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悦织越说越气,她都怀疑霍霆东是属驴的,还是油盐不进的那种,不管她怎么说,他就是不松口放她离开,虽然她表现出了十二分的抗议,但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 两相僵持之下,昨晚她就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将就了一晚。 她不好过,自然也不会让霍霆东好过,办公室里没有单独的休息间,她就直接占了唯一的那张三人沙发,那个狗男人没地方睡,看了一晚上的文件。biqubao.com 秦悦织看向霍霆东,眼里的得意藏都藏不住,哼,跟我斗,看谁熬得过谁。 男人还是那副面瘫似的嘴脸,除了眼睑上那圈淡淡的青色,根本看不出熬了个通宵。他正在跟薄荆舟说陆氏非法集资的事,那生龙活虎的模样,哪里像一晚没睡的。 霍霆东:“证据找到了,但钱早就抓到了境外账户,要想拿回来很难,填不上这个窟窿,舆论没那么容易平息,你现在是陆氏总裁,陆家没能力补上,主谋的纪思远又死了,现在只有咬死你不放,才有机会挽回点损失。” 这一点,薄荆舟早就猜到了:“恩。” 等他们谈完公事,沈晚瓷看向霍霆东,“霍律师,你真是因为我让你看着悦织,才非要把她留在身边的?” 霍霆东的目光落在气鼓鼓瞪着他的秦悦织身上,坦然道:“不是。” 秦悦织:“??” “她不开窍,又太能跑,不找借口把她留在身边,估计一年半载都见不到她的人,等她主动来找我的时候,估计就是让我给她打离婚官司了。” 有了前几次随时都会被告的经历,秦悦织对霍霆东还真是能躲就躲,躲不过就装鹌鹑,尤其是在见识过沈晚瓷和薄荆舟离婚的坎坷之后,她更是对霍霆东这个帮凶敬谢不敏。 开玩笑,有沈晚瓷这么个活生生的例子摆在前面,她哪敢和霍霆东发展出什么感情关系啊,万一哪天分手,不死也得掉层皮。 那种想离离不掉,想分分不了的惨状,想想就瘆人好吧。 秦悦织挺直背脊:“什么离婚官司?你会不会说话,诅咒谁呢?谁要离婚,你才要离婚。” 霍霆东‘呵’了一声,慢条斯理的补充道:“还老是抓不住重点,也难怪从小到大成绩都吊车尾。” “……”自己说自己成绩差可以,但别人说就是侮辱,尤其是这话从霍霆东这个学霸嘴里说出来,那就是妥妥的蔑视,秦悦织当场炸毛,说她什么都好,就是不能说她成绩差。 她收到京都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她妈逢人就说她光宗耀祖,她这么辉煌的履历,坚决不能让霍霆东这个杀千刀的给诋毁了,“成绩差能考上京都大学?你没脑子不怪你,但你没脑子能不能不要到处……秀。” 秦悦织的声音越来越小,好吧,她承认,她是捡的漏,还是京都本地人,还是走的艺术专业,但……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啊。 可这男人用一副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她是什么意思? 这一点,秦悦织是真的误会霍霆东了,就他如今这个眼神要是被律所的其他人看到了,绝对要惊掉下巴,没有感情只有法律条款的工作机器,居然有天也会用这么宠溺的眼神去看一个女人。 但秦悦织在感情上不止不开窍,对霍霆东还带了有色眼镜:“你不单身,简直没天理。” 他就适合和那些严谨的法律条款缠缠绵绵到天涯。 霍霆东:“……” 薄荆舟本来就头痛,秦悦织再一呱噪,他就更痛了,“事情都说完了,病人也看了,赶紧走吧。” 要不是这两人突然出现,他和晚晚说不定都敞开心扉,重新在一起了,这么好的氛围,就被这两个显眼包给破坏了,想到这里,他看向他们的目光简直怨念深重,恨不得立刻将人赶出去。 秦悦织一眼就看出薄荆舟心里那些花花肠子,她一把挽住沈晚瓷,头在她怀里蹭了蹭,冲着病床上的男人挑衅的挑了挑眉:“晚瓷,晚晚,我们都好久没有一起睡了,等你哪天空了,去我那儿住一晚好不好?我有好多话想和你说。” 沈晚瓷无奈的低笑,抵住秦悦织的脑袋,让她坐直身体:“你别气他,医生说他撞伤了脑袋,还有内伤,情绪不能激动。” “重色轻友。” 秦悦织冲着她翻了个白眼,但明显只是吐槽,没有生气。 薄荆舟冷笑着回视秦悦织,伸手摁下了床头柜上的呼叫铃。 秦悦织:“……” 她还没搞清楚这个男人的目的,护士就进来了。 薄荆舟淡淡的道:“这人太吵了,吵的我头疼。” 一听病人不舒服,护士立刻开始赶人:“病人现在需要静养,除了陪护家属,其他人都出去。” 秦悦织:“……” 卧槽。 这狗男人,居然这么狗。 “薄荆舟,你还要不要脸?连闺蜜的醋都吃,这么能吃醋,醋死你得了,你看我以后怎么给你穿小鞋,我每天在晚瓷面前吐槽你,哪壶不开提哪壶,专挑你的缺点反复说,你等着瞧,”秦悦织被霍霆东半拖半抱的带出了病房,后面的声音越来越小:“以前我和晚瓷每晚住一起,天天抱着睡,你有本事穿越回去打死我啊。” 沈晚瓷:“……” 秦悦织被带走后,病房里终于安静了。 薄荆舟一脸哀怨的看着沈晚瓷:“你以前天天和她一起睡?” 她和秦悦织大学时一个寝室,还是上下铺,毕业后她们又一起在外面租了房子,秦家有钱,本来是要直接给秦悦织买一套的,但那时候的沈晚瓷穷得连房子都租不起,她怕伤了自己的自尊心,就故意说和家里闹翻了,和她在郊区合租了个一室一厅的老破小,只有一张床。 只不过没住多久,她就嫁给了薄荆舟。 沈晚瓷:“你无不无聊,她是我闺蜜,你连女人的醋都吃?” 女人还有同性恋呢。 但这话只在薄荆舟心里过了一遍,没说出来,他握住沈晚瓷的手,转移了话题:“晚晚,刚才的话还没说完呢。”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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