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政新猛的暴起,拍着桌子嚷道:“沈晚瓷,你要是敢动他们,我杀了你……” 狱警:“干什么?蒋政新,你是不是不想出狱了?给我关禁闭去。” 蒋政新急忙鞠躬道歉:“对不起,我儿子生病了,我就是一时激动没控制住情绪,警官,我保证不会了。” 再开口时,态度好了许多:“沈小姐,我儿子怎么样了?” “没事,就是需要一直吃药,你老婆这些年为了照顾他,没有稳定的工作,有点承受不住那高昂的医药费……” 蒋政新说的斩金截铁:“不可能。” “为什么?” “……” 他不说,沈晚瓷也不意外,都和他耗了这么多年了,也不差这一点儿时间,她将一张打印的聊天记录贴在玻璃上,“那人每年给的钱堪堪只够你孩子的医院费,多出来的一分都没有,但你老婆孩子要生活,要吃饭,所以过的比较……” 她‘额’了一声,补全道:“凄惨。你孩子的病,国外曾经有位教授治愈过一例,所以并不完全是绝症,还是有机会的。” ‘砰’。 蒋政新双手撑着玻璃,整个人都贴近了过来,他盯着那张满是英文的纸,全篇只看懂了一个‘bye-bye’,但这丝毫不影响他的激动:“你说的是真的?” 有了刚才那一出,狱警对他们全程高度关注,他这边刚一动,那边就过来了,他一拍玻璃,就被控制住了。 蒋政新连忙道歉,五十多岁、头发花白的粗狂汉子,因为这个不知真假的消息眼眶通红,卑微得都要低到尘埃里去了:“我就是一时激动,我儿子,我儿子有救了……” 对此,沈晚瓷却生不出半点同情,探监时间有限,她对着听筒说了最后一句:“我既然能联系上人,也能排上他的号,钱的问题我也可以帮你解决,我下周五再来看你。” 下周五正好就是新的一个月了。 沈晚瓷的声音从听筒里传出去,蒋政新听见了,狱警也听见了。 狱警看她的眼神如同在看圣母,还是会发光发亮的那一种,这世上居然还有人能不计前嫌,对撞死自己母亲的肇事司机这么好。 沈晚瓷没去管那个狱警怎么想,只要蒋政新听懂了就行。 …… 秦赫逸在御汀别院只呆了五天,能稍稍下床走路后便提出了离开。 沈晚瓷送他到门口,皱着眉看着他:“事情解决了?” 之前他还连秦家都不敢回,说找个保镖扶他,都怕暴露了身份。 这几天也没见他做什么,电话都很少打。 秦赫逸腿上的伤还没好,不太能站得住,从房间走到门口,已经耗光了他全部的忍耐力了,所以和她说话时,都要靠着门框才能稳住身体。 他挑了挑眉,吊儿郎当的道:“关心我?” 夕阳下,男人被阳光晃得微微眯眼,身上也被镀了层模糊而柔和的金光,那懒洋洋勾起的唇嚣张放浪,周身的气场又坏又痞,这要是在夜店,想和他一夜情的女人肯定能排成长排。 沈晚瓷对他这副模样完全免疫,主要是他高中时校霸的中二形象在她心里已经深根扎地,她没好气道:“不然呢?我把你带回来,是帮你处理完伤口又让你去送死的?我闲得慌?” “呵,”秦赫逸垂首,一声低哑的轻笑从喉间溢出。 再抬头时,他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意,看向她的目光专注且深远,仿佛蕴藏着无数复杂的情感,欲言又止,像有许多话要说,但最后又被尽数压抑在了心底深处。 “晚瓷,”秦赫逸抬手,将沈晚瓷被风吹得四处飞舞的一缕头发别到了耳后,粗糙的指腹擦过她的耳垂和连接脖颈的那一处肌肤。 和薄荆舟这种养尊处优的贵公子不同,秦赫逸的指腹是粗糙的,抚过她的肌肤时,有点微痒。 温度也很烫。 沈晚瓷愣了一下,下意识的往后仰了仰头,避开了他的触碰。 秦赫逸突然伸手,将人揽进了怀里。 这是个不太绅士,因为他抱得太紧了,沈晚瓷感觉他环在自己腰上的手快要把她给折断了,却不带丝毫情欲的拥抱,如果非要形容,更像是哥哥在抱自己即将远嫁的妹妹,担忧、不舍,却又不得不放手:“再见。” 沈晚瓷:“……” 明明是再寻常不过的告别,但她抵在秦赫逸腰上、想将人推开的手一下就没了力气,眼眶泛起了微热。 秦赫逸本来就很低的声线被压抑得更为沙哑:“以后,我就不再喜欢你了。” “……” “如果薄荆舟对你不好,我帮你揍他,”他松开她,言谈间又恢复了以往的浪荡和痞劲:“来,叫声哥,我以后护你一辈子。” 沈晚瓷低着头,没让他看到自己红了的眼眶:“我们是同学,同岁,你别想占我便宜。”biqubao.com “大月份也是哥,大一天都是哥,”他顿了顿,视线往花园里一扫,漫不经心的‘啧’了一声:“前夫哥,回来的巧啊。” “??” 沈晚瓷回头,就见薄荆舟正一步步朝着他们走过来,脸上的轮廓紧绷着,薄唇抿得很紧,神情阴沉得不像话。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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