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穿越崇祯帝,开局一根绳_第306章 李自成的御制菜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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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芳亮早年从军,后跟随李自成造反。再加上都是陕西人,所以深受李自成信任。
  论爵位,刘芳亮是磁侯,袁宗第是绵侯。
  表面上看地位平等。
  但是论资历,刘芳亮比袁宗第的资历老。
  所以,袁宗第决定“坑”一次刘芳亮。
  其实也不是坑。
  现在顺军兵败,需要有人站出来顶上去。
  给顺军争取时间。
  不管是组织兵力反攻,还是趁机逃跑,都需要时间和空间。
  只要刘芳亮能多挡一刻,顺军的情况就会好一些。
  刘芳亮得到消息后没有任何犹豫,立刻分兵两路。
  一路留在原地牵制黄飞和马得功。
  另一路精锐逆着败军顶了上去。
  眨眼间,刘芳亮和他的数千精锐被黄得功数万人团团包围。
  与此同时。
  在城北野战的李性忠也被李自成的大军包围了。
  “投降不杀!投降不杀!”顺军拿着长矛,盾牌,一步步向前逼近。
  为了包围李性忠,李自成动用了两万大军。
  要知道。
  顺军总兵力只有七万五千人(算上新兵)。
  除去袁宗第麾下两万多人以及刘芳亮所部六千人后,李自成可用之兵仅有不到五万人。
  但是,这五万人并不都是战兵。
  还有辎重兵,炮兵。
  另外,城外遍布壕沟。
  壕沟附近以及各个路口都需要重兵把守,否则这些壕沟会成为顺军的坟墓。
  再加上城外需要兵力攻城,城中还有一部分顺军正在与明军巷战。
  李自成能调动的兵力也只有这两万人了。
  看着外面一层又一层的顺军,李性忠丝毫不惧。
  他振臂高呼道:“明军威武!”
  数千明军手拿武器,意志坚定,齐声响应:“明军威武!”
  换做一般的部队,被包围后早就投降了。
  李性忠的部队不同,忠诚度很高。
  如果忠诚度满分十分的话,他的部队能达到八分,甚至九分。
  这是他驻守良乡时练兵的成果。
  这些兵基本都是边军出身,技战术什么的都有基础,不用刻意训练。
  他在良乡练兵时主要训练的是忠心。
  忠心怎么训练?
  最简单有效的办法就是让士兵们娶妻生子。
  没钱?
  彩礼让皇帝出!
  去良乡之前崇祯就对他说过,要钱给钱要粮给粮,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训练出一支精兵。
  到了良乡,李性忠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媒婆,将十里八乡的适龄女子都介绍给麾下士兵。
  在那个兵荒马乱的年代,普通百姓巴不得快点把闺女嫁出去。
  所以李性忠的计划实施的很快,虽然花了不少钱,但效果十分明显!
  有家之后,这些人就有了牵挂,同时也有了软肋!
  出征前,他把士兵的家属都留在良乡。
  投降可以,后果很严重。
  他们好不容易娶到的媳妇,以及媳妇肚子里的孩子会因此受到牵连。
  在那个年代,人活一世为了什么?
  不就是为了传宗接代吗!
  与投降的后果相比,战死才是最佳选择。
  不但有丰厚的抚恤银,朝廷甚至负责将孩子养大!
  “杀!”数千明军在李性忠的带领下,对着包围的顺军展开了反扑。
  精锐之间的战斗再次上演!
  李自成越看越心惊,越看越着急。
  惊的是这伙明军战力强悍,忠诚度极高。
  如果明廷都是这种兵,他还是早早投降算了。
  急的是两万人竟然拿不下区区数千人!
  “朕给你们两刻钟时间,务必将这伙明军围歼,否则军法处置!”恼羞成怒李自成对着刘宗敏,谷可成说道。
  “可是皇上...”
  不等谷可成解释,李自成出声将其打断:“此战无论胜败,朕都会请你们吃饭。若胜,请你们吃御制菜;若败,吃狱制菜。”
  听到御制菜,刘宗敏和谷可成打了个激灵。
  他们只是普通人,无福享受这种高贵的东西。
  二人用眼神简单交流后,领兵离开。
  大名府内外,杀声震天。
  刘芳亮在黄得功的围攻下渐渐有些不支,麾下士兵见受伤和死亡的同伴越来越多,纷纷开始投降。
  李性忠也好不到哪儿去,在两万人的围攻下,伤亡越来越多,距离溃败只是时间问题。
  城中的明军形势同样岌岌可危。
  虽然他们提前在城中布置了各种障碍和陷阱。
  但顺军依靠兵力优势,先是拿下南城墙,随后攻取西城墙。同时,城中半数街道也被他们占领,大名府距离城破越来越近。
  三个战场,看似互不相干,实则紧密相连。
  无论哪个战场的哪一方兵败,都会给其他战场的友军造成影响。
  在打死一个顺军士兵后,黄得功找了一处高地,拿着千里眼看向远处。
  大名府城北,数万顺军将数千明军团团包围。
  顺军每一次进攻,都会给明军制造不小的伤亡。
  “传令王永吉和高杰,李性忠被围,让他们率领骑兵火速支援!”黄得功下达了第一道军令。
  紧接着。
  他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根布条,在右手上缠绕数圈,将铁鞭与手臂牢牢固定。做完这些他推开人群,来到交战的第一线。
  “杀!”
  没有多余的动作,只有一个简简单单的杀字。
  黄得功挥舞着铁鞭冲向刘芳亮。
  明军见主将亲自冲锋在前,备受鼓舞,挥舞着兵器一拥而上。
  剩下的顺军士兵吓破了胆,除了少部分继续对抗外,大多数人都选择了投降。
  眼见身边的士兵一个个倒下,刘芳亮知道自己回不去了。
  他面向大名府,对着数里之外正在指挥战斗的李自成默念道:皇上,臣尽力了。
  自崇祯二年随皇上起义以来,臣跟随皇上攻陕西、打河南、战湖广,进北京。虽然有功,却也有过。
  无论功过多少,臣都无法辅佐皇上了。未来的日子,还请皇上保重!
  刘芳亮在心中默念完这些话后右手一转,腰刀的刀锋对准了脖子,“老子的命还轮不到你们来拿!”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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