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本来在她面前都是很严肃,你唱白脸符合人设,我平时对她那么温柔,我唱白脸她肯定不信啊,还是你唱白脸吧,一次和一百次没差啦。” 顾景琰刚想说什么,背后忽然传来可可的声音,“韩阿姨~” “哎。”韩若星急忙应了一声,转身就瞧见可可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古灵精怪地看着两人。 “打扰你们谈恋爱了吗?” 韩若星…… “倒也没有……” “那你们在干嘛?” 韩若星看向顾景琰,示意他开唱。 顾景琰面不改色,当场叛变,“你韩阿姨跟我说她有话要跟你说。” 韩若星…… 可可看向韩若星,仿佛在询问她要说什么。 韩若星心里骂着顾景琰不讲武德,对上可可单纯明亮的眼睛,怎么也说不出严厉的话。 顾景琰还在后面轻轻拍她的腰,示意她狠心下。 韩若星张了张嘴,说出的却是,“那个,其实也没什么,阿姨就想问问你晚上想吃什么。” 顾景琰…… 可可弯起眼睛,“抄手!黄奶奶说一会儿教我包,她说你最喜欢虾仁陷的抄手,等我学会了,我包给你们吃!” 韩若星心头一软,更说不出口了。 “对了,你等我一下。”可可说着噔噔噔跑了出去。 韩若星一头雾水,没两分钟,可可抱着自己的钱罐子又来了。 她捧着自己的小猪钱罐子递到韩若星面前,一脸赤诚道,“韩阿姨,你可不可以帮我这个钱”,从口袋里摸出一沓钱递给韩若星,“韩阿姨,你能不能帮我把这个钱捐了呀。” 韩若星愣了一下,这钱罐子她之前听可可说过,是顾景琰在她六岁的时候送她的礼物。 来御苑住的时候,她就把钱罐子一起抱来了,顾景琰之前开玩笑,说她搬家什么都能忘唯独不会忘了她的钱罐子,一眼看到老,长大肯定和她一样是个财迷。 她以为可可和她小时候一样,是想攒够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没想到她景然要捐了。 韩若星蹲下身,拉着可可的手,柔声问,“可可,怎么好端端要把自己辛辛苦苦攒了这么久的零花钱捐了?怎么了?”她怀疑孩子是不是听见他俩讨论了。 可可垂着眼说,“韩阿姨,如果顾叔叔没有收养我,我还能活下来吗?” 韩若星怔了怔,不知道因为什么让一个七岁的小姑娘发出这种疑问。 她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但可可似乎也不需要她的回答,她自顾自说道,“应该是活不下来的吧。顾叔叔有钱,所以他给你给可可找到合适的骨髓,不用像乐乐一样,需要排队去等,就算等得到,常年待在医院,钱都花在输血上,轮到换骨髓的时候,还会有钱吗?” “我想把罐罐里的钱捐给像乐乐那样的小孩儿,我不想他们才只有乐乐那么大的时候就要死。乐乐说,天上的云很白,地上的花很香,总要活着去看一次的。” 韩若星不知道乐乐是谁,但是顾景琰却是知道的。 那是可可为数不多的朋友,在医院认识的朋友,比她大五岁,一样的病,一样稀有的血型,但是他却没有换到骨髓活下来。 他不是没有等到骨髓,他有两次换骨髓的机会,第一次的时候,是最好的换骨髓的时间,但是家里为了给他看病负债累累,能借的钱全都借遍了也没凑齐手术费,父母只能咬牙先放弃,努力存钱等下一次。 但是谁也没有想到第二次隔得时间会那么久,久到乐乐的身体已经衰落得无法进行手术。 乐乐像枯萎的花一样,一天天衰弱下去,可可白天和他玩,晚上趴在被子里哭。 乐乐去世的前一晚,可可趴在顾景琰怀里眼泪大颗大颗往下掉。 她说。 顾叔叔,我也会死吗? 顾叔叔,我们为什么会得这种病呢。 顾叔叔,你不是有钱吗,你借我钱给乐乐做手术吧,等我长大赚钱还给你好不好,我不要乐乐死。 顾景琰抚摸着她的头发,一言未发。 可可太小了,她不懂人生有时候就是这么阴差阳错,无能为力,用命换钱容易,难的是用钱换命。 但他没想到可可记了这么多年,那时候她才五岁多点吧。 韩若星眼睛红了几分,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 这世上多的是可怜人,一己之力又能做到多少呢? 但她不忍心戳破孩子对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期待,所以她很郑重地询问,“你确定要全部捐出去吗?捐了你就没有。” 可可点头,随后又扬起明媚的笑,“我以后会像顾叔叔那样赚好多好多钱的。” 韩若星笑了一下,接过钱罐罐放到一旁,伸手抱了抱瘦瘦小小的姑娘,“阿姨明天带着你去,你亲自捐。” 可可开心道,“好。” 教育可可,比韩若星想的要容易太多了,从小患病,让可可早熟早慧,懂事得不像话,很多道理都不需要教,她做得远比他们想象中的好。 隔天一早,顾景琰去上班,袁杰开着车载着韩若星和可可去了当地的慈善总会。 有监护人陪同,捐赠进行得很顺利,值班的同志还给可可颁发了证书,说了一堆夸赞的话,直把小姑娘说得双颊通红。 韩若星拍了张可可举着证书和工作人员的合影发给了顾景琰,“光荣捐赠。” 顾景琰发了一个“赞”。 韩若星还想发信息,宋天骏打来电话,“若星,顾景琰在你跟前吗?” “他上班去了,怎么了哥。” 宋天骏说,“我打他电话没打通,我现在在机场,你说的那个鹿青的女儿,我查到一点消息,我打算过去确认一下,阿烈那个案子最近有了进展,他本人不在江城,喊我去警局好像是核对信息还是什么,我现在过不去,你让顾景琰跑一趟,帮他弄一下。” 韩若星一抬头,斜对面二三百米就是警局,她便说,“我去吧,我正好在这附近办事,不麻烦吧?” 宋天骏说,“应该是不麻烦,就签个字什么的,麻烦的话你就别管了,大不了推几天等他回来再弄。” “行,那我过去一趟看看。” 挂了电话,她就带着可可去了警局,然后很意外的,在警局门口碰见了同样过来的周洵。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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