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豪商_第三百六十四掌 走后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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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澈带着三个小郎君,从飞凤楼后门溜走,以避免被那几个壮汉保镖发现。
  “哎,宋兄,我实在有些好奇,你说这男人到底是如何伺候男人的啊?”
  沈文君充满兴奋与好奇。
  宋澈抿着嘴唇,“这个问题有些不太健康,我觉得你们还是莫要知晓得好。”
  “我们又不是小孩子了,有何不能知晓的,你快说,你快说。”
  她们缠着求是。
  “那好吧。”宋澈抬手悠然指向门口,“就是这么伺候的。”
  她们疑惑:“门?”
  宋澈拍了拍她们的屁股,挑眉笑道:
  “不,是走后门。”
  三位小郎君,眼神交流了一番,脸颊瞬间红到耳根。
  “好羞臊!”
  “好龌蹉!”
  “好……刺激!”
  “嗯???”
  猜猜是谁说的好刺激?
  “你给他叫了五个男倌,今夜他怕是要死在床上。”
  “谁叫他先用鸳鸯湖来害我们的,他活该。”
  “行了,咱抓紧回去休息,明日一早便离开江宁,这陆吉身份不俗,留在此地恐怕夜长梦多。”
  ……
  翌日,清晨。
  江宁开了城门,四人便赶着马车,匆匆出发。
  从江南东出发,过淮南西、荆湖北、夔州、潼川,最后抵达成都府,大半程都可沿着长江上游走。
  过了荆湖北便是西南区,黔巴渝蜀,崇山峻岭,道路肯定是不太好走的,宋澈用两个半月的时间到成都,只有多的没有少的。
  宋澈担心陆吉会遣人追来,自离开江宁后几乎马不停蹄,直至日渐西斜时,才放慢赶车速度。
  今日已行出一百多里路,过江南东到淮南西,陆吉应该追赶不上。
  “我出对九。”
  “对九别动,我炸弹!”
  “啊?你怎么又有炸弹,不玩儿了,不玩儿了,我都输你三十两了。”
  白天打扑克,晚上也打扑克。
  为了旅途不乏味,宋澈将麻将,纸牌,围棋,象棋,飞行棋等,陶冶情操的玩意都装上了车。
  可再美的风景,再好玩的游戏,在连续颠簸一天后,也会觉得索然无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突然,马车外响起了锣鼓声。
  “咦,有新娘子看?”
  沈文君赶忙推开车窗,兴奋趴在窗台,寻着锣鼓声望去——
  一支十来人组成的送亲队伍,从一旁乡道拐入大道,敲锣打鼓的班子,挑着铺盖嫁妆的挑夫,还有一顶八人抬的大花轿,如今规格的喜事,也不知哪家小姐要出嫁。
  林玥将马车赶至一旁,由喜庆的队伍先过。
  “琴兄,日后你嫁人时,我也要为你风光大办一场,请十个喜乐班子开路,让十六人来抬花轿,彩礼嫁妆全用马车来拉。”
  沈文君双手托着腮,她就是这么个因别人喜事而欢喜的女人。
  琴若兴奋着脸,也趴在窗台上,瞧着路过的婚队,感叹道:“能坐上花轿的姑娘,应该都很幸福吧?”
  宋澈笑道:“我听过一个谜语,问的是:‘什么人老得最快?’,答案便是新郎与新娘,因为一夜之间,新郎变成了老公,新娘变成了老婆。”
  “老公……指的不是太监么?”沈文君问道。
  “呃……”宋澈撇着嘴,“事实上,在我们老家那边,丈夫也可称谓之‘老公’。”
  沈文君回眸,轻声唤了一句:“老公。”
  哎妈呀,真甜!
  突然,
  “呜呜呜……”
  轿子抬过时,却听到里头传来一阵啼哭声。
  “许是新娘子辞别父母,要伺候别家了,流出了高兴的眼泪。”沈文君说道。
  林玥突然支进脑袋来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她嫁了个不想嫁的人才哭的?”
  琴若叹道:“婚姻大事,往往有父母安排,哪儿有想不想嫁一说?”
  “要不是对的人,打死我都不会嫁。”林玥嘀咕着,将脑袋又缩了出去。
  婚队走过之后,马车就跟在后头,想着沾沾喜气。
  可这时,有个樵夫打马车边经过,嘴里叹道:
  “好生生的一个黄花大闺女,就要遭那屠户糟蹋了,唉,可怜啊可怜……”
  沈文君一听,赶忙叫住那樵夫,好奇询问:
  “老伯,听你这么一说,这还不是一桩喜事了?”
  樵夫搭话道:“哪里是喜事啊?分明是造孽啊!”
  “看吧,我说是她嫁了个不想嫁的男人才哭的。”林玥再次将脑袋支了进来。
  沈文君又找樵夫详细询问。
  原来:
  在距此地五里外有个四通镇,镇上有个屠宰大户叫做童贵。
  这童贵仗着自己有官府背景,垄断了十里八乡的猪肉生意,积攒了不少钱财。
  童贵为了凶残又极其好色,但凡被他看上的女人,都会想尽办法娶回家做填房。
  花轿里的新娘子,本是李家村人,与父亲相依为命,靠在镇上摆摊卖豆腐为生,不巧被路过的童贵盯上。
  童贵为了能霸占李娘子,先派仆人去买了块豆腐,后来谎说吃了豆腐全家人中毒,便抓了李老汉来威胁其女儿,说若不肯嫁给童贵,便将李老汉送去报官。
  “那童贵与县令向来以兄弟相称,他只要一句话,就算白的也能给你染黑,唉……世道可真不公平啊!”
  樵夫重重叹气。
  “岂有此理!”林玥举起手中宝剑,“既然此事被我们遇见,便不能坐视不理,咱们先将新娘子抢了,再去杀了那作恶多端的屠户!”
  “不能不能啊。”樵夫赶忙劝道:“那童屠户座下门徒便有二三十人,个个都是操刀宰肉的好手,童贵拳脚功夫也堪称了得,等闲三五人奈他不何!”
  林玥不屑,“呵,一个杀猪的,能有什么好本事?”
  沈文君关上车窗,回头问宋澈:“宋兄,你觉得此事如何?”
  宋澈说道:“咱此去成都,有近四千里路,定会遇到很多坏人,若每件闲事都去管的话,耽搁时间不说,还会给自己惹麻烦。”
  “若咱们没这个本事去管闲事,倒还可视而不见,可我觉得你有这个本事能让坏人受到惩罚,何不顺带便做一件好事呢?”沈文君说道。
  琴若也道:“对呀,难道咱就眼睁睁看着一个穷苦人家的姑娘被那恶霸屠户糟蹋么?”
  林玥支进脑袋来,态度坚决:“我反正是去惩奸除恶的,否则对不起我手中宝剑,腰间银鞭!”
  看她们一个个眼神迫切,还能怎么办?
  “好!咱今夜便去管管这桩闲事!”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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