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澈,你怎么不一开始就告诉我他是皇帝?我……我竟然还冲他使眼色,我真是胆大包天了!” 郭舒芸心有余悸,懊恼至极。 宋澈笑道:“是啊,你竟然还敢冲他使眼色,连我都不敢。” “可谁又知道皇帝是那样的,皇帝不该龙袍加身,时刻有护卫随行么?他为何如此世俗?”郭舒芸抱着宋澈胳膊,担忧道:“他……他不会事后定我个欺君之罪啊?” “嗯,皇帝也是人,吃五谷杂粮,有鼻子有眼,怎么就不能世俗了?”宋澈拍了拍她的手,“皇帝宽宏大量,不知者无罪,不碍事的。” 郭舒芸嘀咕着:“你说你一个商人,竟与宰相,将军,皇帝称兄道弟……怪来怪去,都怪你太有本事了。” 如今世道,有本事还有错了? “军爷,你让我进去看看吧!一小会儿便行。” “去去去……你当这是菜市场呢?这可是刑场,再过半刻钟,他们就要人头落地了!” “正因如此我才想见他最后一面,他是我的……我的亲人,您行行好吧?” “亲人!” 一个身材羸弱的女子,提着个食盒,正与刑场外的官兵交涉,当她说出“亲人”二字后,几乎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她身上。 这女人宋澈很熟,是卢菇。 “将她抓起来!” 官兵毫不客气,上手便要抓人。 “住手!” 宋澈赶忙上前将卢菇护在身后,冲官兵呵斥:“怎能不分青红皂白便抓人?” 官兵见是宋澈,赶忙低下态度,“宋先生,她说她是——” “她嘴快,口误了。” 宋澈让官兵撤了去,转身低声问向卢菇,“你何时到的金陵,为何不跟我说一声?” 卢菇拖着厚厚的黑眼圈,本就病怜的她显得更加娇弱,“我前日得知他今日行刑,便匆匆赶了过来……” 宋澈瞥了一眼跪在刑场上的刘超,他倒是忘了,这家伙曾是卢菇的未婚夫,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多少还是有些感情在的。 “卢掌柜,你应该知道,场上的这些人都是诛九族的罪犯,”宋澈瞧着她,往严重了说:“何为诛九族?母族,父族,子族,但凡有一点沾亲带故,也得人头落地。” 卢菇明显有被吓到,她咬着嘴唇,不舍望着刘超,“我真的只想见他最后一面,给他送口吃的,他今日若死,那刘家便没后人了……” 唉…… 宋澈心里暗叹,这么好的女人,为何不懂得珍惜? 他冲守卫刑场的官兵使了个眼色。官兵当即会意,让开了一条道。 “超哥!”卢菇跑上刑场,一声呼唤。 刘超一见故人,却羞愧低下了头,没有脸面相认。 卢菇放下食盒,从中取出一碗普普通通的醪糟汤圆,含着泪说道:“这是你最爱吃的汤圆,芝麻馅儿的……” 瞧见汤圆的那一刻,刘超也不禁泪崩,若他能不忘初心,何至于沦落到今日下场? 可时光无法倒流,世上也没有后悔药,他只能扬天长啸:“卢菇,娘啊,我对不起你们!” 他狼吞虎咽吃下汤圆,目光愈发清澈,或许人到死之前,都会有所醒悟。 “午时三刻已到……行刑!” 刽子手擦亮大刀。 宋澈也将哭成泪人的卢菇的拖下刑场。 随着一阵手起刀落,马家一百八十余口,人头落地! 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活。 该, 活该! …… …… 山河一切大好,宋澈也已完成最后的使命,他对她们承诺过,也对廖恒表明过,从今往后只做商人,再也不问国家大事。 昔年沈文君离开成都时,曾说过下一届锦绣大会要在江南召开,如今请帖已发往全国各地,今年六月份将会隆重举行。 二月初四,春光明媚,宋澈辞别金陵,同行的还有姜云天与刘心楠。 郭舒芸回了北凉,她说,昔日寨子里的孩童们都很想念宋澈,她也希望能让孩子们多学习知识,这次回北凉目的便是将孩子们带到江南书院里念书, 宋澈恰好也打算向西北普及天下钱庄,郭舒芸是北凉人,今后西北与西域的业务,便交给她与奎金来经略。 刘心楠因撰写讨贼檄文立下功劳,也顺理成章加官进爵,从翰林院编修升任为宁国府知府,即日走马上任。 宁国府就在江南,离杭州不远,所以她也跟着宋澈他们一路同行。 二月初下了几场暴雨,导致河面水位攀升,就没有走水路,改走陆路回杭州。 此时,细雨绵绵,灌溉了万物,滋润了心田。 新燕衔着春泥,掠过头顶;桃花笑着春风,拂入车窗,一切都是那么惬意与美好。 “公子,你说明日咱们入城时,该雇多少车马才够气派啊?”小书童路安盘算着问道。 刘心楠却道:“不了不了,雇车队太过招摇,且要花一大笔钱,我还是微服上任得好。” 路安噘着嘴说:“公子以男儿身寒窗苦读这么多年,不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考取功名荣归故里,找那些欺负过咱们的人算账么?特别是王志鹏那个王八蛋,咱们总算能找他出口恶气了!” “哎,对了,王志鹏是不是昔年徇私作弊,被我与贺秋抓了个正着的那人?”宋澈问道。 刘心楠轻嗯了声,“那些寻思作弊的考生,全都被取消了考试资格,还因为亵渎科举被徒期一年……王志鹏之父便是宁国知府,许是受了王志鹏作弊的影响,次年便被皇帝陛下革职了,后来宁国知府一职一直被搁置着,直至今朝我去上任。” 说到这儿,她轻声叹气,“以往十几年,我都在埋头苦读,向来不怎么懂得人情世故,对当官更没什么信心,再加上王家在宁国府盘踞多年,哪怕失了权势,肯定家业犹在……这个知府,怕是不好当了。” 何况她还是个女人。就算她能学会强势,可也不能一辈子将胸脯裹平。 有点儿难搞了。 “吁——” 马车突然一个急停,车内的几人差点东倒西歪。 赶车的姜云天从车外探入脑袋,轻轻一句: “我们好像遇到劫匪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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