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隐居深山从流浪开始_第287章 树屋的设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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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军和李雨心二人,分别转身写好,然后拿在手心。
  相视一笑,同时展开。
  “搬家。”
  “迁居。”
  杨军双手合十,露出笑容,李雨心捂住嘴,笑了出来。m.biqubao.com
  果然是心有灵犀。
  这一刻,爱情像是一条细水长流,流淌在彼此的心中,不断地滋润和满足,他们的心灵相通,就像有一条灵犀相连的纽带,让彼此感到亲密而默契。
  旁边的金灵儿姐妹有点吃味啊,不停地翻着白眼。
  杨军转过头,笑着说道:“正好要中午了,咱们先吃饭吧。”
  刘月等四人,听到吩咐,连忙开始寻找合适露营地点,这里太潮湿,时而有密集的小水珠降落,并不适合用餐。
  最后发现,居然只有距离瀑布的那一段,反而最好,因为瀑布还没有降下来就已经被移走,所以,非常的干燥。
  四个管家飞快的开始布置,从两匹挽马上,搬下来了一堆东西,四个大食盒,也小心的放在一边。
  很快,满地的菜肴就准备妥当,四个管家在一旁伺候,最后再吃,她们的午餐是单独的。
  “你喜欢这样的环境吗。”杨军指了指周围的热带雨林。
  李雨心听闻此话,沉思了一会,又想了想。“怎么说呢,总感觉,不符合我的心意。”
  杨军点头,不再言语,他的内心其实早有规划,只是再询问一次而已,确定一下。
  热带雨林,很漂亮,但是,不符合杨家的风格。
  但是,如果换成了竹林,是不是就不一样了。
  到时候,把全国最好的异种竹子移植过来,蔓延出一片竹林,没事的时候,吹箫弹琴,焚香品茶,加上不停的小雨,真是美。
  .................
  饭后,四人稍息了一会,就起身往回走,刘月四人还需要处理剩下的工作,所以后面再赶过来。
  杨军最开始的入口,想了想。“你们说,如果咱们一起搬到这里,那梧桐院和水龙院怎么办。”
  金灵儿纠结了一会,发现很难选择,毕竟,水龙院她是很喜欢的,里面充满了她们跟杨军的奋斗历史,实在割舍不下。
  李雨心倒还好,毕竟梧桐院住的时间不长,也不是自己亲手所建,说有什么感情,那是很少的。
  但是,她没有说话,这个问题,其实已经超出了一个女主人该插手的范围,只有一家之主才能决定。
  在这个问题上,只能紧跟丈夫的脚步,他在哪里,哪里才是家。
  杨军没有轻率下决定,再考虑考虑,反正不急,第三山谷和第二山谷的建设,起码要一年,完全能等。
  但是,完全可以先建一座小别院,用来临时游玩,喝茶听雨。
  有了主意,瞬间就思路清晰起来。
  继续往回走,到了第二山谷,李雨心本打算想去那个蓝冰山洞去探查一番,但是依旧被丈夫劝阻。
  这一次,也让三个女人都前所未有的好奇起来,这里到底有什么秘密。
  走到了第三山谷,四人这才停了下来,看着72棵巨树,每一次的驻足,都让人不禁感叹,人类的渺小,对大自然的敬畏。
  这很好,不会让他头脑发热,觉得自己天下无敌。
  今天的时间还早,杨军就特意把所有的巨树给勘察了一遍,用来设计不用的树屋,毕竟,每棵树的形状和空间都不同的,必须要定制。
  有的巨树适合旋螺模式,有的巨树适合阶梯模式,更有的巨树适合叠加模式。
  杨军感觉,到时候,每一个建好的树屋,都将是独一无二的艺术品。
  ..............
  当回到梧桐院的时候,已经是下午5点,李雨心伺候丈夫,脱衣洗漱,刘月等人也忙着的去收拾。
  过了一会,四人才坐在阳台,轻松下来,喝着茶,看着黄昏的庭院,阳光就要消散,小池塘里的反光显得摇摇欲坠。
  可惜了,没有观赏鱼,要是搞一些养着,一定会很美。
  关于这个方面,杨军一开始,是有想法的,只是,好看的观赏鱼,大都处于热带,运输非常不方便,始终不知道该怎么弄。
  现在却没问题了,这还是从太湖带来的水产提供了思路,为什么要想着带成年鱼类,或者幼苗呢。
  其实,完全可以搞到鱼卵啊,直接在山谷里孵化,不就行了吗。
  哪怕一次不成功,那就多试几次。
  点了点头,有了决定,下次让星斗去搜集吧,东南亚的观赏鱼,显然更丰富一些,但是,有一大品种,是非常特殊的,那就锦鲤。
  锦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中国唐朝时期。当时,锦鲤被认为是一种珍贵的观赏鱼,只有皇家和贵族才能拥有。在明清时期,人们开始养殖锦鲤,并通过人工选育来改进品种。
  到了20世纪初,日本成为了锦鲤养殖的中心,他们通过不断的人工选育,创造出了更多的锦鲤品种。其中,以红白色的“才龙”和五彩斑斓的“七彩祥云”最为著名。
  20世纪50年代,锦鲤进入了欧洲市场,并迅速受到欢迎。在欧洲,人们开始将锦鲤作为一种受欢迎的观赏鱼品种,甚至还有人将其作为宠物来养殖。
  所以,对于这个种类,还是要从国内和日本去寻找了。
  但是,星斗在日本,可是没有实力的,这也是他刻意如此,毕竟,现在那里可是美国的后花园,军g的很严密,社会非常的复杂,远不是去高事情的时候。
  怎么也要等几年再说。
  所以,锦鲤只能靠国内了。
  好在有金手指,天宫的势力是足够的了。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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