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茶肆坐到日头偏西,天没那么热了,韩桢起身道:“安娘,我走了。”biqubao.com “二郎今晚可来?来的话,我给你留门。” 安娘说着,一双水润的桃花眼不由看向他胸膛上那只下山猛虎。 北宋的风气很开放,纹身刺青是一种时尚风潮,不限男女。 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纹身刺青者数不胜数。 甚至在开封城内,还有专门的纹身社团,唤作锦体社。 每逢迎神赛会时,锦体社还会举行花绣表演,展示自己的纹身。 宋徽宗身边有位近侍,名叫李质。 李质其人是标准的官宦子弟,其曾祖父李昌龄在太宗和真宗时期做过淮南转运使。 李质的身上就有大片纹身,且十分精美,宋徽宗看过之后,还特意赐了个锦体谪仙的称号。 从李质身上的纹身,以及宋徽宗的态度就能看出来,宋人对于纹身是何等喜爱。 “不来了,我回一趟家。” 韩桢摆摆手,迈步出了县城。 目视着他离去的背影,安娘心头有些许失落。 …… 韩桢家在小东村,距离县城不远,约莫五里路。 按照他的脚程,不需半刻钟便能走到。 刚出县城,便遇上耍水归来的泼皮们。 见着韩桢,泼皮们立刻迎上来,为首的马三狗顶着一张黑脸,咧开嘴笑道:“韩二哥,瞧瞧兄弟们的收获。” 还真让这帮家伙捉到了鱼。 三条筷子长的鲫鱼,一条三斤多的草鱼,另外还用衣服兜着一些虾蟹。 “不错!” 韩桢笑着点点头。 他们这帮泼皮看似潇洒,其实日子过得苦,只能勉强填饱肚子,难得能吃口肉。 主要是韩桢不愿干偷鸡摸狗,持强凌弱的勾当。 像城西的那帮泼皮,就没那么讲究了。 一个泼皮催促道:“韩二哥,咱们快回庙里煮了吃罢。” 韩桢摆摆手:“不了,我回一趟小东村,明日再过来。” 闻言,马三狗二话不说,将手中的鱼一股脑递过去:“韩二哥既是回家,怎能空着手,正好带些鱼回去。” 其他几个泼皮虽有不舍,却无一人觉得不妥。 出来混,就是讲究一个义气。 关键是韩桢平日对他们极好,若是没有韩桢护着他们,早被西城那帮泼皮打死了。 见有人暗自咽口水,韩桢微微一笑,只留下三条小鲫鱼,将大草鱼塞进马三狗手里:“只这些就够了,你们先回去吧。” 马三狗推让不过,只得接过草鱼。 告别自己的一帮小弟后,韩桢拎着鱼大步沿着小东河前行。 韩桢在家中行二,上面有一个大哥。 只不过相比起他非人般的强健体魄,大哥却自幼体弱多病,娶妻之后还没一年便撒手人寰,留下寡居的嫂嫂。 为了避嫌,韩桢在大哥死后便整日在县城厮混,只是隔三差五回一趟家,捎带些粗盐麻布、帮衬着做些农活,其次也是为了震慑宵小。 寡妇门前是非多,尤其嫂嫂姿色颇好,若是一直不回去,铁定会被泼皮懒汉骚扰。 随着临近小东村,道路两边开始出现大片大片的田地。 其中,赫然有着不少荒田。 这些荒田大多都是逃户留下的,却无人敢耕种。 造成这一切的原因,还是户等制。 一旦自家田地过多,就可能会被官府厘定成三等户。 所以,哪怕四等和五等户活的再艰难,也只能守着自家几亩薄田,不敢打这些荒田的主意。 有田却不敢种,是不是觉得很荒谬? 然而这就是北宋末年,农民最真实的写照。 北方还稍好一些,南方更加艰难。 因为相比北方的各种苛捐杂税,南方还额外多了一种税,叫身丁钱。 所谓身丁钱,也就是俗称的人头税,家里的男人有一个算一个,只要成年了就要交身丁钱。 成年之后,每年缴纳身丁米七斗五升。 这项税收导致穷苦农民不敢多生孩子,即便不小心生了,也会忍痛溺死。 苏东坡被流放湖北时,他亲眼见到:“黄州小民,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岳、鄂间田野小人,例只养二男一女,过此辄杀之”。 有儿不敢养,有田不敢种,唯我大宋! …… 一路上,不时遇到田地里劳作的村民。 见到韩桢,纷纷打开打招呼。 “韩二,回来啦?” “是啊!” 这得益于他的好名声,若是换做其他泼皮,这些村民估计唯恐避之不及。 他家靠近村头西边,黄土夯成的墙壁,屋顶铺上一层干稻草,门前用竹篱笆围成一个小院子。 院子角落里,开垦出两垄菜地,种着些韭菜和菘菜。 此时,一名戴着麻布头巾的俏丽小妇人,正在给菜地浇水。 听到脚步声,小妇人转过头,欣喜道:“呀,叔叔回来了。” “嫂嫂。” 韩桢点点头,踏步走进院子。 小妇人就是韩桢的嫂子,姓张,没有名字,只有个乳名唤作闰娘。 平日里,村里都称呼她为韩张氏。 韩张氏容貌俏丽,眉眼间散发着一股纯真的气息,身材就如不远处的柿子树……细枝结硕果! 韩张氏瞥了眼他手中的鲫鱼,好奇道:“怎地还有鱼?” “三狗他们在河里捉的,分了我一些。” “叔叔饿了吧,我这就去做饭。” 韩张氏说着,接过他手中的鲫鱼,蹲在院子里开始处理。 只见她手握菜刀,动作娴熟地开膛破肚,随后细心的刮去鱼鳞。 韩桢站在一旁,问道:“嫂嫂,这段日子没有无赖子上门吧?” 闻言,韩张氏手上动作微微一顿,随即摇了摇头。 见状,韩桢朗声道:“嫂嫂莫要怕,有我在。” 韩张氏抿了抿唇,怯生生地说道:“前……前两日夜里,鲁家老四来敲过门,我没敢开门,过了一会儿,他便离去了。” 鲁家老四? 韩桢眼中闪过一道寒芒,吩咐道:“嫂嫂且做饭,我去去就来。” 听出他语气中的怒火,韩张氏赶忙放下菜刀,起身拉住他的胳膊:“叔叔莫要冲动,闹出人命就不好了。” 她不是担心韩桢吃亏,而是担心韩桢下手没个轻重,把人打死了…… “嫂嫂放心,我心里有分寸。” 拍了拍韩张氏的手背,韩桢大步走出院子。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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