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云天说道:“我选韩董这边?” 宋澈摇摇头:“他应该不会将兵权分给你。” “那我选贺秋这边?” “他这人很轴,你应该捞不到什么好处。” “意思是说,我只能选高琛咯?他是武官,我是武将,应该最合适。” “高琛的确比较适合你去站队,但他对前朝仍有旧情,以廖兄的性子,估计不怎么会待见他,你若选择了他,也许会吃亏。” “嗤……真是麻烦,我选个屁我选!我最讨厌便是这些尔虞我诈的东西了!将我逼急了,辞官来跟着你做生意,也过过这金玉满堂的富贵生活。” “皇帝多半是不会放你离开的。” “那我便带着公主私奔,回南天谷去,避世清闲,乐得自在!” 姜大侠真是个可爱又天真的人。 宋澈哈哈大笑。 姜云天生气道:“你笑什么啊?跟你们这些人说话可真累,有话又不直说,说到一半又无故大笑,真是难搞得懂!” “哎,你别生气,我只是在教你,人位置站得越高,眼界便越广,诱惑便越多,同样的摔下来也会更痛,” 宋澈笑道:“我这里有七个字,只要学会了,朝廷中谁也赖你不活,你听好了,这七个字便是——‘不知道’与‘有人知道’。” “不知道?有人知道?” “‘不知道’这三个字用来对付大臣,当他们政见不合,征求你意见之时,你就用‘不知道’回应他们; ‘有人知道’这四个字是对付皇帝的,当你不想回答皇帝问题时,先告诉他你不知道,他若执意追问,你就告诉他‘有人知道’。” “那如果皇帝问我,是谁告诉你‘有人知道’的?我该如何回答?” “你就告诉他不知道呗。” “他非要知道呢?” “你就告诉他‘有人知道’呗,”宋澈笑着拍了拍姜云天的肩膀,“一般脑子正常的人,连续问了两遍,都该知道‘有人知道’这个知道的‘人’会是谁了。” 姜云天惊呼:“是你!” 宋澈笑道:“你瞧,连你都知道是我,他们又怎会不知道呢?” “啊……我一定要生个儿子,然后将你女儿娶走,如此一来,今后我的孙子也会成为像你这么聪明的人!” “哈哈哈,那你可得与公主加把劲儿才行了。” 宋澈并不是在教姜云天绕口令,他很清楚自己这位兄弟的性格,姜云天生来便是快意恩仇的江湖侠客,哪里又会懂得朝堂上的人情世故? “不知道”这三个字,往往是最中庸、最能让人置身于事外的选择, “有人知道”这四个字,则是让他来替他做出最中庸、最置身事外的选择。 但愿,不会有人逼着他做选择。 …… 姜云天在宋府歇了一夜,次日便带着公主回了金陵。 七月中旬,展销会也顺利结束,短短一个月,云水坊便获得十万匹丝绸订单,珠宝行等其他店铺也可谓是大丰收。 天下钱庄的流水更高达八十万两白银,许多蕃商都愿意将自己金币、银币存入钱庄。 一场南来北往的展销会,让低迷的市场重新恢复了原来模样。 展销会结束后的第二日,年初合作的波斯豪商唐虎鹿也终于带着他的货物回到杭州,整整三十艘大船,近五万桶石油,将钱塘江港口占去了一半。 宋澈按照约定,点了相应数量的丝绸装船,与唐虎鹿就这么促成了第一单买卖。 “宋老板,您要的石油数量实在太大了,我也是找了许多皇室关系,才运来了这三十船油,我们的国王陛下说了,只有在穿上您们的丝绸后,才能进行下一轮合作。” 唐虎鹿的意思便是,要等这五万匹丝绸运回波斯后,下一批石油才会运来。 丝绸运回去至少有三四个月、下一批石油运来也需要同样的时间,这一趟买卖前前后后需要耗费一年。 宋澈对炼油是一窍不通,但五万桶石油,估摸着怎么也能炼出个一万桶“猛火油”吧? 猛火油, 昔日在楚州抗倭时,宋澈便在军器监内,见过“猛火油”一物,便是从石油中提炼而来, 将炼制好的猛火油灌入铁罐,临阵时通过投石车抛向敌阵,从而引起大火烧杀敌人; 猛火油之所以称之为“猛”,正是因为燃烧烈焰极大,它可附着于体肤,一旦点燃,烤焦为止,可谓是非常残忍的火器了。 如今第戎盘转攻为守,盘踞于城池之内,要将他们赶回北方,首先便是要打攻城战, 经过徐州一战后,第戎见识过火炮威力,定会加固城墙与城门, 在攻城战中,火炮似乎已成不了主导,必须使用更强大的火器——猛火油,便是宋澈为来日北伐所准备的大杀器之一。 去年第戎还未破关时,宋澈便找贺秋搞了一套炼油设备,如今就安置于佘岛上, 这五万桶从波斯采购来的石油,今后将在佘岛上进行炼化提纯,炼出来的火油,将作为战略储备,以便来日收复山河。 为此,宋澈专门上了一趟佘岛,顺便去参观一番炼金技艺与炼油技术。 佘岛这座金矿可不得了,一日可凿含金矿石五百吨,每吨金矿可炼出莫约半钱金沙,换算下来,一日出金约五十两,一个月便是一千五百两金子!难怪昔日大海盗王直会将老巢建在此处,此岛真是一座“金山”。 关于炼油的工艺, 宋澈本以为很复杂,但见过后才发现是自己想得太复杂,再而言之,以古代落后的工艺技术,想复杂也复杂不起来,总体就一个字儿——煮! 在古代,绝大多数提纯工艺,都是靠加热蒸煮,譬如盐巴,烈酒,铁器,乃至金子; 打个比方,就跟煮鸡蛋一样,讲究的便是“火候”,八十摄氏度时蛋清会凝固,一百摄氏度时蛋黄会凝固,两百摄氏度时蛋壳也许便会破损,一千摄氏度时会被烧成炭; 石油炼制工艺亦是如此,工匠师傅们会加猛火,将温度烧到三百至四百间,油脂与杂质受热分离,沉淀后便会分层,刮走漂浮于表面的油脂,便可得到猛火油!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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