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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赐说过,他极不喜欢这个生性多疑且脾性大的女子,他还想退婚呢,千方百计的将婚期拖了两年,不就是为了能够没有累赘干净的退掉婚事吗?

    怎么会把婚事提前,她来买请柬?

    146:婚礼,雾(四)

    唐府小姐失踪,唐府果然就乱了套。

    有些东西,不曾得到或许只会遗憾,得到又失去,便会增加懊悔的悲伤。失而复得,得而复失,这其中的滋味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说不出的难过,填不满的空洞,无处宣泄的悔恨——唐母病倒了。

    唐天赐作为罪魁祸首被罚在房内自省下跪,直到我回来的这天,已经整整十一日了。

    被唐天赐百般推托的刘家提出要为两人举办婚礼,唐母无力回复,唐父一怒之下,不顾唐天赐的意愿同意刘家的提议。不料在唐父同意的第二天,便爆出刘家千金刘柳与人有染,早已不是完壁之身。此消息是经由当地小报报道出来的,所以唐家虽不说什么,却无形中给了刘家一个响亮的巴掌。

    人自然是不能抬进门的,唐家作为本地的大户人家,丢不得这个丑。

    婚礼却要如期举行,因为刘家的千金更是丢不得这个丑,他们要证明,女儿还是有人要的,而且是抢着要。

    所以,刘柳亲自上门去买来的请柬,其中一张居然是送给唐府的,并且上面写明,需得我们全家人出席,否则两家往日情谊,一刀两断

    只是去参加一个婚礼而已,只要人不是进我们家来的,唐府的人全去了也没什么。

    但问题是那张请柬是从白阮那儿买来的啊。

    看到红彤彤的喜庆柬子,娟秀的笔迹证明是出自新娘之手,我心里就是一阵发毛,总觉得这次唐府要避不过了,一不小心,有可能家破人亡。

    自我突然出现,又突然消失,到再次突然出现,唐府经历了三次波澜,这一次,他们的情绪波动是最大的,影响也最为广大。唐母的病一下子就好了大半,唐天赐向来桀骜不驯的性格竟乖乖在房里货真价实的跪了十来天,最后几乎站不起来了,唐家其余大哥等在外做生意或学业的,统统回了家。

    对待我,说是如珠如宝的尚且远远不足以形容,那种人人将你放到心尖尖上的感觉,简直就是令人,不,是令妖心里生厌。

    当然是厌恶的,不论他们如何对我,我都不会同以回报他们的。所以,我非常反感他们这样的呵护,宁肯他们鸟也不鸟我,那我就能安安静静的当个看客了。

    我真的只是想当个看客,看看白阮铺里的东西会变出什么花样来,不过一张纸嘛,会变成妖怪?

    婚期是我回家以后的第七天,时间非常紧迫,不知道这么少的时间内,刘家能整出个什么样的婚礼来。

    “安德鲁,森?真没想到刘柳竟然嫁给一个洋鬼子。”

    三哥唐天赐这几天的心情非常好,我的平安归来令他如释重负,虽因我而被重罚,但却毫无怨言,每天对我言笑晏晏。

    “圆圆,你那几天,真的是去朋友家玩了?”见我望着天空发呆,他忽然低声问道。

    “嗯。”我转了头,看向他。关于消失的几天的去向,少不得得给唐家一个交代,上至唐母下至被安排服侍我的丫头,每每不是逮了机会就问我到底去了哪里。我统一给的答复是,遇上老朋友,去他家里呆了几天。

    至于是哪位朋友,姓甚名谁,住哪的,做啥的,我嫌编得烦,一概告知姓白,开铺子的,别的就不说了,再问,我便一脸黑沉,做好随时离去的准备。

    唐父走南闯背,阅人无数,看了我的表情自是知道再问下去恐我还会“消失”。到底不是养在身边的女儿,无法完全掌控,又因着多年对我的愧疚,后事便不了了之。

    唯一敢问我的,便是这个看起来对什么都不在乎,大大咧咧的,其实又细心无比的三哥唐天赐。

    “我去问过了,那附近根本没有姓白的开铺子的人家啊,你说的朋友究竟是谁?”他问得认真,眼神关切。念在他好心带我去玩,却为了我罚跪数十天仍无怨言的份上,我正色回答:“哥哥,抱歉,我不能说。”

    白阮的铺面,有时候,不知道比知道的好,例如,刘柳。

    虽不知事情最后会变成怎样,但刘柳本人也逃不出一个“变”字。唐府若就此湮灭了,刘柳也好不到哪里去。利用白阮的力量,是要付出代价的。

    “与其关注我的事情,还不如告诉我,刘柳的报道,是怎样爆出的。”

    大哥负责海外生意,二哥负责内部打理,四哥五哥尚在求学,只有三哥看来无所事事,整日只知玩乐,游弋于各个名人世子之间。可我却知道,在他的手上,掌握着一支贯穿整个上层社会的秘密暗线。有了这只暗线,任何上层人世的风流韵事荒唐绯闻皆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刘柳的丑闻,若他想要掩盖,世上就绝无第二个人能翻出。若他想要明爆,则也绝无第二个人能比他快速。

    三哥微微一笑,脸侧了侧。

    他默认了,真是他做的。

    将一个未婚女子的丑闻以大字报的方式爆出,不可谓不绝,不狠。即使他不愿娶人家,按人情事故来说,也不应该这么做的,这等于是亲手把人家推进了死渊。难怪她要找上杂货铺了……

    看来刘柳是真恨死了唐家。

    “三年前,我有一个相处很好的朋友。”正当我想劝戒他最好不要去参加这个刘柳的婚礼时,他忽然抬头望着天空,眼神遥远,幽幽说起了曾经的往事。

    “她长得很普通,一开始的时候我也没注意到她是怎样的一个人。可是后来有一天,她在雨中救助一只被弃的小猫时,我看到她最美的一面。至此,我开始渐渐的关注她,才发现,她的笑容竟然是无人能比……”

    说到此,三哥的声音转而沉重,哽咽。

    “她被人用大字报的方式爆出了丑闻,在学校的光荣榜上,贴出了她的名字,班级,家庭住址。说她与家附近的三个混混有染,怀有身孕……”

    三哥的侧面像是覆上了一层冰,整个人变得冰冷麻木,他望着天空的目光似乎穿透了云层,直到天的另一边,又似乎根本什么都看不见,看不见天,看不见地,看不见光和影。

    他的声音凝咽了好久。

    “那是她被强,暴的。只因为她和我相处了几个月……当时我并不知道,直到后来,我才得到消息,同班的刘柳,一直在暗地里与那三个混混有联系,还是她给的银子助他们逃案。”

    “没有证据,我什么都做不了,当我最后抓到人时,她已经……自缢了。”

    这就是有果有因吗?如果是的话,那么身为最初犯人的刘柳,她会得到什么样的下场呢?忽然间,我更想看下去了。

    147:婚礼,雾(五)

    从刘柳的请柬上看不出什么异样了,除了知道它的来历之外。

    那么,就只有去参加婚礼才能知道了。

    我费尽唇舌,又暗示了三哥此行凶险,有可能是刘柳的畜意报复,三哥也怕唐母在婚礼上受到刺激出什么意外,两人合力游说,才使得唐父和唐母终于同意不出席此次婚礼,不过,其余大哥们则必须作为代表全体出席。

    大哥和二哥均有了媳妇,大嫂二嫂都是极稳妥的贤内助,送给刘家的贺礼等,均是两人做主筹备。

    四哥和五哥尚在求学阶段,四哥的性格很活跃,平时回家也常与三哥做伴,但关于三哥的往事他知的也不多,因此此次三哥仍是与我走得最近,倒常常将他撇下了。

    五哥则比较内向,沉默时候较多,但是不说话不代表木讷,我常常在不经意间捕捉到他眼底一闪而过的精光,而他说出的话,亦是一语中的。

    看到刘柳的请柬时,他拿着研究了许久,就曾说了一句:“反常。”

    婚礼是在一个新建的教堂举行,教堂位置偏僻,竟是在城外的一个荒木森林里,附近也没有任何像样的酒家,即使是按洋人的习俗举办完了仪式,也需得回到市内,才能参加晚上的饭席。

    来来回回的,辛苦自不必说,还很是浪费时间。

    一支长长的黄包车队浩浩荡荡的停在教堂外的小树荫下,间或夹着几辆各种样式的洋车,我问了下三哥,他说,来的都是与刘柳相熟的同学,只有少部分是刘家生意场上的伙伴。

    刘家也是做生意的,按说刘家千金大婚,刘家名下的员工也是一大把的,却不见有几个在教堂露面。大家当是刘家看不起自己的员工,所以没有请来,我却知道这其中的含义,怕是连刘柳自己的父母,也没有来吧。

    这样的婚礼方式在当时,是非常另类的。前去参加婚礼的人多有不满,看到暗沉沉的树枝压得低低的,没有任何装饰,一丝喜庆的气氛都没有,反而让人心底瘆得慌,好似来参加的不是婚礼是葬礼,有些人已经憋不住,絮絮叨叨的在后面小声抱怨起来了。

    一直等到傍晚,日落时分,当最后的一丝光明被山林间的阴影吞没时,一辆黑色的,宛如棺材一样的长形漆黑洋车才缓缓的驶入视线。车头是一圈白色的鲜花,中间一个鲜红的喜字,车门和车顶都用纱带轻挽着,本是极新颖的装扮,可惜纱和花都是白色的,只有车头的喜字是鲜红色,衬着黑色的车身,一种不祥的感觉顿时令在场的人人皆心脏一抽,有种血液逆流的冰凉感觉。

    “这是什么婚礼啊我说过,应该早些回去的。”聚拢在教堂门口的观礼者中,有人传出不算小的音量。

    这里的人都是与新娘熟识的,有关新娘的“出色”传闻,皆已耳熟能详,甚至有很多人,来的时候都抱着一副看笑话的表情。

    他们很想知道,是什么样的洋鬼子,会娶这样名声败坏的中国女。

    他们想看看刘柳的父母,来主持坏败门风女儿的婚礼时是什么表情。也想看看,当刘柳看见三哥时,会是什么样的态度。

    因为早已熟识,所以他们知道刘柳一心要嫁的人是三哥,也知道三哥一心要避的人是刘柳。懂得更深的,还有人知道在三哥与刘柳之间曾经有一个别人的影子。

    这场戏,实在是太吸引人了,比小说八褂杂志编的还要精彩。

    为了将戏看完,从中午到达教堂的时候,没有见到新娘子,很多人心中不快,却仍旧忍着,直到傍晚见到新娘子的车。

    为了看戏,一个下午无所事事不算什么;为了看戏,一群人等在一个不甚舒服的教堂里也不算什么。但是,为了看戏,如果把命豁出去了,就真是不值了。

    做生意的人里,难免有几个迷信的。

    有人一见到新娘子的车驶来,立刻站不稳了。连和教堂里的牧师招呼也不打一声,颤颤惊惊的往停在树荫下的黄包车队跑去,边走边大叫“晦气”

    剩下的人面面相觑,有人想走,有人摇摆不定,新娘都来了,等了这么久,不就是这一刻吗?

    新人的车门打开,穿着白色婚纱的新娘慢慢探出头来。一只精致闪亮的白色高跟鞋首先映入眼帘,踩在枯枝的地面上,高雅时尚的气息与大自然的夜幕气息冲击,顿时令人有种艳羡至极的感觉。

    难怪她要选择在这种地方举行婚礼,新潮的婚纱新潮的仪式竟然将她衬托得有如纯然出世的处子。比起大红的传统仪式来说,这种将旧习彻底抛弃的方法便像是在宣布,你们所有人都是老土的,过气的。

    头发高高的挽起,三枝香水百合缀饰顶上,白色的面纱一直罩至胸前,低胸的礼服中若隐若现的风情,耳坠上频频闪亮的星钻,颈间的一片繁星耀世,细细的凸显着迷人的线条,价值上万的裙子毫不怜惜的铺洒在地面上,后面拖着长长的裙摆。

    两个面生的小花童随着新娘下车,双手拖起她的裙尾。

    车的另一边,新郎终于露面,是一个高大的,拥有一双蓝色眼睛的外国男子。他四肢修长,穿着黑色的燕尾礼服,牵起新娘的左手,那恭敬小心的态度将刘柳捧得犹如一位公主。

    看到这一幕,众人说不出的滋味泛至口腔,有人将目光转向三哥,那眼神明白的写着:你后悔吗?

    三哥淡定自若,目光却不是看着新娘,而是一直盯着那个蓝眼白肤的新郎。

    “婚礼应该开始了吧?”有人问牧师。“这里离市区远,还得赶着回去的饭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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