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澈亮出金刀的当天晚上,刘超便与马萍匆忙离开了苏州。 算是短暂了却一场恩怨。 时光飞逝,四月初一。 春季已过,夏日刚立。 夜明星耀,月朗风清。 今夜大概是沈家最忙碌的时刻。 丈母娘等了二十多年的第二胎终于要降生。 产房中丈母娘的喊声历历在耳。 四十来岁的年纪产子,本就存在着许多不确定的风险。 自丈母娘羊水破裂起,老丈人便再三叮嘱稳婆,倘若发生意外,一定要舍小保大。 老丈人在院中,越听越不自在,索性便拉着宋澈,到院外凉亭,备了一壶酒,缓却焦急的心理。 印象之中,从宋澈入沈家,还从未与老丈人单独喝过酒。 “爹,娘她吉人自有天相,今夜一定能顺顺利利。” 宋澈为老丈人斟上一杯酒。 老丈人一饮而尽。 宋澈再斟,他再饮酒。直至三杯下肚,宋澈不再斟,他却主动抓过酒壶,仰头管了几大口。 放下酒壶时,已满脸通红。 男人要喝到这个程度,那就说明已开始上状态,要掏心掏肺吐真言了。 果不其然,老丈人拉着宋澈的手,眼睛无比真挚:“澈儿,有些话是为父压在心底好久的,今夜必须与你讲了,” 他扯了个酒嗝儿,才道:“首先,我要为我的自私先与你道个歉,在你不清不楚的情况下便带到了沈家……” 宋澈急忙安慰道:“爹说的是哪里话,若非你半道出手相救,我早已被豺狼吃了,哪里还会有今日,何况爹娘待我如同亲生儿子,文君她又温柔贤惠,我是感激您还不及呢,哪里还敢怪您。” 宋澈虽老将“吃软饭”挂在口头自诩,可自入沈家起,他便从未吃到过一口软饭,反观如今,家里的大小事务,都由他一人说了算。 沈家是的善之家,能成为沈家的女婿,宋澈真的很幸运。 老丈人仿佛心结已开,露出了个和蔼微笑,说道:“不管玉梅她这次生的是儿子还是女儿,我都不干涉你们的想法,文君她二十余年来,被我们管束得太严了,如今她已为人妻,还嫁了个这么好的丈夫,也该有自己的家庭。” 老实说,宋澈最怕的一件事,便是丈母娘又生个女儿,老丈人不让他们离开。如今敞开心扉说了这番话,他的烦恼也算烟消云散。 宋澈自斟一杯酒,起身敬向老丈人:“爹你放心,孩儿就算自立门户,也绝不会忘记你与娘的大恩大德,咱们永永远远都是一家人!” 老丈人眼眶泛红,含着泪与笑,与宋澈同饮而尽。 “哇哇哇……” 孩子的哭声,突然划破寂夜。 一老一少两个东家,丢下酒杯便往院儿里跑。 老丈人冲进产房,径直来到丈母娘床边,她虽满头大汗,不过气色红润。 “恭喜老爷,老夫人,母子平安,母子平安哟!” 稳婆将刚降生的婴儿递给老丈人。 老丈人撩开裹布,两只小短腿之间,还有个小鸡鸡,他高兴出了眼泪,将孩子递给丈母娘: “玉梅,咱们有儿子啦!咱们有儿子啦!” 一旁的宋澈与沈文君,相拥一笑,沈文君问道:“宋澈,你那么会作诗,不妨给咱弟弟取个名字吧?” 宋澈想了想,笑道:“你叫文君,不妨就给弟弟取个‘武钰’如何?” “文君,武钰,是好名字,是好名字……” 老丈人与丈母娘,里里外外的人,都觉得这个名字好。 宋澈与沈文君退出产房,给这一家三口单独流出时间。 “手牵手一步两步三步四步望着天,看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四颗连成线……” 二人挽手,漫步庭园。 沈家既已后继有人,他们也可放心离家。 “江宁城的话,咱没亲人在那儿,且里头有许多豪商,咱要在那里扎根,少不了一番商战; 温州城的话,虽有栋合适的宅子,可离苏州又太远了些,日后想要回娘家,坐船都得三天三夜; 剩下的扬州与杭州,距离与位置算是最符合条件,可都没有太符合条件的宅子,唉……” 宋澈轻叹着,看向沈文君:“夫人,给点建议?” “杭州吧。” 沈文君轻声道:“那里有娘家人,表姐表姐夫,还有雅昭,还有大海,其实我也不在乎宅子多大,只要有你在,身居寒窑又如何?” “那从明日起,便做一个幸福的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好。” 璧人相似一笑,齐看星月灿烂。 …… 杭州那边有个员外搬家,恰好要出售宅子,恰恰好那宅子正面对着大海,宋澈便将托周雅昭将它买了下来, 眼下,一切琐事方休,前往成都参加‘锦绣大会’也可提上日程, 从苏州到成都,有将近四千里路,一日行百里,也要四十多日才能抵达。 锦绣大会在六月中旬召开,距今还有两个半月,时间倒是不赶急的,但宋澈与沈文君,琴若都觉得可以早些过去,在赶路的过程中,顺便游山玩水,见识一番江南以外的风土人情。 计划是,四月初出发,中秋前回来,共四个半月。 无奈古代车马太慢,成都路又太远,不经意来回,便要走过两季。 也正好趁这段时日,将杭州的宅子,修缮扩建。 为确保一路平安,宋澈专门制作了八枚火葫芦,将火枪弹药准备充足,至于电棍这类东西,实在没办法充电续航,只能将它们留在家里。 又考虑到夏季炎热,冰箱之类,以及解暑的草药,全都装进马车, 还有这些天里捣鼓的最新发明“脚踏车”,一并绑在马车后,以备不时之需。 总而言之,宋澈是个很“细”的男人,该带上的东西,一样都不会落下。 四月初三,下午时分。 前一段路程,先沿着江南河,从苏州到扬州,再到江宁秦淮河畔,而后沿着长江走陆路。 “文君,澈儿,莫要忘记你们小姨提过的,西南那边儿苗奴作乱,千万要当心啊,不管拿不拿得到名次,大会结束后都要赶紧回来。” 因是要出远门,老丈人,丈母娘,好些人都来码头相送。 最令人意外的是,陈仁才这家伙也来了,还额外送了五百两作为盘缠。 毕竟锦绣大会,有关乎“苏绣”名誉,陈氏也是锦绣世家,沈文君若能夺得头筹,对两家的生意都有极大帮助。 “爹娘大家,你们都放心吧,我可不信那些苗疆人会什么‘巫蛊之术’,再说了,我们是去成都府,那里安全得很。” 没有太多告别。 宋澈,沈文君,琴若,林玥,一行四人登上客船,挥手暂别姑苏。 扬帆,起航!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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