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总,太太又跟人去约会了_第714章 莲花精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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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过饭,薄荆舟就和薄荣轩去了公司,他本来想和沈晚瓷说点什么,但对方还在气他口无遮拦,根本不搭理他。
  薄荣轩:“该说的我都说了,该交接的我也交接了,你看看还有哪里不懂,趁着今天下午我在公司,你赶紧问。”
  薄荆舟听着他这跟甩锅一样迫不及待的语气,随口问道:“你明天不来公司?”
  “你是公司的负责人,之前你去治病,我才帮你管一下,现在你回来了,自然是要还给你的。”他理所当然的道:“我和你妈要去旅游,票我都定好了,明天上午十一点的,所以你只有半天时间,今晚就是熬个通宵也得把公司的事给我捋顺了,我可不想一边旅游,还要一边抽出时间来给你搞作业辅导。”
  薄荆舟:“……”
  “叮咚。”
  电梯门开了。
  陈栩和王大富站在门口,他们知道薄荆舟今天回公司,特意在这里等着的。
  没等他出来,陈栩已经率先迎了上去,几乎是蹿到薄荆舟面前的:“薄总,您终于回来了,这段时间您不在公司,都不知道我多想您,简直是茶不思饭不想,就盼着您回来……”
  薄荆舟皱着眉看向他,没有丝毫迟疑的道:“陈栩?”
  “是,”见他喊出自己的名字,陈栩一脸激动,笑得见牙不见眼,“薄总,您还记得我?”
  薄总去治病,以前的事都忘了,却能一口叫出他的名字,足以证明他在他心里的地位重要得不可撼动。
  还没等他腾出空来跟王大富炫耀,薄荆舟就无情的戳破了他的脑补:“晚晚和我说过,我有两个助理,蠢的那个叫陈栩。”
  沈晚瓷的意思的确大差不差,但他说的比较含蓄。
  陈栩:“……”
  王大富没忍住,笑出了声,但很快停住了。
  陈栩扭头瞪了他一眼,冷哼了一声,那意思很明显:薄总现在失忆了,不记得我的好,但我迟早会夺回薄总对我的那份重视。
  一行人走到薄荆舟的办公室门口,薄荣轩用下颌示意了一下:“这间是你的办公室,我就不进去了,你自己摸索吧,有不懂得再来问我。”
  他搜两部电影来看,这一下午就过了,这劳神费力的工作谁爱做?
  薄荆舟游刃有余的安排完所有的事情,才对陈栩道:“你发一份聂煜城和顾忱晔的资料给我,尤其是聂煜城的,越详细越好。”
  沈晚瓷只告诉了他那两人的基础信息,网上能查到的东西也有限,要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哪怕只是打嘴仗,而且他觉得关于聂煜城,晚晚有事瞒着他。
  陈栩惊了:“查顾公子和聂少?”
  薄荆舟皱眉,满脸嫌弃:“什么骚气的称呼?”
  “……”陈栩不好意思说,您老年轻的时候别人也称呼您‘薄少’,“那您是要公事上的资料,还是私事上的?”
  薄总失个忆,该不会六亲不认,要把聂家和顾家一盘端了吧?
  薄荆舟看着他,“‘事无巨细’这四个字很难理解?薄氏招总裁办助理的学历门槛已经低到能听得见话就行了?”
  陈栩:“薄总,我错了。”
  他就不该多话,管他公事私事,只要事关顾公子和聂少,连带着他们一天上多少次洗手间,吃多少碗饭,都详详细细的调查清楚。
  一忙起来,时间就过得飞快,助理再次推门进来时,已经到了吃饭时间了,“薄总,您的晚餐是在公司用吗?”
  薄荆舟从堆积成山的文件中抬头,看了眼腕表:“不用定。”
  他捞过手机,点开沈晚瓷的微信:“老婆,我饿了。”
  本来以为她肯定很快就会回,毕竟别墅里就只剩了她和江雅竹两个人,婆媳间关系再好。也不可能像同龄人一样有聊不完的话,她在家肯定很无聊,而她一无聊就爱玩手机。
  结果足足等了十多分钟,她也没回,薄荆舟绷不住了,直接给她打了通电话:“在干嘛?怎么不接电话?”
  “和妈聊天啊,你有什么事吗?”
  她声音轻快,丝毫听不出勉强的意思。
  “……和妈聊天?你们中间都差两轮多了,有什么话题好聊的?”
  江雅竹就坐在沈晚瓷旁边,一听这话,脸都黑了:“大两轮怎么了?我只是大两轮,又不是死了,那么多话题,我还找不出个共同的?”
  别人家的儿子都希望父母和儿媳相亲相爱,他倒好,一副巴不得她们三天干一架的样子。
  见江雅竹情绪激动,沈晚瓷忙对电话那头的男人道:“有事吗?没事我挂了。”
  薄荆舟听出来了她是真急着挂电话,一口气憋在胸口,不上不下梗得难受:“我饿了。”
  “那你让助理订餐啊。”
  “……”他气闷的半晌没说出话来:“你晚上吃什么?”
  “妈让王姨做了火锅。”
  薄荆舟直接说了打这通电话的目的:“我今晚要加班,会到很晚,你来公司,我们一起去吃饭。”
  “煮火锅的菜都买好了,总不能把妈一个人丢家里吧……”
  “爸等会儿就回去了,你确定你要留在家里当电灯泡?”
  最终,沈晚瓷还是去了薄氏,这个点,公司大部分的人都已经下班了,她一路畅通无阻的上了楼。
  陈栩不在,王大富在忙,见到从电梯里出来的她,只颔了颔首,并没有迎上来。
  她敲开办公室门,男人朝她笑了笑,神态宠溺:“想出去吃,还是点外卖?”
  “点外卖吧,有点困,不想走了。”
  她本来是不想来的,昨晚到现在,她就早上睡了四五个小时,一整天都在犯困,但敌不过薄荆舟的语言攻势。
  男人走过来,在她身旁坐下:“想吃什么?”
  沈晚瓷:“随便。”
  她一边说一边掏出包里不停震动的手机,屏幕上显示着‘聂煜城’的名字。
  薄荆舟也看见了,他上扬的唇角立马垂了下去,眉头皱得死紧:“这莲花精又找你做什么?你不是说你和他平时都不见面,也不熟吗?”
  莲花精?
  沈晚瓷惊讶的抬头:“你想起来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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