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中后期五军都督府虽然名存实亡,但名誉还在。 黄蜚立刻下跪:“臣做的都是分内之事,受之有愧,请陛下收回圣命。” 崇祯淡淡一笑:“这是朕的旨意,也是朕对大明武将的态度。” “臣...领旨谢恩!”黄蜚两条粗壮的臂膀支在地上,认真的磕了三个头。 论功行赏后,崇祯将目光放到郑芝龙身上。 “郑同知,此番用海船运送粮草,情况如何?” “回陛下,此番用海船运送三十万石粮草,由于风高浪急,部分船舱进水,所以损失了一些,损失的部分约占总数的一成。” “海船已停靠在天津,三日内即可换成漕运船舶送抵京师。” 郑芝龙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 一成损失虽然不多,但在这个节骨眼上很是扎眼。 再加上他不知道崇祯召他们父子进京有什么事,所以此次进京是冒着风险来的。 崇祯点点头:“站在你右手边的是郑森?” “是,犬子郑森在南京国子监学习,所以才敢在陛下面前自称学生!”郑芝龙急忙解释。 崇祯再次点头,他对着郑森说道:“郑森,在南京师从何人?” 郑森深施一礼:“师从钱谦益。” 钱谦益... 东林党领袖,官至礼部侍郎,后因罪削籍归乡。投降满清后被列入贰臣传乙列,后又与郑成功,李定国联络反清复明。 在八旗兵攻进南京前,他的小妾柳如是劝他一起投水殉国。 钱谦益思索良久,走下水池试了一下水,说道:“水太冷,不能下。” 是一个自称清流,行为荒诞的东林党奇葩! 不行! 不能继续让郑森跟着钱谦益学习了,这么好的一个苗子会废在钱谦益手里。 想到这,崇祯问道:“郑森,生逢乱世,你觉得什么是英雄?” 郑森想了想:“学生以为,大丈夫立于世,胸有为人处世之道,腹有治国安邦之策,上可报效国家,下可封妻荫子,方为英雄。” 崇祯不由得对郑森多看了两眼,他再次问道:“你觉得,在南京国子监学习能成为英雄吗?” 郑森不置可否的摇了摇头。 在国子监学习后,下一步就是入朝为官,而且是文官。乱世之下,鲜有文官能力挽狂澜。 上一次力挽狂澜的文人还是于谦,结果却是惨之又惨。 崇祯继续说道:“乱世之下,焉有完卵!多事之秋,而乃有令患风!” “若想治国,需先安邦。治国用文,安邦需武,此乃文武双全之本意也!” “然,大明不缺文人,缺的是武!” “你觉得朕说的有道理吗?” 郑森偷偷的看了一眼崇祯,随后盯着眼前的地砖沉思不语。 良久,他深施一礼:“学生请陛下赐教。” “你父担任前军都督府都督同知,率领水师镇守福建!朕以为,你应弃笔从戎在你父亲麾下效力。” “建功立业,封妻荫子,正当时也!” 郑芝龙心中一动,抬头看向崇祯。他让郑森师从钱谦益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他重走自己的老路,现在看来,这个希望是破灭了。 不过。 既然皇帝要求他从军,那肯定不是从基层做起。如此一来,他的顾虑也就没那么多了。 大明朝武官晋升极其严格,不但有服役年限的要求,还要在战争中有优秀的表现。 “陛下的意思是?”郑芝龙忙问。 “朕此番征召你们前来,为了两件事,先说第一件!”说罢,崇祯吩咐王承恩将一张巨大的辽东地图铺在地上。 随后,他带着其余人来到地图前。 上面画着辽东的地形,城池,山川河流,以及几处适合停船的渡口。 “诸位,你们看!”崇祯指着辽东区域:“建奴已尽占关外之地,他们有水师两支水师,一支驻守松花江上游,负责给建奴运送物资。” “另一支是投降建奴的孔有德,耿仲明等人,他们驻守在辽南一带,正帮着建奴打造八旗水师!” “辽南?”黄蜚在这一带打过无数次仗,试图在辽南找到适合造船的地方。 “这里!”崇祯指着辽南狮子口(今瓦房店旅顺口区)说道:“朕闻建奴正在此地打造水师。” 黄蜚与郑芝龙互相对视一眼,知道了崇祯的想法。 但这个想法在他们二人的脑袋里仅仅呆了片刻,就迅速消失不见。 从海上偷袭建奴,难啊! 一方面对方在沿海区域布置了各种重炮,那些重炮比舰炮射程远,威力大,要想偷袭必须付出惨重的代价。 黄蜚拱手道:“陛下的意思是让我等偷袭建奴水师?” “是,也不是!” 崇祯的话把所有人都弄愣了,郑森最先反应过来,他皱着眉猜测道:“难道陛下是想引蛇出洞?” “对,朕的意思是用商船引诱孔有德,耿仲明率部出击,然后集中兵力将他们的舰船全部摧毁。” “建奴没了海船,大明水师将在海上畅行无阻!” “可是...”郑森继续问道:“对方不上当怎么办?” “无妨,就当大明水师练兵了。” “你们以为如何?” 黄蜚和郑芝龙低声商议片刻后说道:“可行,但我等不保证此番出兵能有战果。” “那就这么办!” “擢郑芝龙为福建水师总兵,率福建水师进驻登州,与黄蜚共同出兵辽南。” “第二件事是军饷!一会去兵部和户部将拖欠福建水师的饷银全部领了。” “然后朕有一件要事交给郑森!” 郑森先是抬头看向郑芝龙,得到眼神同意后急忙施礼:“学生当鞠躬尽瘁。” “即日起,擢郑森为福建水师副总兵!” “朕要你在一个月内将一批银两送去南京,给太子留下一部分,剩下的沿长江逆流而上,给驻守在九江的袁继咸送去!” “西南战事焦灼,秦良玉有饷无兵,袁继咸有兵无饷,他二人无法联合,只能从京师调运饷银!” “你一定要准时送到!愿意此一去马到成功...” “嗯...既然如此,朕就赐名曰成功,以示吉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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