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3点,奥迪芙骑着马游走在自家的农场,这里的气候相对于纽约来说,要暖和得多,一阵风吹过,带起了大片杂草。 无聊的日子啊,训练时间快到了,他每天都会给自己留下6个小时的训练时间。为了维持自己的巅峰战斗力,只能付出这么多,哪怕他心里明白。自己上战场的机会很少很少。 远远地,他听到了汽车声,是卡车。 而且,还是重型军用卡车,这让他有点好奇,家里的农场处于偏僻地带,后面就是原始森林,根本没有公路。所以,毫无疑问,冲着他来的,没有惊慌,奥迪芙掏出后腰的手枪,马背上还有一支猎枪,有了这些,他无惧任何人。 然后,冷静的往回走,骑着马不紧不慢,他静心听着卡车的声音,距离他还有2公里,并不算近。 回到庄园,他让父母进入地下室的私人避难所,然后从武器库拿出机枪,狙击步枪,榴弹炮等等。 不到10分钟,全部被运到了大门口,组装好,枪弹也上了膛。 最后,他优哉游哉的坐在一个马扎上,拿出自己刚刚做好的果汁,作为一个兵王,任何对战斗有影响的物品他都不会碰,比如酒精,香烟,等等。 喝了一口,耳朵微微颤抖,300米。 拎起一把轻机枪,走出了大门,他拿起望远镜开始观望。四辆奇怪的卡车映入眼帘,除了三分之一的形状他认识,其他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但是,他还是很快就能明白,应该是房车的一种吧,在战场上,指挥车也差不多是这个样子的。 过了五分钟,四辆车到了大门口。 第一辆车走下了4个彪形大汉,个个都有190身高,气息强悍,一看就是从战场上走下来的。 奥迪芙举起枪。“这是私人领地,听着,如果没什么事的话,你们最好离开。否则,会有生命危险,这是忠告。” 克鲁斯举起双手,表示自己没有武器。“嗨!我们没有武器,也没有打算做什么过分的事情。你应该就是奥迪芙吧。” “然后呢,我并不想认识你们。请你们离开。” “虽然知道你的脾气很倔强,但依旧让我吃惊。就算是陌生人,你也不应该这样对我。” “不要再跟我啰嗦,我很烦。没事就滚,这里不欢迎任何人。” 克鲁斯语塞,真是个让人头疼的讨厌鬼。 无语的看了一眼后面的车辆。 这时,杨军也下了车,刚才的通话他都听到了。却没有在意,奥迪芙就是这样的人,不近人情,没有社交观念,也没有礼仪束缚,道德什么的在他眼里,全是垃圾。可能,也只有父母亲情在心里还有点地位。 对他来说,战斗,杀戮,训练,就是唯一的生活方式。 这也是杨军非常喜欢他的原因之一,真是一把锋利的宝刀。 他相信,拥有了奥迪芙,鹰武组织将无惧世界任何人,哪怕让他们去攻打白宫,五角大楼。 随着杨军走了过来,克鲁斯众人都退了下去,现场就留下两个人。 “我叫杨御贤,你可以叫我杨。” “亚洲人,我讨厌你们,也不想认识你。好了,你只有说2句话的机会,然后转头就走,这是我最后一次警告。听着,如果不听话,你会后悔的。” 没有在意,意料之中。 杨军自顾自的说道:“一个强大纯粹的战士,最大的悲哀,就是没有对手,提前进入养老生活。还有无法提升自己的战斗力。” “还有一句,说完废话就滚。” “我给你找个对手,可以打败你,然后帮你提升实力。如果做到了,你为我工作。” 奥迪芙怪笑出声。“呵呵,你在开玩笑吧,能找到这里,就说明你对我有点了解。那么,你是想找死的吗。” 杨军没有回答。用认真的表情看着他。 过了一会,奥迪芙看了看周围。“来吧,你说的对手呢。好久没有动手了,让我看看。” 脱下了身上华丽的衣衫,露出里面矫健的身躯,一身劲装让杨军显的格外精悍。 “徒手格斗,冷兵器格斗,轻武器射击,或者其他。由你来决定比赛规则。” 奥迪芙露出严肃的表情,真正的战士从来不会小看任何人。只要确定是敌人,那就会瞬间进入战斗状态,哪怕对面是一个小孩,妇人,更何况,对面是一个富豪。 ...................... 五天后,下午4点。 庄园的庭院,一张露营餐桌被放在中间,烧烤好的鹿肉和各种蔬菜水果摆放整齐。 杨军用小刀割了一块,放进嘴里。 “我的手艺不错吧。”奥迪芙自夸的说道。 “还行,比起我,还是差了点。”杨军似笑非笑的说着。 “我不信,虽然战斗方面你赢了我,但是,烧烤方面,你不可能赢我的。”奥迪芙倔强的说道,他就不信,一个不到20岁的年轻富豪,有这么强的战斗实力,怎么可能还会烹饪技能。 接下来,让他大受打击,烧烤,比不过,战斗比不过。 “我在你这里待了5天时间,传授了你2套功法。可以加强你的战斗能力,还能提升你的体质,寿命。全方位的精神状态。我的承诺全部做到了,希望你能信守诺言,为我工作。” 奥迪芙郑重的说道:“你打败了我,又给了我变强的机会,毫无疑问。你就是我的神,从此以后,你令如我命。” 杨军举起手掌,放在了他的肩膀。拿出令牌。 奥迪芙站起身,半跪在地上,用双手接过,这是一个由山谷玉石雕刻而成的令牌,只有巴掌大小,但是精美绝伦。上面雕刻着非常复杂的纹理,有龙,有鹰,有云,有花等等。 “鹰武组织,就是杨家的鹰犬,希望你能牢记使命,勿忘我心。” “血不流干,死不休战。令不回山,绝不止战。”奥迪芙神情严肃的说道。 在这一刻,他有了信仰。
三月,初春。南凰洲东部,一隅。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那里,趴着一道身影。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他眼睛也不眨一下,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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