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茜雪拿过司仪手上的话筒,耻辱和羞恼让她脸色涨红,全身每根神经都被烧得火辣辣的,她咬着牙,攥着话筒的手指用力得骨节凸起。 这种场合公开道歉,无疑是在将景家的脸撕下来摔在地上踩,她看着景二少面无表情的脸,已经可以预见宾客散去后,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但如果不道歉…… 她闭了闭眼,下场只会更惨! “我是杨茜雪,在这里我想给沈晚瓷同学道个歉……” 沈晚瓷兴致缺缺的看完这一幕,趁着薄荆舟松懈的档口,抽出自己的手,也没说话,转身就朝着停车场的方向走去。 她今晚是自己开车来的,身后有脚步声不远不近的跟着,她知道是薄荆舟,也没理会。 刚才那一出过后,稍微懂看点脸色的人都开始借故离开了。 景家就这一个停车场,同路也不稀奇,可那人一直跟着走到她停车的地方。 沈晚瓷嘲讽的挑了挑眉:“薄总的车也停在这里?” “我喝了酒,不能开车。” 薄荆舟垂眼看了眼她面前办下来才十几万的大众,虽然没说话,但那眉眼间不经意透出来的轻视却是赤裸裸的。 就差没在脸上写:看看,你离开我都混成什么样了! 沈晚瓷耸耸肩,摊手,“那真是太遗憾了,反正这儿离御汀别院也不远,你就走着回去吧。” 说完她便没再理会他,拉开车门就坐了进去。 刚启动车子,薄荆舟就打开副驾的门,他坐进来,半阖着眼吩咐:“去御汀别院。” 态度理所当然,半点不觉得难为情。 沈晚瓷瞪大眼睛,她以为像薄荆舟这样的豪门贵公子即便是不要脸,也多少会残存一点羞耻心,但显而易见,没有。 她蹙眉,不耐烦的道:“你让景家的人送你回去。” 薄荆舟掀开眼眸,眼睛里有明显的红血丝,刚才在洗手间擦肩而过的时候她就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酒味,如今在密闭的车厢内,味道更浓了,嗓音也被酒精浸润得沙哑低沉了些:“我不坐陌生人开的车。” 沈晚瓷:“……” 她忘了他是金疙瘩,容易遭人觊觎,江雅竹还说他小时候被人跟踪过。 但即便是这样,她也不想送他,御汀别院和她住的公寓在两个方向,唯一顺的路就是从这里到门口。 “你可以让江叔过来开车。” “江叔的孩子病了,这几天都在医院照顾。” 订婚宴现场的宾客都已经散了,周围的车陆陆续续的开走,沈晚瓷踩着刹车,有点不耐烦道:“你也可以让简唯宁来接。” “你才是我名正言顺的太太,开车送我,是你的义务。” 沈晚瓷:“那我现在把这个义务让给她,想必她和你都会很高兴。” 这话明着是在说把送他的义务让给简唯宁,但实则谁都明白话里隐藏的含义,她想让出去的不止是送他的义务,还是薄太太的位置。 “你就这么想离婚?” “是。” “就这么想把我推给简唯宁?” 他每问一句,总要隔上很长的一段时间,越来越令人窒息的沉默在两人之间蔓延,沈晚瓷看着他攥着手机、骨节泛白紧绷的手指,莫名生出一种错觉:他想捏的不是手机,而是她的脖子。 “我这是牺牲自我成全你们,你应该感谢我的大度,要不然,简唯宁这辈子都只能当个见不得人的小三。” ‘牺牲’这个词很好的取悦了薄荆舟,他面色微缓,但说出的话还是很硬:“不需要你成全。” “那是当然,薄总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就算顶着个有妇之夫的名头,也完全不影响你娇养简萧小姐。”每个字、每个音,都极具嘲讽,却不知道是在嘲讽薄荆舟,还是在自嘲。 男人脸色阴沉,冷硬的语气不近人情的很:“沈晚瓷,说话就说话,别牵扯进其他不相干的人。” 瞧,他怒了。 这是舍不得心上人被羞辱? 沈晚瓷也没生气,反倒微笑道:“好啊,那你现在就给李久年打电话,让他撤了简唯宁的资,我就相信她于你而言真的是个不相干的人。” 薄荆舟深谙的眸紧盯着她,薄唇抿紧,气压肉眼可见的低了很多。 他没说话,但沉默和默认几乎是画等号的存在。 虽然早就意料到,但作为被抛弃的一方,心里还是生出一种酸涩的情感,和爱情无关,单纯就是觉得自己这三年的付出都是喂了狗。 拿他和狗作对比都是对狗的一种侮辱,就算是最凶最烈的流浪狗,被人讨好三年,尾巴都能摇成螺旋桨。 “薄荆舟,你知道我现在有多厌恶你和简唯宁吗?看着人模人样,背地里却专做那些让人恶心想吐的龌蹉事,一个个的都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沈晚瓷说话时语气平静,甚至还带着笑意,但每个字都稳准狠的扎在人心口上。 当初自导自演高价买画的事会发酵的那么凶,她不信这其中没有简唯宁的手笔。 如果真是她串通好的也就算了,但问题是她到现在都不知道当初那幅画到底是被谁买走的。 薄荆舟没有打断她,他的表情看上去也很平静,但若是仔细看,就能发现那双眼睛此刻像是透不进光的深海,泛着阴森森的寒意。 “我可以让李久年撤资,但有个条件。” 沈晚瓷有种不祥的预感,以薄荆舟的性子,她刚才说了那样的话羞辱他,他不可能轻描淡写的就算了。 “你给煜城打电话,告诉他,你不爱他了。” 沈晚瓷只觉莫名其妙! 薄荆舟这狗果然没憋什么好话! 她和聂煜城现在完全是君子之交淡如水,都对对方没有那方面的意思,自己突然给他打电话说这话,别人指不定当她脑子有毛病,自恋过头! 这分明是奔着让两人绝交去的! 就冲着聂煜城无条件帮她这么多次的份上,她不会这么做,不然她就太不是人了。 沈晚瓷乏味无趣的摆了摆手,“薄荆舟,你不想撤资就不撤,我也没非逼着你撤,你不用拿这种方法来激我。”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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