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庚捂着脸,难以置信:“爹,你是不是打错人了?” 史恭骂道:“混账东西,打的便是你!你可知道宋老板是何等人物么?” “他……他……不就是个外地来的商人么?他……他还要退亲呢,” 史庚恨了眼宋澈,又委屈道:“爹,二叔,我这辈子难得看中个喜欢的女人——” “你还敢说!”史恭作势又要打。 “史老板。”宋澈出声制止,“定下的婚约反悔,着实是我的过错,可缘分未至,亦不能强求,家妹她的确不适合令郎,强扭的瓜也不甜。” 史恭赔笑道:“宋老板说得极是,一个小小的婚约,取消了也不打紧。” 宋澈点点头,背过身去,微微摆手。 史恭拽着史庚,与众家仆退出客堂。 待四下无人,史巩才放低姿态,双手捧着金帖,呈过来给宋澈:“下官史巩,拜还文牒,” 他顿了顿,致歉道:“我那不懂事的侄子,平日里蛮横惯了,下去后我定会严加管教于他,今日之事,还望宋老板大人不记小人过,多多见谅。” 看来这文牒,比金刀要好用。宋澈接过文牒,淡淡说道:“不过是些闹剧,我并未放在心上,” 他话锋一转:“对了,恰逢遇到了史大人,宋某正好有件事想了解一番,” 他回头问道:“京兆府是西北最大京畿治所,那么,史大人与西凉太守马巍,可有来往?” 史巩眼睛一愣,眼珠子转了两下,闪过不知多少道心思,最后回答: “下官不过是京兆府少尹,一向掌管京畿内政,马太守乃守疆大员,我很少与之接触,不过……京兆府尹黄贤,黄大人与马太守是比较熟络的。” “他们熟到什么程度?” “这个下官着实不知……” “好。” 宋澈点点头,也不再多问,便要告辞。 “宋老板。”史巩却叫住了他。 “怎么?” “可否,给下官提个醒?”史巩问道。 宋澈却未直接回答,而是从袖中摸出一本册子递给史巩,“要不了多久,我便会在长安城内开一家钱庄,这本册子中有天下钱庄的业务类目,史大人可拿回去与令兄参考,我很期待史家能成为天下钱庄的第一个大客户。” 史巩接过手册,“宋老板的生意,史家必定会全力照顾。”随后又期盼着宋澈。 宋澈轻声说道:“史大人当记住这七个字——一朝天子,一朝臣。” 史巩反应了片刻,深拘一礼:“多谢宋老板箴言。” “今日的谈话,只在你我之间,切不可让外人知晓。” “下官谨记。” “宋某告辞。” …… 接下来半个月,天下钱庄顺利开业。 史家如约成为了宋澈的第一个大客户。 有望族带头照顾生意,长安城内的富商纷纷跟风,大批金银存入钱庄,大量银票得以发行。 天下钱庄,并非单纯的“钱生钱”,它更是构建大梁商贸的桥梁,从今往后,天南地北的商人,只需带着银票与货物便可进行交易,诚信、安全又便捷。 当然,银票并非货币,它只能在钱庄之间流通,不可用来购买商品与消费。当下主流的货币,还是得以金、银、铜为主。 宋澈很清楚自己的生意该往哪个方向发展,上不干涉国财,下不影响民生,只在商人之间互利互惠。 钱庄生意稳定后,西域之行也即将再次起程。 西域路途遥远,要经过黄土高原,要走过荒凉之地,要横跨河西走廊,全都得陆路行商,倘若几万匹丝绸都带过去,不仅多费人力物力,风险也肯定会增加, 因此,宋澈以柳家为仓,将大批丝绸存储,只携带了三千匹,待摸清楚了西域商路,再后续跟进。 唐虎鹿心比较大些,比宋澈多带了两千匹丝绸。二人加起来,共八千皮丝绸,装了整整十二辆马车。 宋澈这边,有十五名准备在凉州开钱庄的伙计跟随,以及二十三名充当保镖的女剑侍; 唐虎鹿那边,他自己带了八名波斯伙计,又花钱雇了二十名镖师。 两队加起来,有八十一个人。十二辆货车,与一辆载人、两辆载行李的,共计十四辆马车。 一支庞大的商队走在路上,总有些小商队会跟着一起,好抱团取暖,借树遮阴。 这些小商队,多数与宋澈他们一样,看准了丝路重新开放的机遇,都想到西边去捞第一桶金, 大家都是一路人,一路带一路,因此队伍越走越多,越走越长,从头部望去,几乎都快看不到尾巴了。 “宋老板,我觉得咱们应该收点儿入伍费什么的,毕竟我请保镖可花了不少钱呢。” 唐虎鹿已不是第一次跟宋澈提起事。 这波斯老狐狸,但凡有一点捞钱的机会都不会放过。 宋澈却没有他这般小气, 大家都是走南闯北,风里雨里的商人,本就应该互相照顾,何况大道仅有一条,人人都可踩踏,谁也没有资格收钱。 宋澈说道:“唐老板若想收保护费,尽管去收便是,但事先说好啊,万一真遇到什么土匪了,你也得负责去保护他们,我的保镖们可不会动手帮忙。” 唐虎鹿撇了撇嘴,不再说话了。 这时, “走!跟我见老板去,我注意你好久了,定是不法之徒!” “你放开我!你凭什么抓我!” 两个保镖,带着个少年人来到宋澈与唐虎鹿跟前。听那保镖说道: “老板,这小子也不知从哪儿来的,从出城便鬼鬼祟祟,好像有意要混进咱队伍!” 少年人个子矮小,带着顶布帽,她歪着脑袋,有意躲避目光,却压低嗓音道:“往兰州的大道就这一条,你们队伍那么长,我跟着走又怎么了……” 宋澈皱眉,少年的声音尽管压得很低,却好生熟悉。他大步走了过去,左看那少年,少年头往右偏,右看那少年,少年头往左偏。 “别动。” 他夹着少年脑袋,摆正她的面孔,才将她确认: “湘儿!” 柳湘儿身份被识破,眨眨眼睛,嘿嘿一笑:“巧啊……姐夫。”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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