失去得分能力; 再者,既是对抗性的比赛,有点小动作,受点小伤也在所难免,因此明日大家不用太保守,该出手时便出手,反正校正裁判是咱们的人……不过得记住,动作幅度莫要太大,毕竟咱大梁是礼仪之邦,比赛第一,友谊第二。” 言语至此,他站起身来,掸了掸身上灰尘: “好了,今夜便安排到这儿,明日势必会是场恶战,大家早些回去休息,养足精神备战第戎!” 众人应声散去。 南宫月捧着黑板,眼眸痴痴望着宋澈,笑盈盈一句: “宋老板,您真细。” 细? 宋澈点了点自己的脑袋,阴测一笑:“大脑袋是很细,小脑袋可雄伟得很呢。” 南宫月愣了愣,摇摇头:“没听懂。” “日后你便会懂了。” …… 次日一早。 宋澈与洪兴社店员,早早来到赛场,还专门从军营里借来了一千个大头兵。 他在赛场的左右两边,各安排五百名士卒,左边的手持斩马刀,右边的手持长矛。 “都给我精神点儿啊,从此刻开始,一动也不能动,哪怕是有内急,也都给我拉裤裆里!” 宋澈郑重叮嘱。 “宋老板,你安排这么多刀枪兵,难道是想……”biqubao.com 南宫月惊疑望着宋澈,做了个“手起刀落”的动作。 “能兵不血刃,何须动手杀人?” 宋澈摇摇头,又抬头望向东方逐渐高升的朝阳,一声感慨: “今日是个艳阳天啊!” 南宫月也顺势望向朝阳,却百思不得其解。 “老板,又是日后我才能懂么?” “那倒不用,待会儿你便会懂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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