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煜城正在看菜单,闻言,他抬头看了眼安静喝着柠檬水的沈晚瓷,没有任何犹豫的道:“这种事,晚瓷不会做,如果她真要介绍什么人给我认识,那也会先询问我的意见,沈璇小姐,你要是特别喜欢做挑拨离间这种事,麻烦您换一张桌子。” 沈晚瓷诧异的抬眸。 她和聂煜城的交情其实并没有好到对方无条件相信自己的地步,如果换做以前,他大概率只会用两人都不尴尬的话一言带过。 以前那些比沈璇更刁蛮任性的女人她也没见他如此不客气过。 沈璇一张脸窘得通红,尴尬的恨不得立刻挖个地洞钻进去。 虽然聂煜城声音不大,桌子间的距离也不近,但周围都坐满了人,她觉得所有人都在看着她,甚至那些听不清内容的低声细语都变成了讥讽她的话。 她咬着唇,泫然欲泣的小声道:“煜城哥,你误会我了,我不是,我没有,我说的都是真的,真的是姐姐答应要介绍我们认识的……” 聂煜城:“抱歉,我不习惯不认识的人叫我哥,你可以叫我‘聂先生’。” 沈晚瓷没忍住,‘噗嗤’一下笑了出来。 看,男人其实都是鉴婊达人,不是分不出绿茶和白莲花,只看他愿不愿意被骗而已。 薄荆舟就愿意被骗,还被骗得心甘情愿。 这次,沈璇是真的绷不住了,她没想到聂煜城这样一个看上去气质优雅的贵公子,居然会没品到对着个女孩子说这么难听的话,而且还是当着沈晚瓷的面。 这简直是将她的脸皮撕下来在地上踩。 她也顾不上做表面功夫了,豁然起身,红着一双眼睛恨恨的瞪着面前的两人:“你们太过分了。”说完便转身跑了。 但刚跑出餐厅就后悔了,钱她都出了,凭什么不吃。 沈璇重新折回去,特意挑了个隐秘的却能看到沈晚瓷的位置,拿着手机对着两人猛拍。 她一定要让那对狗男女付出代价。 沈晚瓷将事情的大概挑重点跟聂煜城说了一遍,“抱歉,我本来打算到时候要约你出去吃饭前跟你说,询问你意见的,没想到今天会这么巧的撞上。” 聂煜城无奈的笑着道:“你应该早点跟我说的,那她现在会不会拿你母亲的遗物威胁你?” “我妈留下的东西,应该都没什么了,”沈晚瓷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我就是没想到你居然也有这样不假辞色的时候。” “我这人比较护短,看不得自己朋友被那些个阿猫阿狗的欺负。” 沈晚瓷:“……” 兄弟,护短不是这么用的,但又似乎挑不出什么错。 吃完饭,聂煜城将沈晚瓷送到公寓楼下,“早点休息。” 沈晚瓷:“好,房子的事真的是谢谢你,房租我转给你了,记得收。” 她刚才查过这一片的租房价格了,比市场价高出了一千块转给聂煜城,毕竟他的房子真的是拎包入住,卫生干净,连床上用品都提供了。 …… 薄荆舟今天连着开了好几场会,忙的不行,等他看到沈晚瓷发的那几条信息时,已经过去好几个小时了。 他盯着手机界面,被那些粗俗难听的话气得额角的青筋都在突突的跳。 直接点出沈晚瓷的电话拨过去,“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正在通话中。” 十几分钟后,他又拨了一次,还是如此。 薄荆舟看着屏幕上沈晚瓷的名字,被气笑了,一双深眸却阴沉得仿佛要将所有入眼的东西都冻成冰。 正好陈栩拿着文件进来给他过目,他道:“你给沈晚瓷发信息,告诉她,要是不搬回御汀别院,以后就睡大街上。” 陈栩:“……” 这几天都是他负责联系沈小姐的房东,给她施压,今天又搅黄了她新租的房,这会儿良心正受着极大的谴责,又觉得薄总再这样折腾下去肯定要老婆都保不住,这段时间薄氏总裁办的氛围实在是紧绷得让人上厕所都绷着根神经:“薄总,以沈小姐的性子,恐怕宁愿去睡大街,也不会因为你的威胁搬回去……” 要不然还能等到现在? 见薄荆舟无动于衷,他又试探性的加了一句:“要不您买点礼物哄哄沈小姐?女人都是吃软不吃硬的……” 薄荆舟阴测测的看着他,“她打了我,我还得买礼物哄她?你当我跟你一样,是个没有尊严的舔狗?” 陈栩跟他大学初恋那点事,他知道的一清二楚。 当初被踹了,如今再见到那女人,又屁颠屁颠的贴了上去,结果人家新欢在手,半点不了他。 陈栩:您说话就说话,怎么还扎心呢! “薄总不是舔狗,薄总是霸总,我现在就去给沈小姐发信息,一字不漏,一定将薄总的意思传达到位。” 沈晚瓷收到陈栩发来的信息时刚洗完澡躺在公寓柔软的大床上。 看完短信内容,她冷笑了一声,完全无视…… 翌日,沈晚瓷去了一趟专门卖美术用品的店,补贴了一些工具。 被工作室停职的事她暂时没去管,反正那边之前就说好的,只是去救个场,算是临时兼职,她手上还有几个私活,正好趁这段时间把它做了。 薄荆舟并不知道她就是挽挽,自然不会阻碍她接私活。 想到这里,沈晚瓷不免有些自嘲的笑了笑,以薄荆舟的权势,如果真要查不可能查不到,不过是因为知道他不在乎,所以底下的人没那么用心罢了。 稍微认真一些,以不至于搞出她在京元当清洁工的乌龙消息。 所以除了搬了个家,她的生活并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和沈晚瓷这边的惬意相比,薄氏的氛围就糟糕透了,陈栩在又一个高管被薄总骂得狗血淋头灰败着一张脸从办公室里走出来后,深吸了一口气敲门进去。 “薄总。” 薄荆舟面无表情的盯着面前的文件:“她昨晚住的哪里?” 租不到房,酒店也不敢给她开房间,秦悦织那里她也没去,除了回薄家,她还能去哪? 陈栩浑身上下连带着头发丝都支棱起来了,战战兢兢的回道:“沈小姐昨晚住在聂先生的公寓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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