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晚瓷被薄荆舟拽走后,聂煜城和秦赫逸也跟了上去。 顾忱晔起身,他和聂煜城是兄弟,这种事也不好拦,但拦一栏另一个还是可以的。 于是他往前跨了一步,正好挡在秦赫逸面前,唇角微勾,眉眼间的神情还挺客气:“秦先生,我们聊聊?” 秦赫逸眯起眼睛,吊儿郎当的歪了歪头,笑道:“好啊,聊什么?聊言棘妹妹?” 顾忱晔看着他,相比刚才,态度明显冷了好几个度,“你叫她什么?” “妹妹啊,言家和秦家也算是世交,逢年过节都得走动走动,她刚被认回言家的时候,还是我带着她熟悉的京都呢。” 这一点,顾忱晔并不知情,顾家和言家关系也很好,但和秦家却不在一个圈子,再加上秦赫逸大学就去了军校,很少回来,所以长辈之间或许认识,但小辈就十分生疏了,点头之交都算不上。 秦赫逸挑眉:“所以妹夫,你想跟我聊什么?” 大概是‘妹夫’这个称呼非常好的取悦到了顾忱晔,他脸色回暖,让开了一步:“也没什么,就是让你跑快一点,荆舟应该不是真带沈晚瓷去了民政局。” 秦赫逸追到一半,就见聂煜城冷着脸走了回来,能让这个将温润面具悍在脸上的翩翩公子摆出这样难看的脸色,可真是不容易啊,“怎么了?” 聂煜城没回答他,径直朝着另一个出口走了过去。 秦赫逸看了看前方紧闭的门,没有半点犹豫的跟上了聂煜城,等他们从后门绕刀前门,他终于知道姓聂的为什么折回来了。 金碧辉煌的条形拉手上,明晃晃的挂着一把金属的U形锁。 不用想也知道是谁挂上去的。 薄荆舟那狗男人还真是够狗的啊! 经过这一耽搁,停车场哪里还有人,鬼影都看不到一个。 聂煜城正在给沈晚瓷打电话。 时下最流行的单曲片段在安静得落针可闻的车厢里响起,是沈晚瓷的手机铃声。 幸好她进了大厅后觉得冷,就把外套穿上了,手机也揣在了兜里。 沈晚瓷刚看清屏幕上显示的名字,身侧就伸过来一只手,夺过她的手机从打开的窗户扔了出去。 一道抛物线从面前划过,手机无声无息的滚入了路旁的草丛中。 她扭头看着被草淹没的手机,冲着身侧的男人吼道:“薄荆舟,你给我停车。” 虽然这手机不是她出钱买的,但也费了好长时间才设置成了自己喜欢的模式,再说了,她打钱给他了,是他自己拒收的。biqubao.com 薄荆舟目不斜视,完全不为所动:“下山后再买一个给你。” 他扭头,似笑非笑的打断了沈晚瓷想说的话,“离婚后分了两个手机,总比分一个要有面子,你说是吧?” 沈晚瓷在心里骂了句神经病,抬眼看了看前方蜿蜒往上的盘山公路:“民政局在山顶上?” 薄荆舟抿了抿唇,默了半晌后才有些不甘心的开口:“复婚要双方同意。” 哟,居然还是个懂法的。 “你带我去山顶干嘛?”沈晚瓷看着越来越高大的树木:“总不可能是恼羞成怒,想要杀人灭口毁尸灭迹吧?” 薄荆舟被她气得胸口疼,忍着怒意硬邦邦道:“气象台说今晚八点二十五会有月全食,山顶上有个观景台,视野好,地势高,之前是很多天文爱好者都喜欢去的地方。” 不过现在没什么人去了,一来太远,二来有了更多合适的地方。 沈晚瓷不喜欢看月亮,对所谓的天文奇观也没兴趣,但要是和男朋友或者丈夫去,也可以当成是种浪漫的情调,可他们一个前妻一个前夫,还打了次离婚官司,虽然不是闹的你死我活,但也绝算不得愉快,这种情况一起去看月全食,是祈祷月亮掉下来砸死对方吗? 她不无嘲讽的道:“你觉得以我们的关系,适合一起去看那个什么月全食?” “夫妻关系为什么不能去?又不是偷情。” “前夫前妻。”沈晚瓷纠正他。 “前夫前妻就不是夫妻了?” “……” 车子停在半道上,要去观景台,还得走一段小路,因为这里没什么人来,小路有点荒芜,坑坑洼洼不太好走。 沈晚瓷抬眼,只看得到树,至于薄荆舟口中的观景台,连个影子都瞧不见,“我对看月亮没兴趣。” “我有,”他握住沈晚瓷的手,冷淡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似有若无的落寞:“看完后我就送你回去,你还能继续参加你们公司明天的团建。” 薄荆舟低着头,分开手指,以一种十指紧扣、掌心相贴的姿势牢牢的握住她的手:“说不定你把我哄高兴了,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会再缠着你。” 沈晚瓷:“……” 这可真是一个很有诱惑力的条件。 看出她眼里的动摇,薄荆舟只觉得心里又苦又涩,什么日全食月全食的,都勾不起他半点的兴趣。 但在来的路上,顾忱晔提了一嘴今晚有月全食的事,让他可以带沈晚瓷来看看,还说女人都喜欢浪漫,这种天文奇观,又是可遇不可求的奇迹,比寻常的什么烟花、灯会都更震撼,在这种震撼下,女人的情绪波动会更大。 说不定脑子一短路,就同意复合了呢。 山路不好走,又因为是临时决定,并没有准备什么登山装备。 看着前面望不到头的山路,薄荆舟想起和顾忱晔在车里的对话:「这么好的机会,你要不要也让人把言棘带上来,说不定她脑子一短路,就愿意和你和好了呢。」 顾忱晔没有半点兴趣:「算了,那里山高,我怕她一脚把我踹下去。」 呵,说什么怕被踹下去,分明就是懒得爬山。 沈晚瓷每天坐办公室,缺乏锻炼,突然来爬一次山,周围环境也不赖,兴趣还挺浓的,她看着两边的树林,“不会有什么凶猛的野生动物吧?” “黄鼠狼。” 这种已经开发成度假山庄的林子,哪有什么凶猛的动物。 走了估计有一个小时,沈晚瓷终于看到了所谓的观景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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