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荆舟现在拿着那钱,就感觉是攥了个烫手山芋在手里,巴不得尽早甩出去:“不麻烦。” 沈晚瓷:“这钱是我跟你借的,本来就该还你。” “不是借,是彩礼,你嫁给了我,这钱就是你的了。” “我现在不急用钱,放你那儿吧。” 薄荆舟哪里肯,结婚在即,万一哪天沈晚瓷又想起他拿这三个亿威胁她,不离婚的事,岂不是得不偿失。 沈晚瓷:“那就换成哪家公司的股份吧,反正放我那儿也是被银行借给别人,万一遇上个’实习’的,估计一毛不剩,还得倒欠银行的钱。” 薄荆舟:“好,我明天让王助理来给你送合同。” 聂煜城离开后,拿着杯酒走到了顾忱晔面前:“怎么来的这么晚?” “有点事耽搁了,”他来的时候正好看到薄荆舟黑着一张脸,在和聂煜城说话,“你干嘛呢?” 顾忱晔往薄荆舟的方向扬了扬下颌:“虐狗呢?” “……”聂煜城莞尔,“没有,找晚瓷商量点公事,穿越城的一期是她做的外观设计,备受行业称赞,所以我打算邀请她参与到二期的工程里来。” 顾忱晔狐疑的扫了他一眼:“真的只是为了公事?你不会是还不死心,想要借公事的由头,近水楼台先得月吧?” 聂煜城冲着他冷呵了一声:“二期的团队和一期是原班人马,除了晚瓷还没确定,连定快餐的助理都是同一个,难道我也是想要近水楼台?” …… 聂煜城的生日过后没多久,就是除夕,京都的冬天很冷,到处都是白茫茫的一片。 室内温暖,室外凛冽,这样的冷热交替下,本就身体不好的江雅竹不出意外的病了,薄荣轩便带着她去了热带城市度假。 好不容易休几天假,沈晚瓷哪里都不想去,只想在家躺尸,反正她也没什么亲戚要走,至于姜家,除了姜二爷,其他人她都不熟,也没感情,没有走的必要。 初二这天,姜二爷约了吃饭。 阖家团圆的日子,餐厅里几乎都是热热闹闹的一大家子坐一桌,而沈晚瓷这边,就她、薄荆舟和姜二爷,在一片热火朝天的交谈声中,显得格外冷清。 姜二爷看着隔壁桌,几个穿着红色拜年服、粉雕玉琢的小孩,眼底一阵羡慕,转向薄荆舟时,慈爱就变成了嫌弃,“你打算什么时候和晚瓷结婚?” 薄荆舟点开手机上的备忘录,正要和姜二爷商量具体的日期,日子已经看好了,有几个,就看他们觉得哪个合适。 这事本来该薄荣轩和江雅竹来提的,会显得正式一些,但江雅竹生了病,又恰好在过年的节点,彩礼的单子也还在理,便推到了年后正式去姜家拜访。 但这会儿姜二爷问起,薄荆舟便打算先将具体日期定下,再问问彩礼方面,有没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沈晚瓷握着杯子:“爸,过完年,我可能要出国一趟。” 薄荆舟皱眉:“去哪个国家?怎么之前没听你提过?” 姜二爷:“去干嘛?” 两道声音同时响起。 沈晚瓷:“去意大利,有个文物修复师的国际比赛,于馆长前两天才跟我提的,这次是代表国家比赛,参赛人选还没最终确定,我就是突然想起,先跟你们说一声?” 一想到自己要好几天见不到晚晚,薄荆舟就一阵烦闷,说话的声音哀怨得像只马上就要被抛弃的小狗:“要去多久?” 沈晚瓷摇头:“还没确定,不过应该要一两个月吧,这是场国际比赛,修复品会涉及到国外的文物,在这方面我们稍微有些薄弱,所以需要提前去逛逛他们的博物馆,做好前期准备。” 虽然以前有过学习,也背过相关资料,但工作后,修复国外文物的几率几乎没有。 这也是首届国际比赛,所以于馆长和上面的人都很重视,光是人选就愁秃了头,力求选出的人能为国争光。 薄荆舟原本以为只有三四天,结果居然要一两个月,不乐意的道:“那我们不是要一两个月见不到面了?” 不同于他的苦大仇深,姜二爷对此满脸赞成:“这是好事,年轻人就该多出去闯闯,别恋爱脑,成天腻在一起,能生出个蛋来不成?” 之前调查沈晚瓷的资料,知道她放弃梦想,在薄荆舟的公司委屈求全,当了两年的便利贴女孩,就又是心痛又是生气。 薄荆舟:“能生出个孩子。” 姜二爷刚才看隔壁桌小孩时,那慈爱的眼神,他都收在眼底。 “……”姜二爷被怼得够呛,看着沈晚瓷:“这人长得好好的,怎么偏偏生了张会说话的嘴呢?要不你再看看我给你找的,保证各个都嘴甜会哄人。” “伯父,嘴甜会哄人的十有八九都是海王,你难道想晚晚以后结了婚,每天都头顶冒绿光?” “你闭嘴,”姜二爷将递到沈晚瓷面前的手机,愤愤的收了回来:“大过年的,净说些不讨喜的话,你头顶才冒绿光呢……” 虽然薄荆舟说话不中听,但好像是这个理,嘴甜会哄人,万一以后这一招用在了别的女人身上,晚瓷岂不是要伤心死。 不行,不行,得再选选。 沈晚瓷哭笑不得:“爸,您就别再费心了,荆舟他只是不会说话,其他都挺好的。”?看着两人紧紧交握的手,姜二爷气得太阳穴突突直跳,“恩,是挺好,能成精的蚌可不多。”m.biqubao.com 算了,女大不中留,留来留去留成仇。 去国外比赛的事暂时被揭过了,薄荆舟因为沈晚瓷要出国的事,一直有些闷闷不乐。 中途,他起身去了外面抽烟。 这段时间他头痛的症状越来越频繁,每次发作,他都习惯性的想抽烟。 薄荆舟皱着眉,一只手用力的揉着太阳穴,但他不是专业的,这样的按压并不能缓解疼痛的症状。 “薄先生?”一道熟悉的女声在他身侧响起,“您这是……又头痛了吗?你这样胡乱按是没有效果的,要不要我帮你揉揉?”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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