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荆舟这个狗男人在咬她。 是真的咬,酥麻刺痛的触感从唇瓣上传来,带着明显的脾气,吻得粗暴又躁动,另一只贴在她腰上的手从温热变得滚烫。 舌尖时不时扫过她的舌根,沈晚瓷被弄得很不舒服,抬手抵着他的胸膛用力推攘。 她越是抗拒,薄荆舟加诸在她身上的攻势就越凶,沈晚瓷一口咬在了他的舌尖上,力道有点重,瞬间就见了血。 “唔。” 男人痛哼了一声,松开了她。 舌尖从唇上扫过,上面留下一道明显的血渍,配上他惊艳绝色的脸,简直像是二次元里以吸血为生的高贵王子成了现实,半点都不让人觉得恐惧。 薄荆舟的指腹在唇上擦过,将沾着淡粉色血渍的手指递到沈晚瓷面前,漫不经心又透着点儿吊儿郎当的痞坏:“你看,你不止没被我勾引,还咬我,都出血了。” 沈晚瓷:“……” “而且看你的样子,还挺想扇我的。” 她用力将人推开,这次薄荆舟很顺从的就松开她退回了驾驶室,他扯了张纸巾,举止优雅的将唇瓣上的血渍一点点的擦拭干净。 沈晚瓷用手背蹭了蹭嘴唇,没有血,“让你使美人计,没让你耍流氓强吻。” “哦,”薄荆舟懒懒的应了一声,“陈栩推荐给我看的偶像剧,男人不都是这样追女人的吗?” “……”沈晚瓷瞪着他,又用衣袖使劲蹭了蹭唇,冷笑:“那你就用这种方式去追姜小姐吧,她肯定满脸娇羞的拜倒在你的西装裤下。” 说完,她就推开车门下去了。 薄荆舟看着她的背影,本来就没什么温度的笑转瞬间就沉了下来,果然是只没良心的白眼狼,让他牺牲色相去勾引别的女人这种话都能说的出口。 秦悦织这会儿就站在茶室门口,一脸尴尬的看着怒气冲冲的朝着她大步走过来的沈晚瓷。 她刚刚收到沈晚瓷的信息,说有事,让她先走,结果一出来就看到沈晚瓷被薄荆舟摁在副驾驶上亲,当即就被这劲爆的画面震惊得失了神。 薄荆舟的车窗是关着的,又贴了膜,一般人不会注意,除非刚好从旁边经过。 但秦悦织熟悉他的车啊,更熟悉那两个人。 哪怕沈晚瓷被遮挡得只有小半张脸露出来,她也一眼就认出来了。 想到她刚才上楼前还信誓旦旦跟自己说不会去找薄荆舟,结果这么短的时间,两人就天雷勾地火的亲上了。 秦悦织的脑海里不受控制的脑补出了一出三人的爱恨情仇,她指了指沈晚瓷红肿的、一看就被蹂躏的很惨的唇,“要不,给你买个口罩?” 沈晚瓷刚要说话,姜沂合就手搭着扶手,款款的从楼上下来了,“挽挽,我没看到荆舟,他刚刚跟着你一起出来了,你看到他了吗?” “没有。” 让薄荆舟去色诱姜沂合只是她故意刺激他,想让他不要插进她和姜家的事,并不是真的想撮合他们在一起。 谁知道姜沂合是好是坏,她才不去趟这趟浑水,豪门的红娘可不好当。 她扭头看了眼薄荆舟车子停放的位置,那里已经换了辆别的车了。 姜沂合的目光从沈晚瓷的唇上扫过,随后像是没看到似的移开了视线:“那好吧,本来还约了去吃饭的,估计临时有急事走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明天见。” 秦悦织眯起眼睛,看着姜沂合上了一辆到处镶钻,阳光一照就能闪瞎人狗眼的女士车,‘啧’了一声,“这还是朵霸王花呢。” 沈晚瓷挑眉:“怎么说?” “别说有钱人的相亲了,就是普通人,在相看的时候也恨不得将对方所有的亲戚朋友都调查一遍,有没有人家暴,有没有遗传病,有没有恶习,父母好不好相处,我就不信她是恰好来京都,恰好对薄荆舟一见钟情,”秦悦织最讨厌心机女,眉头都皱紧了。 “就算是这样,那她肯定也知道你是薄荆舟的前妻,前夫前妻一起不见,前妻嘴巴还被亲肿了,傻子都会往那方面联想,结果她半句没问,还假惺惺的问你见没见过薄荆舟,心机深的都要赶上……” 秦悦织的话突然停住了,目光盯着某处,眼睛逐渐睁大,瞳孔地震。 沈晚瓷从没见过她这么惊讶的样子,一脸疑惑的回头:“怎么了?” 街对面。 霍霆东抱着个男人,光从手臂肌肉隆起的弧度,就能感受到他用力的程度。 沈晚瓷咽了咽唾沫:“霍律师他……” 秦悦织也咽了咽唾沫,放大的瞳孔已经恢复了:“口味真重,不过那男人长的那么柔弱那么乖,一看就是受。” “……” 沈晚瓷有幸拜读过一本秦悦织推荐的古早耽美文,看完整个人都上色了,之后再没有看过。 秦悦织用手肘捅她:“赶紧走,我们这样直勾勾的盯着人家,等会儿被发现就尴尬了。” 为了交霍霆东这个朋友,她把自己的脾气都给练成了压缩饼干,好不容易帮他买到了心仪的古玩,让他欠了自己一份人情,这要被发现了,别说指望他以后帮自己一把,别被杀人灭口,她就谢天谢地了。 两人飞快的蹿走了,生怕被抓了现行。 直到上了车,秦悦织才长吁出一口气,感慨道:“这种性格的组合是我最爱的,真带感,可惜不能正大光明的磕CP。” 想到自己上一个磕的CP,她一脸哀怨的看向沈晚瓷。 哎。 估计要黄了。 沈晚瓷不知道她的心思,对霍霆东喜欢男人还是女人也不感兴趣,她正盯着手机的微信,上面有一条陈栩发来的话:「离姜沂合远一点」。 一看就是薄荆舟的风格。 她没回,将手机锁上屏后扔进了包里。 …… 之后几天,姜沂合每天都会来博物馆,和沈晚瓷的关系也肉眼可见的亲近了不少。 周末晚上。 夜阑。 姜沂合穿着修身的黑色小短裙,端着杯酒,随着音乐的节奏微微晃动着身体。m.biqubao.com 她凑到沈晚瓷耳边,“我在A市就听说夜阑是京都最奢华,最安全,节目花样最多的会所,今日一见,果然比我之前玩的那些地方要好。” 沈晚瓷刚要说话,就察觉到有人走到了她们桌前站定,投下的阴影将她完全笼罩住了。 她抬头,正对上薄荆舟那张冷漠的脸:“你把我说的话都当成耳旁风了?”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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