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坚和王二,率领着两百火铳兵,进入了平阳府。 刺绣天尊也就跟着王二,一起进入了平阳。 此地在后世名叫临汾,乃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历史悠久,李道玄一进城就开始兴奋,旅游啊,这一次来的可是真正的历史名城,必不可能再是个假景点了吧? “噗!” 幸亏他只是个刺绣人,根本没有血,不然这一次铁定喷血。 平阳府里根本就没有什么景点,什么历史悠久全都看不出来,只能看到连片的烂房子,大量的难民在城中挤挤攘攘,路边的商铺几乎全部关着门。 平阳知府带着大群的衙役、帮闲、民团守在城中,一脸的惶恐与忧色,一见到李淮等人回来,立即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急问道:“李将军,战况如……” 话才刚问出口,就看到李淮披头散发,头盔都不知道丢哪儿去了,他身后的士兵也大多丢盔弃甲,光溜溜的看起来没个人样子。 平阳知府的脸黑了下去,心想:完了,完了完了,平阳府完了,本官看来要与城皆亡了。 他正想到这里,李淮指了指他身边的石坚:“这位是陕西总兵王承恩麾下的猛将,石坚,石百总,这一战全靠石百总,是他奋力作战,将流寇大军击退了。” 平阳知府:“啥?百总?” 对于一個知府来说,百总真是小得连芝麻都不如的武官,心中暗想:一个百总打赢了一万流寇?怎么可能做到的?莫不是李淮这家伙糊弄我? 不对! 平阳知府马上就想到,他不可能糊弄我,按这些武痞的尿性,小武官立的功,都是要被大武官抢的,李淮应该自吹自擂才像话,但现在他居然没有自吹,而是说这个百户打败了贼军,那就说明这个百户非常厉害,李淮被他的手段吓到了,不敢抢他的功。 平阳知府也不禁对石坚高看了一眼,抱了抱拳:“本官窦文达,多谢石将军驰援。贼子虽暂时退却,但很快又会再来,平阳府还得仰仗石将军。” 石坚道:“我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小百总,帮我的军中同僚运兵,路过而已……” 李淮凑到窦文达耳边,低声道:“石百总手上有两百火铳兵,但并不是他自己的,而是某个把总的家丁兵,他只是帮忙运兵,路过此地,恰逢其会,听他的意思,他马上就要离开。” 窦文达吓了一跳:两百火铳兵?这个武将的家丁这么有财力?这可是粗大腿啊!离开?这怎么行?平阳府眼下无兵可守,就一个废物参将李淮,打谁都打不过,怎么可能守得住?好不容易来个粗大腿,岂能放走? 但对方带的兵并不是朝廷正经的官兵,而是某把总的家丁兵,这就很难办,没什么理由把别人的家丁给留下啊。 窦文达的脑子飞快运转起来,留下家丁肯定不可行,但把那个拥有这些家丁的武将给弄过来,却完全可行啊。 他赶紧低声道:“这位把总姓甚名谁,在哪里高就?” 李淮:“陕西总兵王乘恩麾下,王小花,王把总。” 窦文达:“知道是谁就简单了。” 他立即对旁边的亲信道:“速拿纸笔来。” 很快,纸笔到,窦文达提笔就开始哭,说平阳府被贼军包围,十分危险,城中军兵随时可能身首异处,幸亏得到了石百总和王把总的帮助,才险险守住,现在贼军未退,随时会再来。咱平阳府知道朝廷兵力不够,也不敢求大军来援,只求三边总督杨大人调一个小小把总前来平阳府协防,心愿足矣。 他把这封信交给亲信:“火速,十万火急的送到总督大人那里去。” 信使出发了,窦文达也不能闲着,微笑着对石坚道:“石将军运兵辛苦了,既然来到平阳府,也别急着走,在这里稍稍休息个两三日,再继续超路也不迟。” 石坚:“军情紧急,我得尽快运兵去王把总那里。” 窦文达:“王把总身处于大军之中,安全得很,这两百兵对他来说可有可无,急这一时也无用的。” 两人一番拉扯,刺绣天尊在王二胸口看得有趣,脑子里稍稍转了转,暗想:把这两百兵留在这里其实也不错,这平阳府承接南北,也是重要的交通要地,我在这里留点人,说不定将来派得上用场。反正按历史来看,官兵围剿王嘉胤的战略马上就要结束,白猫继续留在王承恩身边也混不出什么战功了。 他低声吩咐了两句,王二听到,便凑到石坚旁边,压低声道:“天尊有令……” 石坚一听马上态度大变,笑着对窦文达道:“既然如此,那我就在这里叨扰了。” 两百士兵就在平阳府里暂紧驻扎了下来,窦文达设宴将他们哄住,生恐这群能打的人跑掉了。 而另一边,信使快马加鞭,找到了三边总督杨鹤。 杨鹤一看,平阳府危机,这可吓他一跳,再一看,平阳知府只要求一个把总带四百人去驻守,这个要求并不过份啊,赶紧下令,通知大军,把王小花王把总派到平阳府去。 几天后,白猫率着他的二百四十个卫兵,来到了平阳府,与石坚会合,石坚将两百个火铳兵交到白猫手里,当然,真实的情况是,这支军队算是交到了王二的手里,名义上白猫是把总,实际上王二才是。 他们在平阳府驻扎下来。 窦文达马上发现了一件很稀奇的事情,别的官兵往往都会有点欺压良民的烂动作,但这王把总麾下的人,却很自律,尤其是那两百家丁,不但做人规矩,从不欺压良民,甚至还会经常帮老百姓做点事。 那两百四十个卫所兵就显得要烂一些,偶尔会有买东西不给钱的烂动作,但很快就会被王把总收拾,暴打一顿,乖乖向老百姓负荆请罪,奉上赔偿金……biqubao.com 窦文达见到他们这么有军纪,心里忍不住暗想:山西流寇之乱也不知道要闹多久,如果能把这支有军纪的队伍长期留在平阳,岂不是很棒? 本官来慢慢想办法吧!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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