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一个女儿,得一个知府女婿,老丈人脸都要笑烂了,欣然便答应了下来。 灵芝却始终难以置信,对于颠沛流离了近二十年的她而说,这一切来得实在太突然了。 被大户人家认作女儿也罢了,竟还要嫁给知府为妻,哪怕是豪绅望族的千金小姐都不敢奢求此事…… “沈姐姐,我一个戏子伶人,下九流之末,何德何能高攀令家,何德何能嫁给知府?我……我……” 灵芝惶恐不安。 沈文君安慰,“咱们来到人世间,何以被世俗禁锢?大家闺秀还不能抛头露面呢,我不照样出来做生意了?” 林玥也安慰:“不瞒妹子你说,姐姐我还是官妓出身,真要论什么等级,我才是下九流之末呢,不照样成了阔太太?” 宋澈也说道:“灵芝你放心,即日起你便是沈家小姐,贺秋那家伙想要娶走你,三媒六证,万两彩礼,少一样都甭想过关。” “那……那我的戏班子呢?它可是我爹辛辛苦苦创办的,我是嫁了个好人家,可二郎、三郎他们又该何去何从……”灵芝又问。 宋澈摆手笑道:“哎,这个你就不用担心了,我会全权收购喜来人,从今往后,戏班子里的成员,便是我家员工,拿固定工钱,享一切待遇,若你实在舍不得戏班子,我便将它交给你来经营,当个翘脚老板呗。”m.biqubao.com “宋大哥,沈姐姐,林姐姐,你们,你们……”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在一众“媒婆”如簧巧舌之下,灵芝满心欢喜答应了这门亲事。 当然,大户人家之间的嫁娶过程是极其繁琐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花轿迎亲,拜堂,宴宾,闹洞房……杂七杂八的事儿,少说也要年底去了。 这些琐事作为高堂的老丈人与丈母娘自会操办。 宋澈与沈文君接下来要忙的便是搬家。 如今老丈人一心都在带娃身上,几乎已是退休状态,苏州这边的生意还得由他们两个年轻人来照料。 在搬家前,若不将手头生意交接妥当,是怎么也不能放心离开苏州的。 再者,杭州那边的宅子,至今宋澈还没去看过一眼。 作为一个穿越者,宅子肯定不能再守旧,泳池要有吧?温泉要有吧?羽毛球场要有吧?健身房要有吧?沙发,茶几,橱柜什么也得有吧?这些东西,古人不会,都得他亲自去操刀整改。 算命先生说,九月初七最适合乔迁,算算时间,距今已不足二十天。 为了能抓紧搬新家,宋澈主外,沈文君主内,一先个去杭州搞装修,一个去留在苏州处理生意。 八月十七,中秋过后。 宋澈便带着林玥,以及八名绣娘,踏上了前往杭州的客船。 之所以带一批绣娘过去,是因杭州那边的私房店,有许多想要绣花色的客人,往往都只能先订购,运回苏州来绣,将这些绣娘带过去驻店,方可消去这一繁琐过程。 早晨从苏州出发,顺水而下,下午抵达杭州城。 这也是宋澈为何要将新家选在杭州的主要原因之一,交通方便,物流方便,回家也方便。 下了客船,直奔城西双瞿街的周大发珠宝行。 记得上次来杭州,还是去年老太君生病,周大发珠宝也是宋澈为周雅昭争夺掌印而盘下来的第一家店铺。 去年的双瞿街,就是个破落街区,而今已彻底大变了样,街道旁的老式住宅已被翻修,门店商铺林立,道路干净宽敞,不少富贵人家往来。 而改变这一切的原因,正是周大发珠宝行。 周大发主营的“珍珠白玉膏”可是连皇宫里的妃子们都在用呢。 有了周大发的成功,沈家其它产业也顺利进驻双瞿街,云水坊分店,私房分店,天下钱庄分号,传统的珠宝店,胭脂水粉店,还有大表姐他们的唐氏鞋行,通通在此落户,且都是四开门面的大店铺。 “意思是说,我在这儿买白玉膏不要钱,买胭脂水粉不要钱,买私房衣服也不钱,买珠宝也不要钱,买鞋也不要钱,存钱不要钱,还能在银号里取钱!!!” 林玥瞧着临街的一家家店铺,数着手指头,兴奋得脸蛋红彤彤。 宋澈笑道:“我虽不太提倡过度消费,但事实却是的,都不要钱,随便拿。” “哇!我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高潮!” “你难道不是每晚都有么?” “不不不,一个是在九霄云外自由翱翔,一个是在金山银海欢快畅游,二者岂能一样呢?” 她来回穿梭在各大店铺之间,然而这些不要钱的东西,却一样也舍不得带出来。 “吧唧!” 突然一泡鸽子屎,不偏不倚落在林女侠肩头。 “啊啊啊!” 林玥惊声尖叫,整条街都听得到。 “为了下杭州,我专门买了件新衣裳,你这可恶的鸽子,我非要将你打下来烤了吃!” 林玥当即取出一枚铜钱,就要将空中那白鸽给打下来。 宋澈却赶忙摁住了她的手,笑着解释道:“你先别冲动,这只鸽子是我养的—— 它叫做‘绝对不鸽’,是我们饲养来传递‘外卖信息’用的,顾客在专门的鸽坊写下想要的货物,由鸽子传到总店,再由店伙计分送到顾客家门口。” 宋澈本来是想在苏州也搞一搞这种外卖服务的,怎奈贺大人觉得鸽子飞来飞去,到处拉屎影响市容,也就一口否决了。 杭州的贸易,其实比苏州更宽容得多。 “所谓,鸽子来福,这么多行人它不拉,却偏偏选中了你,可见林女侠很受欢迎。” “纵使你这么说,那也得赔我一件新衣裳才行。” “十件都不成问题。” 笑谈间,一行人已来到周大发珠宝行门口。 起初建设此店时,连房顶都是漏的,经过周雅昭一年多的苦心经营,它已加高了两层,门面扩大了四倍,两个清秀的小婢女,左右站在门口,礼貌迎客与谢客。 “让一让,让一让喂!齐公子又送花来啦!” 身后传来一阵吆喝。 见一个小伙计,赶着一辆驴车,车后满载红艳艳的玫瑰花,怕是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朵。 是送给哪家姑娘的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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