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万千顿了顿,他自然也是不满意的,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该怎么说。 苏婉琴适时道,“文森特先生,您有所不知,这酒店我们是依着若星的意思选的,宋家认女儿,我们自然是想办得风光盛大,昭告所有人,但是这认亲宴的主角是若星,我们便想着,一切以孩子的想法为准,便询问了若星。” “酒店是若星亲自选的,若星自小在外长大,可能她的认知里,五星级酒店便已经是最高标准了,而且这酒店环境也不差,孩子又喜欢,我们便遵循了她的意思。” 宋天骏拿纸巾的动作顿了顿,眼角微微压低。 乔若星低垂着眼帘,这话说得真是高明。 之前让她选酒店就是在这里等着她的吧,又说她认知里,五星酒店便是最高标准,换句话说,就是她眼界窄,没见过世面,连好坏也分布出。 邻桌的人一早就竖着耳朵听这边的动静,听见这话,顿时抱团八卦起来。 “我说呢,怎么选在这儿,原来是乔若星自己选的,她怕是都不知道江城哪家酒店最好吧,想着是个五星级,便不差?” “宋家玉之前生日订的温泉山庄,都比这里气派。” “毕竟被乔家那种暴发户养大,眼界窄也正常。” “可她好歹也嫁到顾家三年吧,连这点分辨力都没有?” “你说凤凰当鸡养,那养出来的,到底是凤凰还是鸡呢?” 高岚在一边听得烦了,冷淡道,“不清楚,不过鸡当凤凰养,养得再好,也是不会飞的鸡,毕竟基因在那儿放着。” 众人…… 陆驰轻咳了一声,竖起拇指,“专业。” 乔若星收回思绪,温声道,“爸爸,您是有所不知,我选这家酒店,并非是平白无故选它,这家酒店的老板,粱思音女士,她先前帮了我不少忙,我一直没能找机会好好回报下,如今赶上这认亲宴,便寻思着不如让梁女士帮着办,一来她心细周全,二来也算我照拂一下她的生意,感谢她之前的帮助。” “我知道,燕回酒店,舒云山庄,朋悦酒店等等,苏阿姨帮我筛选的这些备选酒店,其实都很好,我也都很喜欢,我也知道选梁女士家的酒店,可能会让人觉得小家子气,但是我觉得,小一点也很温馨,尤其朋友帮忙操办,即便排场不够张扬,但各个方面,也是花足了心思。 哥哥常说,您跟他讲,做人要知恩图报,我以前是没有能力,如今被认回宋家,有了条件,可以帮忙照顾朋友的生意,我便想多关照关照,爸爸,您不会怪我选这里吧?” 宋万千起先很有兴致听女儿讲话,听着听着,他脸色越来越沉。 乔若星说的这几家酒店,都不是江城最好的,有些甚至还不如豪宴,这些酒店居然都是备选名单上的酒店,可以见得苏婉琴根本就没有花心思去筹备酒店! 苏婉琴看见宋万千扫过来的眼神,心也跟着下沉,赶紧出声解释道,“若星,你是没有往后翻,我上面也写了龙湖,帝豪这些酒店的。” 乔若星把对刚冠给她的“无知”贯彻到底,她弯着眼睛道,“都差不多嘛,都是好酒店。” 苏婉琴…… 陈太太见时候差不多了,便开口道,“我就说,宋家这么大的认亲宴,怎么就选到了我家这个,原来是若星你提的啊? 你这孩子,认亲于你来说是大事,你没必要做到这一步的,都是朋友,互帮互助是应该的,你被认回宋家,还能记着我这个老朋友,我心里已经很高兴了。 知道的,明白你是为了照顾老朋友的生意,不知道的,还以为你眼界狭窄,上不了台面,要是因为我让你背上这种污名,我罪过就大了。” 文森特听了半天,终于明白过来为什么会选在这家酒店。 原来是宋家女儿和这家酒店的老板是故交,如今飞黄腾达,想来关照朋友的生意罢了。 想到自己那些经历,如今再看乔若星,他忽然觉得,自己这么多年因为那件事,一叶障目太久了。 不管什么国度什么肤色的人,都是有好人和坏人。 有人背信弃义,就有人重情重义,不能因为遇人不淑,就否定掉所有人。 他的华人女友,在低谷时陪他一步步走到现在,而眼前这位乔小姐在飞黄腾达时不忘旧友,人品气节,可见一斑。 文森特想着,便微笑起来,他对宋万千道,“宋先生,您这位女儿很好,我很欣赏她。” 他中文表达能力一般,讲不出太好的词汇去夸赞,但是欣赏这两个字,足以见得他对乔若星的评价。 宋万千最喜欢听别人夸赞自己女儿,立马夸赞起自己女儿来。 乔若星在旁边听着,她爸都恨不得将她夸成一朵花,问题是他们都没想出过多久,她爸这滤镜会不会太厚了点? 文森特同他聊了半天,最后才道,“宋先生,先前您发我的方案回头再发我一遍吧,之前邮箱被助理清空了,你再发一下,我回去好好看看,考虑考虑。”m.biqubao.com 此话一出,一桌人都惊讶不已。 文森特是块难啃的骨头,先前他们找了那么久,这人始终都不松口,送去的文件他根本不看,邮件也是直接删。 谁都没想到他会在这样一个场合,提出考虑考虑这样的话。 是的,即便是考虑考虑,这个几乎也是相当难得了。 宋万千略显激动道,“好,我一会儿便让天骏发您。” 文森特点点头,又道,“您女儿对朋友有情有义,品格高尚,我相信您也不会让我失望。” 原来是沾了阿星的光,宋万千更开心了,他的宝贝女儿,就是他们家的福光。 苏婉琴攥紧手,面上温婉如初,举起杯子道,“文森特先生,我敬您一杯,感谢您肯给宋家这个机会。” 宋家玉却不如苏婉琴那般镇定,她压紧唇角,不管如何努力都挤不出一丝笑。 宋天骏将她的表情收入眼中,随即垂着眼给乔若星剥虾。 (后面两章晚些更新,大家先睡)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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