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我就明确告诉你吧,此次的岁币,实则是嫁妆。大梁已决定将宁国公主送往第戎和亲,第戎向大梁结盟称臣,以修百年之好。” 贾太师高声道: “世人皆诟病老夫为佞臣,殊不知是他们目光短浅,没有远见。送去一个公主,一批岁币,至少能稳定两国十年不乱,百姓安居乐业,不再饱受战争苦,这笔买卖多么划算?” 他转头问向宋澈:m.biqubao.com “大梁万万子民,有九成不希望战争,特别像你这样家财万贯,锦衣玉食的豪商。良心?尊严?血性?比起劳民伤财的战争,又能值几个钱?可惜啊,高琛这群匹夫就是不懂,整日在朝堂吵着出兵打仗,皇帝陛下会采纳他么?不,陛下只会听我的话。” 贾太师有错么? 高琛有错么? 这世上没有绝对的对与错,只是选择的道路,使用的手段不同罢。 “行了,话说到这里也差不多,你是个聪明人,该懂得权衡利弊。陈鹏是此次皇帝钦派的转运使,他会留在扬州配合你将这批岁币凑齐,” 贾太师拍了拍宋澈的肩膀,毫不掩饰,赤裸裸威胁: “岁币凑齐后,我要你亲自随和亲队伍运往第戎,此事关乎国运,出不得丝毫差错,更不能半点小心思,否则,你的天下钱庄,你的蹴鞠比赛,你的盐场,你的布行,你的珠宝,你的家人,你在世上所有的一切,都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千万莫要有‘自己很重要’的错觉,对于老夫而言,你,乃至以前的杨家,都只是一条狗罢了;这天底下,想给老夫当狗的人很多,一条狗死后,还会有另外一条来取代你的位置。” “哈哈哈……” 贾太师大笑走出客栈。 …… 这一夜,宋澈依旧无眠。 他站在窗边,任由寒风袭面,努力让脑子保持着清新。 他在思考,在抉择。 是委曲求全做一条狗。 还是让这天下换一个主人? 做一条哈巴狗,似乎也没什么不好,这批岁币的利润比去年还高,就算是贾太师吃剩下的骨头,那也的确是“金子做的”。 可是,真做了贾太师的狗,也就间接性支持宁国公主出嫁,又怎么对得起姜云天? 姜云天如今还在成都吧? 他若是听见公主要嫁到第戎,又会作何感想?以他的脾气,一定会带着公主私奔。那么他的结局一定会死在官兵的围剿之中。 再者,第戎真会因为一个公主,一批岁币向大梁结盟称臣么? 该怎么办才好呢? 宋澈掐了掐眉头,只觉心乱如麻,头痛欲裂。 这时, 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吵闹: “差爷,不能啊,不能啊,你将她抓走了,我们客栈还如何开下去啊?” “少废话,再推三阻四,我将你就地正法!” “放开我,放开我……” 舅哥与芸娘的声音。 宋澈赶紧下楼。 见三五个武德司的官差,正对着芸娘拉扯,沈方被踹到在地,苦苦哀求。 “快将衣服穿上,能被太师看中,是你这辈子的福气!”官差捧着一套华服,强迫芸娘穿上,要她去服侍贾太师。 芸娘哭喊着,誓死不从:“我不去!我不去!” “啪!” 一声枪响,喧嚣戛然而止。 宋澈举着火枪下楼,从官差手中抢过芸娘,怒喝:“不想死的,统统给我滚出去!” 官差当知宋澈与贾太师的关系,态度也客气了些,“宋老板,你这是做什么?你难道要跟贾太师抢女人?” 宋澈将芸娘搂入怀抱,呵道:“她本来就是我的女人,何须跟人抢?” 官差劝道:“宋老板,路莫要走窄了啊,女人如衣服,随时都能换,将她奉献给贾太师,今后你前途无量。” “放你妈的屁!” 宋澈破口大骂,“贾太师看上你娘,你将你娘送不送?” 哪知官差却道:“送啊,当然送了,太师若看上我娘,那我不就成了太师干儿子了?此等好事若降临我头上,做梦恐怕都会笑醒。” “我真替你娘感到悲哀,竟生出你这么个大孝子!” “废话少说!因你是贾太师看重之人,我们才与你客套几句,快将这女人交出来,否则休怪我们不客气了!” 官差作拔刀姿势。 芸娘昂起头,以饱含泪光的眼神,不舍望着宋澈,她咬了咬嘴唇:“宋老板,你不必为了我——” “说什么傻话?” 宋澈将芸娘搂得更紧了一分,收起火枪,拔出金刀,冲官差呵斥:“皇帝赏赐的纹龙金刀在此,尔等想试试刀刃锋利么!” 众差全然无惧,甚至出言嘲讽: “呵,纹龙金刀又如何?我们太师可是当今皇帝的老师,他的话不论在朝堂之上还是朝堂之下,都要比你这柄金刀管用——” “是么?” 客栈外冷冷传来廖恒的声音:“那我赵氏江山,让给姓贾的来坐好不好?” 廖恒身着丹青回龙袍,冷着脸色大步进客栈,袍服上的四爪金龙,足以彰显亲王尊贵。 上一刻还嚣张至极的官差,见亲王抵临,下一刻便卑躬颔首,“卑职,参……参见王爷……” “跪下!”廖恒怒斥。 众差当即跪拜,额脸贴地,不敢喘气。 廖恒抓过宋澈手中的金刀,一刀隔断了那出言不逊的官差咽喉,冷声道:“这,便是亵渎皇族的下场!” 众差满头大汗,直呼饶命。 廖恒拔出金刀,在尸体身上擦了擦,转身大袖一甩,“将它抬回去官驿送给贾荃,再替本王转告他一声,纹龙金刀,先斩后奏,谁都可杀,更包括他!滚!” “卑职……听命!” 其余官差拖着尸体匆忙退出客栈。 廖恒将金刀递还给宋澈,又冲芸娘柔声问了句,“没事吧?” 芸娘感激了廖恒一眼,摇了摇头,再次将头埋入了宋澈怀中。 宋澈下意识要将芸娘从怀中分离,却发现被她搂得好紧,他苦涩望向廖恒:“你要能早点出现,她就会粘着你了。” 廖恒摇摇头,“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谈这些。”他大步走上二楼,招呼一句:“安顿好她后,来雅间一叙。” (未完待续……)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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