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觉得他们会上钩么?”姜云天问道。 宋澈说道: “这些土匪原本都是正规军,有装备,有战术,有马匹。咱们在此处扎营,四周平坦开阔,他们只要用骑兵冲锋,很容易便能拿下咱们, 所以我才让你多设几座空营‘请君入瓮’,他们若不来,待明日祁州援军一到,咱大部队一起行进,应该也能安然翻过此岭。” “有宋兄,此行无恙矣。” “哎,对了,今若遭此一劫,将王雄与卢腾弄死后,你可以近身保护公主为由,于帐前守护,到那时,比翼双飞钻被窝,夜夜帐暖度春宵。” “有宋兄,此行无憾矣。” …… 夜,来得很快。 入夜刹那,大雪纷飞。 今夜的帐篷,比往夜多扎了三分之一。 今夜的火光,比往夜少亮了三分之一。 营帐前,两支禁军小队,来回巡逻,营造有戒备却不森严的景象。 渐渐, 夜深人静。 “沙沙沙……” 大雪低吟浅唱。 “呼呼呼……” 寒风高歌呼啸。 “哒哒哒……” 马蹄疾驰飞奔! “抢公主!为安阳王报仇!” “杀啊!” 果不其然,马贼杀到。 巡逻的禁军反应不及时,本就脆弱的防御被一冲而散。 三百匹快马,一举冲入公主大帐,然掀开帐篷一瞧,空荡荡的,连张桌椅都不曾见。 马贼头领当即惊呼: “不好,是空营,我们中计了!快往后撤!” “贼首,哪里逃!” 姜云天大喝一声,从雪地里一跃而起,一记飞踹将贼首踹下马背。 紧接着! 埋伏在道旁雪地里的禁军同时钻出,来不及抖擞掉身上的积雪,拔刀持枪冲围剿马贼。 “杀啊!” “呯呯嘭嘭……” 杀戮与刀剑相交的嘈杂响彻整个天地。 马贼被突如其来的禁军杀得手忙脚乱! 两刻钟后。 厮杀声戛然而止。 皑皑白雪血染成红。 很快,寒风吹走了血腥味儿。 禁军们燃起火把,开始打扫战场。 此战共剿马贼三百余人,俘虏四百余人,逃走两百余人,禁军方面牺牲十七人,伤二十三人,官员与婢女各死两人。 “啊!王大人,卢大人!连使者都死了,如何到第戎去和亲啊?” 众官员围着王雄与卢腾的尸体不知所措。 宋澈却小声问身旁的南宫月:“不是只叫你杀他们么?这两个宫女是怎么回事?” 南宫月回答道:“本来是只杀他们的,可……可一进去,这两个老色鬼正与这两个宫女在行苟且之事,我们只好将他们一并杀了。” 宋澈眉毛一挑,“四个人,一个帐?” 南宫月红了脸,嗯嗯了两声。 宋澈感叹:“朝廷命官,玩得挺花。” “让开让开,公主来了。” 人群被人拨开,赵沁昂首走来。她瞥了一眼地上使者尸体,高声道: “死了两个使者,难道就不和亲了么?你们还有谁懂得听读第戎文的?” “禀公主殿下,微臣在翰林院时,曾编撰过第戎文。” “公主殿下,微臣可谓是精通啊。” “公主,微臣也略知一二。” 和亲主使可是个加官进爵的美差。 “好,韩秀本宫命你为新任和亲主使,荀威,李显达你们为副使,接替王雄与卢腾的一切事务,” 赵沁又看向姜云天:“姜将军,武功盖世,英勇无双,本宫升你为帐前佩剑侍卫,时刻守护本宫安危,随时听候本宫差遣;林将军及众禁军士卒,今夜抗击马贼,护驾有功,本宫定亲自撰文发往京城,对你们犒赏嘉奖。” “谢公主殿下!” “姜将军,你统计一番今夜有功将士,稍后来本宫帐内辅佐撰文。” “末将领命!” 姜云天俯首拜谢,眼睛瞥向宋澈,似乎在说:“我的好兄弟!” 宋澈笑着冲竖了个大拇指,随后携众女眷回帐,今夜便过。 次日清晨。 两千祁州军赶到,收押了俘虏的马贼,护送和亲队安全翻过黑熊岭。 有了这次马贼的警示,接下来的路程,凡经过州地,县地,哪怕是村镇,都会有乡兵、民兵前来护送,少则几十人,多则几百人。 日复一日的行走,苍白单调的景色,时间过得很快。 十二月初七,和亲队伍抵达保州。 十二月初十,行至长城口釜山关。 宋澈登上长城,眺望关外雪域平原,刺骨寒风袭面,顿生苍凉悲壮之情。 古代长城,破旧沧桑,折戟断剑随处可见,涂抹在城墙上的鲜血,似已渗透进墙体,形成一块块朱红色的漆痂,一闭上眼,便似听见死者亡魂的呐喊。 守城的士卒不动如山,黑色甲胄已被积雪染白,坚定注视着关外山河,好男儿保家卫国! “是不是,在这里当将军的将领,才能真正被称之为将军?”姜云天携剑走上长城,与宋澈并肩共看关外河山。 宋澈笑道:“戍边的将士,个个都不是孬种,比京城禁军都要强得多。” 姜云天拔剑指向关外山河,豪气道:“有朝一日,本将军的铁蹄会踏破这片土地,梁朝的大旗,也会插在第戎首领的头颅之上。” 他不知,其实在一千年以后,五千里河西,五千里河东,都是中国的领土,第戎也好,苗人也罢,乃至于胡人,都会成一家人。 作为一个穿越者,并不是说有多么多大的智慧,而是眼界放得更广,只有见识过更壮丽的河山,才能谋定天下于谈笑之间。 “咯吱……” “哗啦啦……” 在碗口般粗的铁索牵引下,厚重的关门缓缓敞开,且听一声吆喝: “釜山关门开,送公主出塞!” “那就,出塞吧。” 姜云天收剑回鞘。 宋澈缓缓戴上面具,大袖一甩。 霎时间,狂风乱舞,漫天飞雪。 出塞! 「马上一百万字了,对于每本书而言,这个字数都是一道槛儿。说实话,这本书人气很低,如果一直不温不火,应该会提前完结。大致是,宋澈扶廖恒登基称帝前后,也算是个比较完整的结局。」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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