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闹繁杂的大排档里充斥着浓浓的烟火气息。 沈晚瓷微卷的头发用鲨鱼夹绾成一个简单的发髻,随着她低头,鬓角的散发垂落下来,遮住了她的侧脸,黑色的头发衬得她本就白皙的肌肤,愈发晃眼。 她指着菜单,偏头和身旁的男人说了句什么。 那人点点头,沈晚瓷便笑了,伸手去招服务员。 顾忱晔挑眉,“看来,你老婆离了你,生活过得挺愉快啊!” 薄荆舟没说话,转身离开包间…… 大排档里,黎白猛灌了一瓶啤酒,还是不太相信,“你真的是挽挽?那个成功修复一损毁度极高元青花瓶的挽挽?” 沈晚瓷:“……” 这个问题,黎白一路上已经问过很多次,她现在都不知道怎么回答了。 许老在桌下踹了他一脚,“少喝点酒,挽挽,你别理他。” 沈晚瓷乖乖应着:“好。” “上菜喽,小心别烫着!” 服务员吆喝着端上来一盘蒜蓉蛏子,沈晚瓷刚拿起筷子手机就响了。 她放下筷子,从包里翻出手机。 手指正要滑动接听键,却发现屏幕上显示的是薄荆舟的名字…… 沈晚瓷手指顿住,没接,最后将手机关成静音放到桌子上。 电话响了两声就停了。 沈晚瓷见怪不怪,薄荆舟本来就没耐心,以往每次打电话,她稍微接慢了一步,对方就挂了。 但这次不一样的是,电话挂断没多久,手机页面又跳出来一条微信。 她随手点开,下一秒被惊讶到了,居然是薄荆舟发来的,只有简单直接的两个字:【过来】 沈晚瓷皱眉,视线下意识在周围扫了一圈,最终目光定格在对面五星级饭店门口的黑色宾利上。 薄荆舟的车是私人订制,她一眼就能认出。 沈晚瓷没理,继续吃菜,但明显有些心不在焉。 黎白见沈晚瓷都没怎么动筷,以为她是不好意思,于是用公筷帮她夹了只虾放到碗里:“不用这么拘谨,京元的人都很好相处,你把我们当成朋友就行,平时有什么事要请假,许老拦都不会拦一下,巴不得我们赶紧走。” 实在是他们这一行不好留人,别说升职,每天对着这些破破烂烂的死物,男朋友都不好找,埋头苦干一天下来,时间都不够。 很少有年轻人能受得住这份苦和寂寞,所以许老能开小灶就尽量开小灶,想办法留人,管教相对宽松。 沈晚瓷笑了笑,“谢谢。” 她刚要低头吃虾,薄荆舟的消息又发来了—— 【你过来,或者我过去?】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那人此刻浓郁的戾气和不悦。 薄荆舟的性子,沈晚瓷再了解不过,她三两下吃完黎白给她夹的虾,放下筷子,抱歉说道:“许老对不起,我今天有点急事要去处理,叫的网约车已经来了,司机不停在催,我得先走了。” 许老倒是好说话:“去吧去吧,我也要走了,人老了比不了你们年轻人的精力。” 沈晚瓷又和其他人道了歉,然后拿起包朝着那辆宾利的方向,快步走去。 副驾驶的车门一开一合,沈晚瓷坐了进去,声音急促:“赶紧走。” 薄荆舟本就不悦的心情瞬间又阴了几个度,怒火逐渐压制不住,他非但没走,反而伸手一把扣住女人的下颌,“我这么见不得人?” 沈晚瓷被他捏得下巴有些痛,但面对薄荆舟,她就是不愿意服软。 之前的三年婚姻,她每天都在服软,也没换来他半点的怜香惜玉,此刻别想她再供着他。 “我们都要离婚了,我可不想让人误会,跟前夫纠缠不清。” 男人的眸色浓得像一团墨,他盯着沈晚瓷那粉嫩的唇,粗粝的指腹压上去,“虾好吃吗?” 沈晚瓷见他这副神情,顿时明白过来他话里隐晦的含义。 呵,男人的劣根性。 即便是不要的女人,也不允许别人染指。 她却偏偏要让他知道,她不受他压迫。 沈晚瓷朝他挑了挑眉,“当然好吃……” 话还没说完,薄荆舟的唇就压了下来,将她后面的话堵了回去。 烟草的气息混着淡淡的酒香味,充斥进她的鼻息,他的吻和他的人一样强势,不容人拒绝。 沈晚瓷完全没反应过来,结婚这么久,他很少吻她,偶尔失控也是在可控的范围之内,随时都能抽身叫停。 但这次…… 她思绪飘忽的短暂间隙中,男人的手已经从她的衣服下摆探了进去,粗粝的手掌贴合着她的腰线,并隐隐有往上继续深入的意思。 沈晚瓷恍惚中有种错觉,要是不阻止他的进一步行为,薄荆舟可能真的会在车里来上一炮。 她闭上眼,做了一个要命的举动—— “咝”。 男人低声抽了口气,松开了她,但他的唇瓣还是离得很近,仿佛下一秒就要重新吻上来。 薄荆舟伸手在唇上擦了一下,指腹上沾染了点点淡红色的血迹,他勾唇,却比不笑时还冷:“你咬我?” 沈晚瓷用衣袖抹了几下嘴唇,嫌弃得很,“怎么,简唯宁没满足你吗?让你跟个种马似的到处发情?” 薄荆舟面不改色,“我们还没离婚,碰她不如碰你有保障。” 保障这两个字,尤为讽刺! 沈晚瓷怒极反笑,恨不得当场给他一巴掌! “如果她知道你这么渣,恐怕还会再甩你一次吧?” 她话音刚落下,那“砰砰”的声音传来,是有人在敲车窗…… 两人循声望去,只见黎白站在车外,弯着身子想看车里有没有人。 车子贴的是防窥膜,能从里面能看到外面,但从外面是看不到里面的。 薄荆舟没落下车窗,只是挑剔的目光将黎白从上到下打量一遍。 而后男人嗓音凉薄透着讥诮:“这就是你新找的男人?” 黎白身上的衣着不是高奢,但质量也极其优良,手腕上戴的表也值一万多,但这在挥金如土的薄荆舟眼里,够不上他的一顿饭钱。 沈晚瓷还没应,就见薄荆舟的目光又从黎白身上移到对面的大排档上,“吵着闹着要跟我离婚,就是为了这个带你来这种地方吃饭的男人?” 他的话,一句比一句难听,一句比一句刻薄:“沈晚瓷,你是山珍海味吃够了,想要尝点清粥小菜?” 沈晚瓷看着男人冷漠的侧脸,心中却为这几年的付出觉得不值。 “是啊,薄少有钱又有颜,出手送礼都是上百万千万的,但你的老婆宁愿吃路边摊也要跟你离婚,你说这是为什么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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