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澈一直站在哨塔上用望远镜探望,直至夜尽天明时分,瞧见刘桐归来,他赶忙下去相迎。 刘桐能安全回来,便说明此谋已生效一半。 “阿斯勒态度如何?”宋澈抓着刘桐的手问道。 刘桐锤了锤脊背,笑道:“他口头上说不会通敌卖国,实则却将信封塞进了怀里,还请我吃了一杯酒,刚开始我还以为是毒酒,饮下之后才发现多虑了。” “好!刘先生今夜辛苦,待来日凯旋回京,我定亲自与皇帝陛下为您讨要功勋。” “下官谢过军师。” …… 往后三日,胡人又发动了两次攻城,规模显而易见缩小了不少。 胡人的部队很好分辨,每个部落都有不同的旗帜图腾,以往雄鹰部落总是冲锋在前,而就近两次攻城却并未看到他们的部队,很显然阿斯勒的野心已经发酵。 宋澈趁热打铁,暗中放出消息给奸细,说雄鹰部落有叛变之心。 果不其然,消息才刚刚泄露,那奸细半夜便用大雁将消息传了出去。 宋澈站在哨塔上用望远镜看得一清二楚。 “将这些奸细通通抓起来,再多派几名探子,时刻观察雄鹰部落的动向,一旦敌营出现变故,咱们当机立断,趁势出击!” “是!” …… 六月初八,离间消息传出去的第二日,探子快马回报告,雄鹰部落已拔寨往西北迁徙。 六月初九,亥时。 在确认雄鹰部落已退出战场,宋澈大开石嘴城门,大军呼啸而出,兵锋直指敌营。这是僵持近两个月来,梁军头一次主动出击。 “给我冲啊!” 子夜,两军开始交战,炮火声与厮杀声在草原放肆回荡。 胡军攻城两月无果,不论士气还是状态都遭到极大影响,再加之雄鹰部落退出战场,他们的失败似乎已成定局。 “报!姜将军率军冲锋陷阵,仅凭一人一骑,便在万军丛中取四名敌将首级!我军气势大盛!” “报!我军全线压上,已明显占据上风!” “报!敌军丢盔弃甲,全线往西边溃败,姜将军领骑兵沿路追杀,如同砍瓜切菜般,简直是天降神兵,天下无敌啊!” 探子每隔半个时辰便飞马回报军情,是热血沸腾! 当听到敌军溃败时,宋澈在后方也坐不住了,当即便骑着快马赶赴前线。 六月初十,黎明破晓。 走过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战场,不禁让人感慨此战之惨烈,那似火朝阳也红不过血色苍茫。 当宋澈追赶到前线部队时,梁军已相继攻下阿拉善与巴彦两座城池。胡军寥寥几万残兵败将,全都退回了大都。 “兄弟们,还有没有力气!” “有!有使不完的劲儿呢!” “好,胡国大都就在三十里开外,今日咱们一鼓作气将它拿下!” 热血已注入脊椎,烈火在心中燃烧,全军战意无穷无尽! 在巴彦简单休整了一番,大军雄赳赳气昂昂,再度向西进发。 正午时分,兵临大都西城门下。 从年初逃离时宋澈便许诺,总有一日他会带着千军万马回来报仇,如今时隔近七个月,他终于要实现了。 胡国大都城墙上,阿尔罕都已换上了战甲,领着一帮残兵败将,做着最后的抵抗——站在梁人角度上,他的所作所为令人深恶痛绝,可以胡人的目光来看,他绝对是个忠君爱国的忠臣。 “阿尔罕先生,别的空话我也不说了,胡国崩塌已成定局,我再给你们一次机会,开城投降,可保百姓平安。”宋澈呼喊劝降。 阿尔罕强硬回应:“废话少说,在我们胡人的认知中便没有‘投降’二字,我大都墙高五丈,坚不可摧,且六十万百姓全民皆兵,城中粮草可用半载,你若有本事便来攻取吧!” “阿尔罕先生。”宋澈大声道:“你莫不是忘了,这堵西城墙,是我帮你们修建的,我能让它堆起来,便有本事将它拆掉!” 听此一言,阿尔罕脸色大变,他知道宋澈绝不会信口开河。 宋澈招了招手,大军分道两旁,三十门火炮推至阵前,他又指着城墙冲炮兵发令: “城头下三丈位置,左数十七格,右数二十三格,乃是此墙的承重梁,施工时我故意未将它填满,保留了一条缝隙,所有炮兵听令,瞄准我方才所述位置,给我使劲儿轰炸,直至倒塌为止!” 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墙体,最大的弊端便是衔接不够紧密,从而摧毁轴心便能将它炸开。 “轰轰轰……” 炮弹如雨轰向西城,先打掉墙皮,再打弯钢筋,破坏整条承重结构,使得墙体摇摇欲坠。 阿尔罕面如死灰,他攀附着墙壁,双眼恨得充血,冲宋澈大喊:“宋澈!我这辈子做过最错误的决定便是将你带回大都!”biqubao.com 他终于是喊出心中的怨恨,可惜时光一去不复返,世上没有后悔药。 “轰隆隆……” 看似坚不可摧的高墙,从承重轴往下坍塌,裂开了一个大口子,阿尔罕与墙壕上绝大部分士兵都被掩埋在巨石与粉尘之中。 “大都城墙已破,进攻!” “冲啊!” 梁军如洪水般灌入胡国大都,烧杀抢掠都无所谓了,这本应是他们该得的战利品。 宋澈骑着马,慢悠悠走在最后,他来到城墙坍塌处,一眼便发现了巨尸砸得血肉模糊的阿尔罕, 摇摇头,轻声感叹:“阿尔罕先生,你我都没有错,只不过各为其主罢了——来人。” “军师有何吩咐?” “将他的尸体清理出来,入土为安,落叶归根。” “是!”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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