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梁豪商_第四百零九章生日礼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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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零九章生日礼物
  “你别过来,你要再敢前进一步,我拼了命也要与你同归于尽!”
  她紧紧抱着被子,眼中闪烁屈辱泪光,却不敢太过大声。
  宋澈这才好生将女刺客瞧清楚,她除了眼神不同,外貌几乎与婉舟一模一样,天底下绝不可能有如此相像之人,她这模样定是由高超易容术得来的。
  “咱俩是萍水相逢吧?为何搞得像有深仇大恨?”
  “你干过什么坏事,你自己心里最清楚!”
  “宋某这一生,坦坦荡荡,光明磊落,似乎还真没干过什么坏事。”
  “呸!这话你说出来也不嫌害臊!”
  “嘶……”
  这语气,这眼神,这神态。
  宋澈抿着嘴唇,眯着眼睛,沉思了片刻,忽然脑海中蹦出个名字:“你不会是那个湘西赶尸,还会下蛊的苗女,阿桑吧?”
  她要真是阿桑,宋澈绝对不想看见她真容,那张恐怖丑陋的脸,可没少害他做噩梦。
  女刺客沉默了片刻,说道:“你最好现在就杀了我,否则等我伤好,定会来找你报仇的!”
  宋澈浑不在意地“哦”了一声,走至窗边继续监视街上的情况,官兵还在挨家挨户搜查。
  “你害死了我七叔,我一定会让你偿命的!”
  “从转角确认过眼神时,我就觉得咱们似曾相识,没想到你真的是那个蛊女,这倒是让我挺意外。”
  “你莫要装作不在意,其实你内心很恐惧!”
  “哎,我一直很好奇,你们这些蛊女,是家族遗传呢,还是半道学艺?”
  “你除了有几个臭钱,又有什么了不起的?”
  “今夜若是我来指导刺杀的话,我会直接让杀手藏在茅房里,叶佟喝了那么多酒,一定会去茅房,而且醉醺醺的,一击便能要他的命。”
  “姓宋的,你别得意!”
  “你的脸虽然很丑,胸还是挺大的。”
  “啊啊啊,我要与你同归于尽——”
  “嘘……”
  宋澈比了个噤声的手势,轻轻关上窗户,转身笑道:“官兵已经走了,我也该走了,不然我家夫人会生气的。”
  女刺客又将被子往身上提了提,眼中的无奈比恨意更多:“姓宋的,今夜不杀我,你一定会后悔。”
  宋澈走到门口,忽然想起些什么,顿下脚步,回过头来,望着女刺客,笑着又道一句:
  “我从来不杀屁股上有痣的女人。”
  大袖一甩,推门而去。
  即使易了容,都能羞得她脸色绯红。
  她当然不能杀,她还有大用处。
  ……
  次日。
  成都府的伙计找上门,告知说:
  “参赛的名绣都已到齐,又因种种原因,今年锦绣大会提前至六月初八,也就是三日之后,望周知。”
  提前召开也挺好。
  经过昨夜叶佟遇刺,成都府全面宵禁。这座城市已然不太平,早点举行早点结束。
  “怎么又是六月初八啊?”
  围着桌子吃饭时,沈文君托着腮,愁容满面。
  秦怀玉与宋玲儿也连连叹气。
  “你们该不会撞红撞在同一天吧?”林玥边啃鸡腿边问。
  琴若说道:“不是我们撞红,是成都府的叶夫人,明华公主她撞红。”
  “你们连公主她的撞红日都清楚啊?”林玥惊呼。
  “呃……”宋澈停止嘴里的咀嚼,努力保持着微笑:“请尊重一下桌上唯一的男人,吃饭时不要讨论这些私密话题,谢谢。”
  “不是不是,此撞红非彼撞红,六月初八是明华公主的寿辰,”
  沈文君说道:“明华公主是锦绣大会的发起人之一,在最后排名的选举中,她说话的分量最重,恰好她的寿辰又撞在锦绣大会之前,咱们这些名绣为了讨好她,每次都要送大礼的。”
  宋澈算是听明白了,原来这个明华公主是裁判啊。
  “既是裁判……就应该公平公正,一视同仁才对,难道谁送的贺礼贵重,谁就能摘得冠军?”
  “话虽是如此,可多少也带些人情世故在里头,你说人家蜀绣送价值千两的贺礼,咱苏绣送五百两的贺礼,在公主心里这差距不就出来了么?”
  沈文君叹道:“我的钱虽然足够,可那都是我家夫君,辛辛苦苦赚来的,大手笔送出去,怪心疼的。”
  “一千两?买排名么!”林玥当即便不乐意了,“若真是这样的人情世故,依我看啊,这锦绣大会来年根本就没必要参加了,咱们累死累活,走了两个月才到这儿,结果却因不送大礼而失了公平,吃力还不讨好,她犯贱,咱也犯贱!”
  林女侠,总是话糙理不糙。
  “唉……文君,你们倒是送得起大礼,可我与玲儿,吃住都得与你们搭伙,莫说一千两了,便是十两银子都难凑得出来,哪里还送得起礼哟?”
  秦怀玉用筷子戳着米饭,“恐怕今年的锦绣大会,连前三甲都保不住了。”
  “怀玉,你们也别灰心,万一今年王家他们送得不多么?”琴若说道。
  宋玲儿叹道:“怎么可能不多呀,王家作为‘成都第一蜀绣世家’,财大气粗的,哪次送的礼物不是价值千金的稀世奇珍。”
  “唉……”
  送礼不易,众女叹气。
  “愁死了,愁死了……”沈文君噘嘴,盼望着宋澈:“宋姑爷,我们快要愁死了!”
  有事就找宋姑爷?
  那还真就找对了!
  宋澈笑道:“生日礼物,不一定要贵重的才好,稀奇的东西也不错。”
  沈文君说道:“可所谓‘物以稀为贵’,稀奇的东西难道不就等于贵重的东西么?”
  “哎,靠手艺与创意做出来的稀奇玩意儿,一点儿也不贵,本姑爷只需二两银,便可胜过千金贺礼。”
  宋澈拍桌子站起,豪迈道:
  “好!咱们就一起做个‘什锦果拼奶油生日蛋糕’给公主贺寿!”
  沈文君睁大眼睛:“什锦?”
  琴若张大嘴巴:“果拼?”
  姜小黎弯弯娥眉:“奶油?”
  秦怀玉与宋玲儿异口同声:“生日蛋糕!”
  “噗。”林玥吐出嘴里的鸡骨头,好奇道:“这是个什么东西啊?”
  宋澈揉了揉鼻子,神秘一笑:“是什么东西,做出来你们便知道了——
  现在你们速速分工,买一筐鸡蛋,一瓮新鲜牛乳,一罐蜜糖,一罐黄油,十斤面粉,外加各类应季水果!宋姑爷,保证让你们‘大吃一斤’!”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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