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总,太太又跟人去约会了_第733章 婚前焦虑症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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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己心心念念期盼的婚礼上多了两个死乞白赖凑上来,非要当伴郎的男人,薄荆舟心情很不好,一连几天脸都是黑的,弄得公司上下人心惶惶,就连天天对呛的陈栩和王大富都难得意见一致一次:薄总得了婚前焦虑症。
  被骂得最多的陈栩哀怨的叹息:“都第二次了,怎么还能焦虑啊?薄总不行啊。”
  王大富本来不想搭理他,结果刚要离开,眼角余光就扫到门口站了个人,皮鞋、西裤,是个男人,款式还有些眼熟,于是清了清嗓子道:“薄总是因为太在意少夫人,才会紧张,你懂个屁。”
  虽然王大富呛他是家常便饭,如果换成平时,陈栩肯定反呛回去,但此刻,他莫名的没有第一时间接话,而是回头看了眼身后。
  不得不说,他的直觉是真的准,就是来的太晚了些,此刻茶水间门口站着的,可不正是薄总本总。
  薄荆舟冷笑:“看来是工资太高吃得太饱,才有精力在背后说人八卦,陈栩今年的年终奖取消,等会儿自己去财务部办手续。”
  等他一走,王大富立刻满脸殷勤的给陈栩倒了杯咖啡,说的话却直戳人肺管子:“我代总裁办全体员工感谢陈特助的慷慨赞助,今年的部门聚餐能奢侈一把,全靠了您。”
  员工犯错扣的工资,会被划给部门当聚餐积金。
  陈栩瞪着一脸嘚瑟的王大富,喘着粗气的样子好像一头即将要被宰的老黄牛,一想到自己好几万的年终奖,他就感觉身上哪哪都疼,根本不需要他戳:“你是不是早知道薄总在门口,所以故意给我设套?”
  王大富一脸的受伤:“你这就误会我了,话题是你先挑起的,我只是就事论事应了一句。”
  陈栩又不是第一天认识他,会信他这套虚伪的说辞就有鬼了,“王大富,我迟早有一天要把你踹出薄氏。”
  他猛的给自己灌了一大口咖啡,被烫得龇牙咧嘴,王大富急忙递了杯冰水给他,“这冒着烟呢,没瞧见?就你这性子,被扣工资也是早晚的事,还需要设套?”
  ……
  办婚礼前的一个星期,沈晚瓷搬去了姜二爷在京都的别墅,她要从这里出嫁。
  这天吃过午饭,姜二爷问她:“婚礼上的东西准备妥当了吗?还有没有什么要买要定呢?婚庆、婚纱、喜糖请柬什么的,婚礼上的流程和司仪沟通过了吗?”
  他没结过婚,对这些事不了解,要准备些什么全靠最近的恶补和平日里参加婚礼学来的知识。
  沈晚瓷:“嗯,都备好了,您别操心。”
  姜二爷看着她,想到再过一个星期,她就要成别人的妻子了,眉眼间满是不舍:“薄家那小子上辈子是和尚庙里负责给菩萨烧香、塑金身的吧,运气这么好,居然能娶到你。”
  第一次就算了,年纪小阅历低,还有一堆外债压着,没办法自由选择,兜兜转转了这么久,结果第二次还是他。
  沈晚瓷被他的形容给逗笑了,“爸,荆舟对我很好,你别对他有偏见。”
  “他要是对你不好,我能答应你们的婚事?”姜二爷佯装被她维护薄荆舟的模样给气狠了,恨铁不成钢的斜睨了她一眼:“真是女大不中留……”
  正说着,陆烽就从外面进来了,“二爷,薄总来了?说是要找大小姐。”
  “他来干嘛?”姜二爷的脸色肉眼可见的沉了:“要结婚的新人,婚前是不能见面的,你让门口的保安把人打发了。”
  晚瓷被认回来时已经二十多岁了,早过了膝下承欢的年纪,平时工作忙,两人很少见面,加上她也不是爱撒娇的缠人性子,所以相处的时间并不多。之前她在外面租房子,他就叫她搬回来,但被拒绝了,如今好不容易回来住几天,他能享一享天伦之乐,薄荆舟那个没眼力界的还要跟他抢人。
  要不是顾忌着自己长辈的身份,他都想亲自出去赶人了。
  等办完婚礼,晚瓷就要一直住在御汀别院、和他朝夕相处,就这几天时间他还要争。
  想到这里,姜二爷的脸色更黑了,他给晚瓷选的那些精英富二代多好啊,一个个知情识趣,情商还高,肯定做不来这种和老丈人抢人的事。
  陆烽:“……”
  以前姜家人嫁女儿他也看到过,并没有什么婚前不能见面的规矩,但他向来以姜二爷的话马首是瞻:“好。”
  姜二爷心情爽了,“去吧去吧,让他好好在家准备婚礼,这几天都别来了。”
  沈晚瓷起身:“爸,我们也出去吧。”
  “……”姜二爷唇角的笑意肉眼可见的塌了,半晌才认命道:“你要真想见他,我让陆烽把人放进来,今天外面冷,你感冒刚好,别出去吹冷风,再过几天就是婚礼了,不把身体养好,怎么当美美的新娘子。”
  “爸,我想去祭拜妈妈。”
  姜二爷劝说的话卡在了喉咙里,他起身:“好,前几天一直下雪,今天难得天晴,我们去看你妈,她要是知道你结婚,肯定很高兴。你上去换件厚的衣服,帽子和手套也戴上,那地方冷,我去叫阿姨做点她爱吃的甜点,她以前可爱吃那些甜甜腻腻的东西了,我怕她老了生病,一直管着不让多吃,早知道……”
  早知道她会去的这么早,就不管着她了,爱吃就让她吃个够。
  一提到过去,姜二爷的眼眶就红了,他掩饰性的低头干咳了一声,“快去换吧,晚了天该黑了,天气预报说今晚还会下雪,到时候山路不安全。”
  沈晚瓷不知道怎么安慰,只能应声:“好。”
  她就加了件外套,戴了手套和帽子,很快就下来了,陆烽正在给姜二爷汇报情况:“薄总不走,他说没听过婚前一个星期就不让见面的风俗。”biqubao.com
  他也不能上手,毕竟是大小姐的丈夫,别说打残,伤了都不行。
  “不走就……”姜二爷刚想说‘扔出去’,就瞧见沈晚瓷从楼上下来了,于是改了口:“不走就不走吧,正好我和晚瓷要出去,就让他开车,也懒得叫司机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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