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荆舟嘴角陡然一沉,转开了视线:“沈先生也听到了,我和令千金实在没缘分,之前我给您的那笔钱,还请您一周之内打到我的卡上。” 这下,沈震安的脸色是彻底变了,薄荆舟当年给的那笔钱可不是一比小数目,“那钱当初可是你自愿给的,怎么还有收回去的道理?” “我给那钱是让你别再骚扰我太太的,既然我们现在已经离了,那你骚不骚扰她,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至于自愿……”薄荆舟将一个小巧的录音笔放在桌上:“沈先生要不要听听你当时说了些什么?” 沈震安阴沉着脸,咬牙切齿道:“不用了。” 薄荆舟放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他看了眼来电显示,“抱歉,我接个电话。”说完就起身出去了。 沈震安恶狠狠的看着沈晚瓷,“答应和他复婚。” 沈晚瓷蹙眉,他以为薄荆舟是街上的垃圾吗?想丢就丢,想捡就捡! 她十分坚定的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不可能。” 沈震安默了几秒,竟然妥协了,“既然你不愿意,爸也不逼你,但薄家这棵参天大树,我们不能就这么弃了,你既然不愿意再跟荆舟一起过,那就撮合一下他和小璇。” 反正沈晚瓷嫁到薄家这些年,他这个岳父是一点福都没享到过。 沈晚瓷震惊的睁大眼睛,终于明白沈璇今天盛装出席是了为什么,原来这两父女打的是这个主意。 “沈璇和薄荆舟?”她实在没忍住,“白日做梦。” 别说薄荆舟只是二婚,只要是眼睛没瞎,N婚都不可能娶沈璇。 沈震安气得不轻,在沈璇的安抚下又冷静下来,他深吸一口气:“既然你当初能凭着那一晚嫁给荆舟,那小璇也可以,论身材论长相,她虽然比不上你,但扔在人堆里也是鹤立鸡群的存在。” 他将一颗小药丸递给沈晚瓷,“你抽个时间把这个给荆舟放酒里……沈家发达了,你身为沈家的大小姐,才更有底气。” 刚说完,薄荆舟就打完电话进来了,沈震安急忙示意沈晚瓷将药收起来。 沈晚瓷收是收了,不过一转头就将人卖了—— “我爸让我把这个放你酒里,再给你和沈璇开间房。” 她无视沈震安喷火的视线,直接起身走了。 薄荆舟看着桌上那颗药,一双眼睛如同覆了层冰霜,全是凉薄和冷锐:“沈先生可真是好手段啊。” 话落,留下面色铁青的两个人,也走了。 金属的凳脚在地面上摩擦出尖锐的声响,刺得人耳朵发疼。 男人腿长,步伐又快,很快就赶上了先他一步离开的沈晚瓷。 不等他说话,沈晚瓷先一步开口:“钱的事,你是不是故意的?” 早不提晚不提,偏偏在她拒绝复婚后提,她就不信他不知道这会让沈震安产生怎样的误会。 怎么看都像是在故意设计她! 薄荆舟:“那请问沈小姐,我这么做有什么目的?” 让沈震安逼迫她和他复婚! 这个理由,光是想想都觉得荒谬。 薄荆舟居高临下的看着她,将沈晚瓷所有的情绪变动都看在眼睛,不用过脑子就明白她在想什么了。 “逼你和我复婚吗?”男人哼了一声,“沈晚瓷,你想多了。” 沈晚瓷:“……” 有些人就不适合长嘴。 出了餐厅,她回公寓收拾行李,直接搬去了秦悦织那里,一路上,她的电话都要被沈震安打爆了,她一个没接,最后索性关机。 沈震安联系不上她,肯定会去公寓闹,她这两天就要回去祭拜外公了,不想在这节骨眼上再生出事端。 谁知道盛怒下的沈震安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事。 沈晚瓷定了后天中午的机票,到了以后还要再坐两个小时的车,外公家在一个叫云城的四线城市,她以前每年暑假都要去那边待两个月。 确定好时间后,她给舅舅打了通电话,告诉他自己今年要回去。 回云城这天,天空飘起了雪花。 路面、树木都被铺了一层白色,到处都是银装素裹。 秦悦织送她去机场,“晚瓷,代我向舅舅舅妈问好啊,也替我给外公上柱香,告诉他老人家,我明年就亲自去祭拜他。” “好,回去吧,路上小心点,下了雪,滑。” 沈晚瓷寄存完行李就进安检,她来得早这会儿候机厅还没什么人,正低着头刷着手机,没一会儿,一个人站到她的面前,“请问,这位置有人吗?” 温润儒雅的声音十分耳熟。 沈晚瓷抬头,看到站在面前、拖着个行李箱的聂煜城,惊讶道:“煜城,你怎么在这里?” 聂煜城没有隐瞒:“去祭拜沈外公。” “……” 两家原来是世交,直到妈妈过世后,这层关系才慢慢淡下来,但聂煜城的外公和她的外公关系一直挺好。 但再好也是他们那一辈的事,这大过年的,聂煜城跑这么远,就为了去祭拜她外公…… 这事着实有点玄幻。 对上她怀疑的目光,聂煜城笑了笑:“外公和沈外公是至交好友,本来是他要去的,但他老人家这几年腿脚不好,所以才让我跑一趟。” 沈晚瓷:“劳他老人家费心了,外公见了你,肯定很高兴。” 外公身前就老是拿她和聂煜城作比较,总说她要有他一半懂事,他就省心了。 半个小时后,检票登机。 聂煜城的机票是头等舱,沈晚瓷是经济舱,他本想给她升舱或者和她换个位置,但被拒绝了。 沈晚瓷昨晚和秦悦织聊得有些晚,上了飞机后就戴上眼罩开始睡觉。 而此刻的头等舱里—— 聂煜城看着和他仅仅只隔一条走道、姗姗来迟的薄荆舟,脸色不太好看的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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