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人看了她一眼,上下打量了沈晚瓷几眼:“你谁啊?万一摸坏了怎么办?你能赔吗?” 秦悦织好久没看到这么嚣张的人了,“摸一下就坏了的衣服,店家也不敢收吧。” 她瞟了眼logo,是她没见到过的,“什么杂牌衣服也拿这儿来卖?这儿收衣服收的是大牌奢侈品,不是穿了不穿的破烂货。” 秦悦织自认自己还是很尊老爱幼的,但这人一副拽上天的模样,实在让人不怼不快。 “是法国一个专做男士手工西装的牌子,比较小众。” 回答她的,是沈晚瓷。 秦悦织:“这你都知道?” “恩,薄荆舟的衣服大多都是这个牌子。” “……” 秦悦织惊讶的瞪大眼睛,先是看了眼那件衣服,随后又看向沈晚瓷:“这件衣服?” 是薄荆舟的? 她就说晚瓷怎么会对件二手的,还是男士的衣服感兴趣了,薄荆舟还没破产呢,不至于沦落到要穿别人穿过的衣服吧。 沈晚瓷:“薄荆舟有件同款的,但男士的衣服款式都差不多,应该只是物有相似。” 秦悦织摇头:“不可能,要是是私人订制的话,不可能会撞,就算大体相似,细节也不会一模一样,你要不看一看?” 中年男人将她们的对话都听在耳里,“你们想干嘛?明抢是吧?上下嘴唇一碰,这衣服就成你的了?那我要是去银行说钱都是我的,我他妈不就发财了。” 他用身体挡住两人的视线,不耐烦的挥了挥手:“不买就别瞎掺和。” 说完后双眼放光的看向店员:“这衣服值多少钱?私人订制,那应该很贵吧?” 这要是卖了,能赌多少把了? 那死丫头,有这么贵的衣服还在他面前装穷,也不知道她和那个男人发展到哪一步了,买件衣服都是订制的,那结婚不得买车买房,拿好几百万的彩礼啊。 他这是要发财了啊,越想越兴奋,脸上的皱纹都开了花。 店员:“是挺贵的……” 他话还没说完,一道娇小的身影就风风火火的从门外冲了进来,在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之前,一把将衣服抢了过去:“不卖,这件衣服我不卖。” 中年男人第一个反应过来,脸色一变,转身就拽住了衣服的另一头:“你给老子松手,老子生你养你,供你读大学,你不好好读书,争取找个好工作赚钱给老子花,还学你妈到处勾搭野男人,现在我要卖件衣服你都要阻止,你个赔钱货,不要脸的东西……” 他骂得又脏又粗俗,仿佛面前这人不是他女儿,而是什么不共戴天的仇人。 谢初宜从小就被他用这些话骂,早就已经麻木了,但这一刻,她还是感觉到前所未有的难堪,像是被人扒光了衣服扔在大街上一般。 她抱着衣服的手半点没松:“你卖什么都可以,就是不能动这件衣服。” “好啊,”中年男人应得干脆:“这是你男朋友的衣服吧,你把人带回家让我看看,我就不卖这件衣服。” 谢初宜对他的性格太了解了,他刚一提出这个条件,她就知道他想做什么了,拒绝道:“不行,而且他也不是我男朋友。” “不是你男人,还把这么贵的衣服给你,你当老子蠢呢,不把人叫回来,那就滚一边去,别耽搁老子赚钱。” “我死都不会让你动这件衣服。” “你他妈……” 中年男人举起手就要打她,关键时候,还是店员开口阻止了这一出闹剧:“抱歉,这衣服我们店收不了,不说我们店收不了,别的店都收不了,私人订制的款,买的时候再怎么值钱,卖都是卖不出去的。” 男人也顾不上打人了,松开手,一个健步跨到店员面前:“你什么意思?” 秦悦织在一旁吃瓜吃得津津有味,连表都顾不上看,老板叫了她几声都没拉回她的注意力,最后只好也跟着吃瓜了。 谢初宜爱惜的拍了拍衣服上的褶皱,打算趁她爸和店员理论之际拿着衣服先走,刚转身,就被沈晚瓷叫住了,“抱歉,能不能冒昧问一下,给您这件衣服的人,贵姓?” 谢初宜的眼睛很红,声音里带着颤意:“不能。” 看出她眼里的抗拒,她急忙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这件衣服挺好看的,想买一件送我丈夫,所以想问问他,这衣服哪里买的。” 谢初宜抱着衣服,一声不吭的走了。 秦悦织:“要不要追上去问清楚?” 沈晚瓷摇头:“腕表买好了吗?” 对方不愿意说,她总不能把人绑起来,强行逼供吧。 秦悦织晃了晃手里的礼盒,一脸心痛的道:“买好了,十多万啊,秦景瑞果然是个败家玩意儿,要是他以后赚不回来这笔钱,看我不把他打成猪头。” 沈晚瓷笑着道:“你让你家霍律师多带带他,一个官司的事。” “算了吧,我怕我们秦家断子绝孙。” “……你对霍律师有意见,也不用诅咒自己家吧。” “学他找不到女朋友,女朋友都没有,哪来的孩子,不是断子绝孙是什么?” 沈晚瓷:“霍律师的女朋友不就是你?” “我不是正想着把他踹了吗?而且像我这么蠢的,吃肉把自己搭进去的,世上能有几个?” 沈晚瓷:“……” 从二手奢侈品店出来,两人就各回各家了。 薄荆舟今天约了人谈事,还没回来,沈晚瓷去了衣帽间,翻了几遍都没找到那件衣服。 闲着没事,又恰好在衣帽间,她便干脆将行李也一并收拾了。也没带两件衣服,一个三十寸的行李箱就塞得满满当当的了,但这点东西要支撑她在国外呆那么久,是远远不够的。 所以她讨厌冬天。 收拾好,她将行李箱拿去了一楼,时间还早,沈晚瓷闲得无聊,索性拿出了纸笔画画。 薄荆舟回来时,就看到她蹲在茶几那儿,“晚晚,你干嘛呢?” “画画,”沈晚瓷将画递给他:“你看,这件衣服好看吗?” 她画的,俨然是那件她在二奢店看到的,觉得眼熟的衣服。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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