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泼皮_0008【说是龙肉俺都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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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屠夫没有名字,反正县里人都这么称呼他。
  他爹以前也叫郑屠夫,等到他爹死后,他也顺带继承了这个名字。
  跟着他一起来的还有一个中年妇女,是他的发妻郑李氏。
  看着地上小山丘般的野彘,郑屠夫倒吸了一口凉气:“俺杀了一辈子猪,还是头一回儿见着这么大的。”
  韩桢催促道:“莫要废话,赶紧解猪罢。”
  这鬼天气太热了,如今才只是七月初,就已经热的让人受不了。
  如此炎热的天气,肉类的变质速度非常快。
  郑屠夫蹲下身子,拍了拍野彘:“老规矩,猪头归俺。”
  “行!”
  韩桢点点头。
  谈好费用,郑屠夫取下背后的木盒,招呼众人一起合力将野彘挂在架子上,随后从木盒里取出刀开始解猪。
  观看一位经验丰富的屠夫解猪,是一种视觉享受。
  这也是为什么谷菘宁愿不去医馆,也要留下来看解猪。
  只见郑屠夫手中小刀上下翻飞,片刻间,一张完整的野猪皮就被剥了下来。
  抖了抖手中的野猪皮,郑屠夫咋舌道:“好家伙,两指厚的皮子,若是鞣制好了,少说也能卖两贯钱!”
  韩桢笑道:“一贯钱卖你如何?”
  古时牛皮猪皮属于战略物资,能够制作铠甲,因此一张上好的野猪皮根本不愁卖。
  不过鞣制皮革非常麻烦,大大小小足有十几道工艺。
  尤其是野猪皮,光是刮干净上面硬如钢针的毛发都得好几天时间。
  郑屠夫思忖了片刻,点了点头:“好,一贯钱俺收下了。”
  这么大一张野猪皮想要鞣制好,起码需要耗费个把月的时间,他也就赚个辛苦钱。
  小赚一笔后,郑屠夫心情大好,将野猪皮叠好,操刀继续解猪。
  锋利的刀刃划开肚皮,内脏肠子顿时倾泄而出,落在下方的木盆里。
  将内脏肠子全部扒出,郑屠夫又换上斩骨刀,顺着脊柱一刀刀把整头猪劈成两扇。
  不难怪屠夫一个个都膀大腰圆,没两把力气,还真干不了这个活儿。
  半个时辰后,整头猪按照各个部位,被分成若干块猪肉,每块虽然大小不一,但若用秤一块块去秤就会发现,重量几乎一致,都是20斤上下。
  这就是郑屠夫用以养家糊口的手艺。
  如果放在后世某国,妥妥的被吹嘘成猪肉仙人。
  趁着他解猪的功夫,郑李氏已经将内脏和大肠处理好了。biqubao.com
  大肠被清洗的很干净,又用豆粉仔细搓过。
  收拾好刀具,背上木盒,郑屠夫拎着猪头和猪皮道:“韩二,俺先走了,那一贯钱晚点给你送来。”
  “行!”
  送走郑屠夫,韩桢指了指木盆里的猪肉,吩咐道:“猴子,小虫,你们一人挑两块肉送回家去。”
  “多谢韩二哥!”
  猴子和小虫道了声谢,从木盆里挑出两块肉,喜滋滋地出了庙门。
  至于马三狗三人就不用给了,娘老子早没了,真正的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接着,韩桢挑出两块后臀五花肉递给谷菘:“这两块肉一块送去给我嫂嫂,一块给安娘,回来的时候顺便去医馆买些八角、桂皮和草果。”
  谷菘接过五花肉,嘟囔道:“韩二哥,俺真无事,犯不着浪费钱买药。”
  这夯货竟然误以为八角桂皮是给他治病的……
  韩桢也懒得解释,撇嘴道:“别废话,让你去就去。”
  “哦!”
  谷菘只得应下。
  ……
  野猪肉其实并不好吃,肉质太柴,不如家猪细腻爽口。
  而且,野猪肉有一股腥骚味。
  这种腥骚味没法彻底去除,只能通过一些方法减弱,最后利用香料味盖住。
  韩桢的方法是用井水泡,这是前世他在农村老家学来的。
  最少泡一个时辰,并且中途要不断换水。
  过了半个时辰,谷菘买回了八角桂皮等香料。
  真泉寺鼎盛时期,僧人众多,加上时不时要接待香客吃素斋,所以后厨里有两口大铁锅。
  只是由于太久没用,铁锅锈迹斑斑。
  将两口铁锅清洗干净,野猪肉也差不多泡好了。
  厨房里,韩桢手握菜刀,将猪肉切成巴掌大小,混着猪肝、猪心、大肠等下水一起下锅。
  加入冷水,放入葱姜蒜、花椒、八角、桂皮、草果等香料,盖上锅盖,搞定。
  没办法,条件有限,只能凑合着做了。
  北宋已经出现了炒菜,不过野猪肉实在不合适炒,太柴太硬。
  至于爆炒肥肠,没辣椒没洋葱,甚至连酱油都没有。
  光是用粗盐炒出来的肥肠,韩桢只是想了想,便瞬间放弃了。
  一旁目睹了全过程的马三狗欲言又止。
  见状,韩桢问道:“怎么了?”
  马三狗迟疑道:“韩二哥,这些个药材加进去……能吃吗?”
  北宋时期虽然饮食飞速发展,但烹饪时的配料并不多,也就是葱姜蒜外加花椒。
  而八角、桂皮、草果这类配料,这会儿还只是中药材。
  所以马三狗才会有此疑问。
  毕竟若是到时不能吃,那这么大一锅肉,可就全浪费了啊。
  韩桢神秘一笑:“这是独家秘方,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等到大火烧开之后,韩桢撇去浮沫,加入粗盐尝了尝咸淡,接着撤去灶台里的一些柴火,转小火慢慢炖。
  这头野彘太大了,两口大铁锅也煮不完。
  剩下的猪肉被韩桢装在篮子里,吊在井里,只需把井口用木板封起来,就是一个简易冰箱。
  以前农村没有冰箱,夏天时家家户户都是这么处理剩菜剩饭。
  ……
  随着时间的推移,一股淡淡的香味,从两口大锅里飘出,弥漫在厨房中。
  渐渐地,香味由淡变浓,引得马三狗几人不停吞咽口水。
  “真香啊!”
  谷菘深深吸了口气,满脸陶醉之色。
  “韩二哥,还没好么?”这已经是猴子第六次询问了。
  韩桢微微一笑:“急什么,野猪肉要多炖一会儿。去买些酒来,今晚咱们好好喝一顿。”
  “莫要买酒,俺带来了!”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大笑。
  只见刘勇提着一罐酒,领着几个衙役大步走来。
  听闻韩桢猎杀了野彘,刘勇几人刚下值便迫不及待的赶来吃肉。
  走到一半觉得空着手不太好,于是几人商议着凑钱买了一罐米酒。
  一进厨房,刘勇神色一变,惊奇道:“甚么东西这么香?”
  “韩二哥煮的肉。”马三狗咽了口口水,解释道。
  听到是肉,刘勇急不可耐道:“快快快,让俺尝一口。”
  韩桢估摸着也差不多了,掀开锅盖从里面捞出一块肉。
  随着锅盖打开,水蒸气顿时升腾而起,香味也更加浓郁。
  用刀把肉切成小块,韩桢示意他们尝尝咸淡。
  众人顿时一拥而上,也不顾的烫,拿起肉就往嘴里塞。
  下一刻,一个个都被烫的直吸凉气,却没人舍得把嘴里的肉吐出来。
  三两口吞下肉,刘勇砸吧砸吧嘴,意犹未尽道:“这哪是猪肉,说是龙肉俺都信!”
  其他人虽没有说话,但一双眼睛却直勾勾地盯着两口大锅。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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